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具体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8:25:21 367 人看过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开办外资企业所需资金总额,即按其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

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有关规定。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其章程规定,代表外资企业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其职权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其行使职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资企业相关文章
  • 企业长见的组织结构形式有
    企业常见的组织结构形式如下:1、直线制结构。直线制结构是最简单和最基础的组织形式,也是最古老的组织结构形式。所谓的“直线”是指在这种组织结构下,职权直接从高层开始向下流动、传递、分解,经过若干个管理层次达到组织最低层。特点是企业各级单位从上到下实行垂直领导,呈金字塔结构。组织中每一位主管人员对其直接下属拥有直接职权,而下属部门则只接受一个上级的指令,组织中的每一个人只对他的直接上级负责或报告工作。主管人员在其管辖范围内,拥有绝对的职权或完全职权。即主管人员对所管辖的部门的所有业务活动行使决策权、指挥权和监督权;2、职能制结构。职能型组织结构也被称之为U型组织或多线性组织结构。职能制结构起源于本世纪初法约尔在其经营的煤矿公司担任总经理时所建立的组织结构形式,故又称“法约尔模型”。按职能来组织部门分工,即从企业高层到基层,均把承担相同职能的管理业务及其人员组合在一起,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和管理职
    2023-08-12
    199人看过
  • 有限合伙是颇具法律个性的企业组织形式
    所谓有限合伙,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一样,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见,有限合伙与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有着截然区别。但有限合伙具备普通公司的一个重要特性,即投资者的有限责任。例如,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也对公司债务复有限责任;区别在于,有限合伙中只有部分投资者(有限合伙人)享有有限责任待遇,而公司中的全体投资者都享有有限责任待遇。值得一提的是,有限合伙在某些国家(如德国、日本)被称为两合公司。在德国,合伙在许多方面被视为法人。例如,根据《德国商法典》第124条之规定,商业合伙(无限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取得权利,设定义务,取得土地上的所有权和他物权,并可以起诉或者应诉。我国《公司法》确认的公司仅限于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与
    2023-04-24
    457人看过
  • 企业组织形式的演变与创新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2.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3.公司制企业。任何依据《公司法》登记的机构都被称为公司。中外合作企业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正文: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规模,需要投入的资金总和。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作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合作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注册资本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作各方约定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表示。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
    2023-07-22
    148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规则
    一、合伙协议和合伙人之间协商的,而公司章程是在公司层面上制定的,两者的协议范围不同。二、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三、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四、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
    2023-07-02
    488人看过
  • 刑事审判组织的形式是怎样的
    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来源于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案件或者自诉人自诉的案件进行审理并判决的一项活动。1、独任制独任制,是指由审判员1人独自担任某案件的审判工作,并作出判决的制度。独任制仅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担任独任制审判的审判员必须是专职审判员,书记员应由专人担任。值得指出的是,独任制审判并不是审判独立的组织形式,其审判活动要接受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庭庭长及审判委员会的领导。独任制审判同其他审判组织形式的本质上并没有差别,只是人数不同而已,在审判程序上也不能一切从简,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原则进行。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案件不得采用独任制审判:(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2)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无论在审理过程中发生什么变化,都不得适用独任制审判形式;(3)按照独任制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改为合议制的可以改为合议制;(4)发回重审和按照审
    2023-06-25
    189人看过
  • 典型的企业组织的形式包含哪些
    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同时,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
    2023-03-17
    296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组织形式差异
    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制企业是两种不同的商业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个投资人为个人,属于非法人组织,且该投资人承担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而公司制企业则是法人组织,股东人数可以有多个,股东只需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则以全部财产承担企业债务的无限责任。因此,这两种企业的法律地位、债务承担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的差异在于,前者只有一个投资人为个人,属于非法人组织,且该投资人承担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而后者则是法人组织,股东人数可以有多个,股东只需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则以全部财产承担企业债务的无限责任。 个 人 独 资 与 公 司 制 企 业 : 投 资 人 责 任 与 公 司 规 模个人独资和公司制企业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在投资人责任和公司规模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投资人只需承担其个人财产的损
    2023-09-06
    158人看过
  • 私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目前的私营企业共有三种组织形式:即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设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实体。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俩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业利性组织。公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量组织。在我国,公司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俩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023-06-09
    124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是什么?其组织形式如何?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的任期为4年,经合营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当在合营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是什么?其组织形式如何?
