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21:32:38 113 人看过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赔付和处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工伤的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最终由法院来进行裁判,按法院的判决来进行处理。

一、在公司感染冠状病毒算工伤吗

在公司工作感染冠状病毒,应当构成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因为这是由于工作期间,工作原因所造成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损害,就应当是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由单位来负责支付工伤保险费用及相关的医疗费等

二、工伤认定期间能外出吗

工伤认定期间能去单位工作:单位无权辞退劳动者,劳动者享有继续工作的权利,单位需要发放报酬。

因公外出期间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腰椎间盘突出工伤赔偿吗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一种病症,一般来说是一个慢慢累积的过程,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一般不会直接认定腰椎间盘突出症为工伤,大多数情况都是认定为腰部扭伤,然后要求工伤职工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疾病与工伤关联鉴定,如能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鉴定为该腰椎间盘突出症由腰部扭伤导致,可以按照工伤处理,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你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职工的腰椎间盘突出可以认定为职业病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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