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09:32:43 240 人看过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共计2818套,其中金华路2093套,奋进路693套,台西三路19套,团岛四路1套,石村路2套,济南路5套,南村路5套。

二、配租范围

1、本次配租面向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南区户籍家庭。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配租范围。

2、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3、生活无自理能力的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三、租金标准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届时青岛市物价局制定的标准为准。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青土资房发﹝2014﹞376号)规定,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四、配租流程

本次实物配租将按申请登记、计分排序、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受理。

(一)、申请登记

1、符合本次配租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和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依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建住字﹝2017﹞11号),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还需携带退伍登记表(原件、复印件)。申请登记顺序与选房顺序无关。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按照《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青土资房规﹝2017﹞1号)规定,加分的证明材料如下:

(1)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劳模家庭。

(2)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具有青岛市城乡居民户籍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家庭。

(3)家庭成员中有经区(市)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家庭成员中有多人残疾的,分值不累加,家庭成员一人有多类残疾的,以其中级别最高的计分。

(4)市卫生计划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人员;市卫生计划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三级人员。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大病救助个人(《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中有大病救助或民政救助金额的及对应的发票),家庭成员有多人享有大病救助的,分值不累加。

(6)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并经市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予以优先配租的群体。所有加分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前。

已申请配租登记并享受上述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家庭,请务必于10月25日前持抚恤定补优抚相关证件及《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和信息备案。逾期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备案信息进行汇总,据此予以加分。

(二)轮候选房

1、选房。准予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顺序选房,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并领取《市南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为合理配置房源户型,并结合我区申请配租家庭人口状况,本次两室一厅房屋,面向3人及以上户家庭配租,3人及以上户全部选房完毕将取消选房限制。