    2023-04-23
    473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组织结构的形式
    企业组织结构的形式(一)直线制直线制形态的特征是:(1)各级领导人执行全部管理职能(不设职能机构)。(2)自上而下执行单一命令原则。(3)主要管理人员通晓必需的各种专业知识、亲自处理各种业务。(4)机构简单,权责分明,联系简捷。(5)管理费用低。(6)适用于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生产过程不太复杂、生产技术比较简单的企业。(7)在企业规模扩大、产品多、业务杂、技术要求高的情况下,个人的知识、能力有限,势必影响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二)职能制职能制形态的特征是:(1)为高层领导设置职能部门。(2)管理职能不集中于企业主要领导人,而是由各职能部门去承担。(3)适应规模庞大、生产技术复杂、管理分工比较细的企业。(4)由于规模庞大,企业领导人受经验、知识、能力、精力等限制不能自上而下地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指挥,所以,企业的各个组成部分,由各专门机构进行专业管理,避免管理不周而造成过多的损失。
    2023-06-09
    336人看过
  • 小企业组织形式的法律法规规定
    1.无限责任公司(早期受香港影响在广东一带这种形式比较多,内地目前实际上取消了这种形式的注册,一般会让你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2.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最常见、最普遍的中小规模公司制企业)3.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的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公司(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否抢注商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抢注商标。商标被抢注,可在被抢注商标进入公告期时向商标局提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
    2023-07-13
    165人看过
  • 私营企业有哪些组织形式
    私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是指一人出资经营,出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组织。合伙企业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合伙企业应当有书面合伙协议书。合伙协议书应当载明合伙人的出资形式、出资数额、利润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清算等事项。私营企业的类型有哪些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私营企业有三种类型:1.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2.合伙企业。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私营企业的三种类型中,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而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都不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不能
    2023-07-21
    244人看过
  • 我国外资并购组织形式存在的缺陷
    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关于外资并购组织形式存在的缺陷如果从市场行为角度看,外资并购内资企业后可根据其在华的发展定位采取各种组织形式,但由于我国原有三部外资法极其相关法规的限定,外资并购组织形式的选择就没那麽灵活了。目前,我国只对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合并的组织形式做了具体规定:即2001年11月22日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之间合并或分立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在《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前提指导下,其合并后的组织形式规定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合并后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合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可以是股份有限
    2023-06-06
    285人看过
  • 连锁经营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有人认为发展连锁经营主要是经营形式的改变,是业态的一种创新。这里我们要给连锁经营正本清源,还连锁经营以本来面目—连锁经营不是一种业态,而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因为:1.连锁经营是制度的创新,是企业从政策到观念、从经营到管理、从商流到物流、从形式到内容的全面调整和变革。2.连锁经营是企业结构重组和创新,包括批发改革、配送中心的建立。流通环节和网络的变化,带来了企业购、销、调、存的全面调整,是企业职能的重构和流通环节的重组。3.连锁经营不是一种业态,但只有与具体的业态相结合,如超市连锁、仓储连锁、便民连锁、快餐连锁、生产连锁,才能形成自己独特的经营方式,赋予它强大的生命力。4.连锁经营是新的商商关系、工商关系和企业内部各环节关系的调整和建立。由此可见,连锁经营是企业的一种行为方式,一种非消费的行为方式。本质上不是一种业态,而与企业开分公司和分店,有类似之处,所以不存在行业的局限性。连锁经营是企业
    2023-06-27
    27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 更多>

    #外资企业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08
      1、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是合营企业的一种,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的合营企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企业) 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为合伙关系。 (3)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
    •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有什么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7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 外商独资企业组织形式分为哪几种?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9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 中外合资经营的组织形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26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合营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应该如何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4
      1、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经营企业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经营是指合作各方共同设立具有独立财产权,法律上有独立的人格,能以自己名义行使民事权和诉权的合作经营实体。这类企业为有效地实现合作开发的项目,经过合作方协商,订立企业章程,建立独立的企业组织,成立董事会作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中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在国际上,这种合作经营的方式是属于合伙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