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期提交整改情况报告遭到保监会点名批评的人保财险日前备受关注。记者查询了京、沪、粤、苏、浙、豫六地区的保监局官网发现,自2011年以来,人保财险上述地区分支机构因中介业务违规被当地保监局处罚案共20起,共处罚金458万元,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处罚。
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出了《关于保险公司落实监管要求强化中介业务管理有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详细通报了以上除人保财险外的13家保险公司落实监管要求、整改规范中介业务管理相关情况。保监会此前表示,在2011年度检查中,保险机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集中表现为虚构中介业务、虚构销售人员、虚列中介业务费用等手段非法套取资金等。
记者整理了上述六地的保险机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现象后发现,这几种手段被惯用于人保财险各个分支机构中。
北京
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北京保监局检查发现,2010年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保险中介业务事项的问题。北京保监局抽查6家支公司均发现该问题,涉及保费金额1562.66万元,占抽查总量的6.4%;涉及手续费金额922.62万元,占抽查总量的33.5%。其中,情节较严重的分支机构包括:1.密云支公司使用自身领购的249张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列支北京安盛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等18家兼业代理机构中介业务手续费671.98万元。2.北京分公司的直属支公司将885份直接业务保单记录为中介业务,保费合计209.96万元,截至检查日尚未支付手续费。此外,对于检查组通过延伸投保人调查已查实的1笔直接业务,直属支公司在2011年4月26日向检查组报送书面材料中仍坚持声称为代理介绍的业务,属正常手续费。3.大兴支公司将1729份直接业务保单记录为中介业务,保费合计189.14万元,截至检查日尚未支付手续费;5602份中介业务保单记录的代理机构不真实,保费合计980.28万元,涉及手续费128.03万元。此外,西城、怀柔、开发区3家支公司也不同程度存在保险中介业务未如实记录的问题。
此外,2010年人保财险北京公司分支机构普遍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问题,涉及保费金额1275.12万元,占抽查总量的5.2%;套取费用140.32万元,占抽查总量的5.1%。一是分公司直属支公司等12家分支机构将人保财险总公司、分公司的各分支机构等系统内单位的139份自身保险业务虚构为中介业务,保费合计170.95万元,套取费用22.60万元;二是分公司大兴支公司等21家分支机构将中介机构的1052份自身保险业务虚构为中介业务,保费合计597.19万元,套取费用79.08万元;三是北京分公司大兴支公司等3家分支机构将其他单位投保的直接业务虚构为中介业务,保费合计506.98万,套取费用38.64万元。
北京保监局对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处以罚款90万元、责令停止接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新业务3个月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对相关4位责任人处以警告、罚款共计11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
个人、机构违规共存
浙江保监局官网信息显示,去年以来,人保财险浙江分公司共有10家分支机构遭浙江保监局处罚,其中7家被处罚机构涉及中介业务违规操作,7家机构的一个共性为虚挂中介业务。其中既有个别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也有分支机构整体存在的违规现象。
如人保财险上虞支公司于2010年虚挂中介业务,时任渠道部科长李莉将上海大众汽车上虞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虞市福瑞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上虞市康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三家汽车4S店的业务虚构为营销员樊向阳的个人代理业务,共涉及保费772.33万元,并据此计提手续费50.02万元。经查证后,浙江保监局对李莉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而人保财险绍兴分公司则被查证存在数据不真实、虚挂个人代理业务、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中介机构开展业务等,被浙江保监局罚款人民币65万元。
人保财险东阳支公司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并支付佣金活动,经浙江保监局依法立案调查终结后,向当事人陈洪明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对陈洪明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此外浙江地区还有4家人保财险分支公司因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遭到处罚。分别为,人保财险玉环支公司被罚款人民币10万元;人保财险诸暨支公司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人保金华市分公司被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人保财险杭州市湖墅支公司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
广东
套取资金二次分配普遍
广东保监局网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去年以来被广东保监局处罚的14家人保财险分支机构中,有8家涉及中介业务违规。这8家人保财险基层机构分别为阳山支公司、越秀支公司、中山市分公司、东莞市分公司、惠州市分公司、湛江市分公司、连南瑶族自治县支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机构共计被罚款104万元,相关责任人被处警告,并罚款计11万元。
上述分支机构中介业务违规操作主要有:向劳动合同制业务员支付代理手续费,向个人代理人支付绩效工资,直销业务虚挂个人代理业务,通过保险中介机构代开手续费发票,虚开中介服务费,套取资金支付工资报酬,不实列支费用等。
其中,通过将合同制员工业务挂靠在营销员名下,再将手续费进行二次分配的行为较为普遍。
如,阳山支公司2008年5月至2010年12月间,将属于个人代理及非个人代理业务等均以个人代理业务形式入账,支公司内勤开具上述代理人的银行账户并掌握提现密码,在代理手续费转入上述代理人相应银行账户后,支公司再统一进行二次分配。二次分配的实际用途除支付代理人业务手续费外,还包括招待费、团队费、公关费、饭堂费用、编外人员社保费用、支公司经理房租等。
从6地区监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来看,人保财险北京、浙江及广东地区的分支机构因违规遭到当地保监局处罚的情况较多,中介业务违规是主要的遭处罚因素;而河南5家受处罚的人保财险分支机构中有4家涉及中介业务违规;人保财险江苏地区共有4家分支机构被处罚,但未涉及中介业务违规;不过,能让人保财险稍微松口气的是,上海地区的该公司分支机构尚无被处罚的信息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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