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解决工程款垫付纠纷
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2.在垫资承包人收不到工程款时,应当及时委托建筑工程律师介入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的,承包人可让律师尽快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3.若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发包人依然未支付工程款及返还垫资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拍卖发包人资产或现有工程项目优先受偿。
4.若发包人是公司的,在经法院强制执行后,承包人依然无法受偿的,可向法院申请该公司破产,如果在清算中发现公司股东存在违法情形的,可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尽可能追偿。
二、工程款垫付纠纷起诉后法院多久判决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再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工程款垫付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款垫付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垫付工程款纠纷如何请律师?
160人看过
-
交通事故垫付纠纷怎么解决
108人看过
-
垫付工程款纠纷可以报警处理吗?
332人看过
-
解决支付工程款合同纠纷的方法
120人看过
-
工程款有纠纷工资由总承包企业垫付
288人看过
-
如何解决买受人逾期付款纠纷
299人看过
-
垫付工程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垫付工程款纠纷)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6想知道垫付工程款纠纷如和处理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一)、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等造成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的处理办法 1、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合格,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工程价款进行结算。 2、如果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分两种情况处理: (1)可以修复的,修复后经竣工验收合格,应由承包方承担修复费用; (2)修复后不合格的,将不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 3、如果发包人对建筑工程有过错,也应承担相应
-
建设工程工程款纠纷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工程款纠纷)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6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发包人没有如约支付工程款的时候,承包方主要需准备和运用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拖欠工程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招标公告、投标书、中标通知书组成的招投标文件 在双方未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该类型证据主要有以下证明作用: (1)、证明双方要约、承诺过程,可以上述文件认定合同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2)、该文件已经包含了双方的交易条件,上述文件亦可直接构
-
如何办理垫付工程款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29垫付工程款的处理是,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对垫资及其利息有约定,请求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当予以支持。 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合格,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如果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分两种情况处理:可以修复的,修复后经竣工验收合格,应由承包方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不合格的,将不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
-
2022年拖欠垫付工程款生纠纷案件如何处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3垫付工程款纠纷处理方法如下: (一)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等造成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的处理办法; 1、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合格,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工程价款进行结算。 2、如果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分两种情况处理: (1)可以修复的,修复后经竣工验收合格,应由承包方承担修复费用; (2)修复后不合格的,将不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 3、如果发包人对建筑工程有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提供设计不合
-
工程纠纷如何解决,哪里能解决?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5《施工合同》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中推荐了三种关于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其中第一种“固定价格”合同中即有关于风险范围的约定与调整规定。如双方约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则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因此如果业主时明确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但未明确风险包干范围,则中标后双方应在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