质权人与出质人的身份区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03:20:22 73 人看过

出质人指将其质物(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交给质权人作为其债权担保。所以出质人就是提供质物的人。出质人既可能是主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能是主合同之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但是,无论是主合同之债务人还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都必须是依法享有有效专利权的人。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

股权出质质权人是什么意思

股权出质质权人就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股权是指股东对其所投资的股份公司所享有的权益。股权出质登记,是指出质人、质权人就双方协商一致的股权出质事宜,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登记并将相关登记事项记载于股权出质登记簿的行为。股权出质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股权出质是一种融资担保方式,公司可以将股权进行出质。公司在申请股权出质时,申请书上会出现股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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