2、签订合同。实物配租家庭确定配租房屋后,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持《市南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区房产经营单位,签订《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房屋租金、并办理入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租房相关文章
  • 青岛申请低保的条件
    低保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青岛申请低保的条件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以下人员:1.配偶;2.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4.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6.民政部门根据有关原则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家庭收入一、家庭收入包括的内容家庭收入是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内容: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2.离退休费及领取的各类保险金;3.储蓄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及孳息;4.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5.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
    2023-05-30
    341人看过
  • 青岛廉租房申请的要点
    廉租房属于政府向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可在户籍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街道办事处会在收到申请的六十天内,对申请人的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公布情况。之后把意见和材料报送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在自收到申请材料十五天内,对申请人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提出审核意见,再把材料转到同级民政部门。青岛廉租房政策是什么青岛廉租房申请条件及相关最新政策,需要遵守下列规定,廉租房申请条件《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五
    2023-07-01
    430人看过
  • 青岛市工伤认定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时限)
    工伤认定条件1.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1.4患职业病的;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3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款:职工符合
    2023-11-25
    69人看过
  • 青岛保障房网公租房怎样申请
    1、申请家庭或个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进行资料审查;2、审核合格后保区住房保障机构;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房屋状况进行审核;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将初审资料转至区民政部门。经申请收入核定的家庭授权,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4、区民政部门根据相关部门的核对、评估情况,对申请人的收入、财产等状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资料转至区住房保障机构;5、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机构;6、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复审资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书面通知区住房保障机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023-04-19
    334人看过
  • 青岛市廉租房申请应注意问题
    应注意问题:1.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根据财政能力、家庭平均住房水平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以家庭为单位确定。2人以下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3人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4人以上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研究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货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的保障方式。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2.采取货币补贴的,应当按照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保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确定补贴额度。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等因素确定。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人,按照市场平均租
    2023-05-29
    278人看过
  • 青岛2024公租房条件包括哪些?
    一、青岛公租房条件包括哪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二、什么是公租房1、所谓公租房是为了让住房有困难人群能够生活的好,租房压力小些而设立的。其宗旨是为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经济适用的房屋。需要强调的是公租房是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的,而是不归个人所有的,公组房的价格一般价格比较便宜,低于市场价格。2、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共租赁房有规划合理、配套完善等优点,但在实际使用中也存在户籍、租金等问题。(一)申请公共租赁房应满足的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
    2024-02-02
    212人看过
  • 青岛申请廉租房要多久
    一、廉租房的简介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二、青岛申请廉租房要多久一般情况下,廉租房的审批是20-30个工作日。如果时间超过这个期限,可向有关部门咨询审批情况。三、青岛廉租房的申请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家庭人口
    2023-05-08
    397人看过
  • 青岛市人才公寓申请
    一、青岛市人才公寓申请1、具有市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和高新区)常住户口或者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2、在市区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3、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4、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5、符合人才类别规定的条件,拥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自由职业者,具备人才标准条件且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的,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出具无业证明,也可以申请配售。人才本人及家庭,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办理申请登记手续,且只能购买一套人才公寓住房。已购买或租住保障性住房的,不得申请购买人才公寓。二、人才公寓优势特点大学毕业生人才公寓,并不等于商品化的“单身公寓”,其设施的完备也有别于传统的“单位集体宿舍”。“专项调查”显示,被调查的大学毕业生都希望住进有独立卫浴、宽带上网、单独起居空间和有线电视的公寓;76%的被调查者认为,合租时人均居住面积
    2023-05-30
    68人看过
  • 2023青岛限价房申请有何条件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备注:(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不得申购限价商品住房。(2)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2023-05-08
    217人看过
  • 青岛大学生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青岛住房保障网工作人员回复:回复信息:1.本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如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相关申请手续。2.新就业职工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首次参加工作不满5年;(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3)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暂住登记1年以上;(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3)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
    2023-12-13
    362人看过
  • 2022在青岛申请公租房,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
    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各类保障住房:(一)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三)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四)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
    2021-11-23
    220人看过
  • 陇南市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陇南市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陇南市申请公租房流程1、申请人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3、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4、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5、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2023-05-13
    171人看过
  •  青岛市失业金申请指南:最新标准及条件一览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60天内,应向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需满足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等条件。失业保险金标准在不同地区不同,市南、市北、李沧、城阳、崂山、西海岸新区、即墨区为每人每月1337元,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为每人每月1211元。个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按月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60天内,应向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一、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二、标准:个人就业前封存的失业保险金月数,可与本次新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月数合并计算,但累计总月数最高不超过24个月。目前,我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市南、市北、李沧、城阳、崂山、西海岸新区、即墨区是每人每月1337元,胶州市、
    2023-11-18
    129人看过
  • 青岛限价房申购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青岛限价房申购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提示:(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不得申购限价商品住房;(2)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二、限价房申请流程1.提交资料并受理:申请人在销售项目申请购买期限内向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资料,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进行申请资料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评议、公示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区住房保障机构。2.初审: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会同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等状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
    2023-05-29
    407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租房
    词条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公租房
    相关咨询
    • 青岛市怎样申请公共租赁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2
      青岛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本人手写申请书(用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申请人+共
    • 青岛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怎么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3
      青岛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如下 一、市民申请济适用住房条件: (一)一般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具有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 2、住房。取得《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3、收入。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证明》(含《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二)棚
    • 青岛申请廉租房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青岛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如下 一、市民申请济适用住房条件: (一)一般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具有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 2、住房。取得《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3、收入。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证明》(含《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二)棚
    • 申请青岛经济用房条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0
      青岛经济用房申请条件要满足具有青岛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达到5年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1864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青岛经济用房申请流程1、市住房保障机构发布销售公告,内容包括房屋位置、数量、基准价格、开发建设单位及销售时间、地点、方式等;2、申请人持准予登记通知书到规定的地点办理购房登记手续;3、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对
    • 青岛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3
      《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申请人按本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承租名义,应当在原承租人死亡或户口外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逾期未申请变更承租名义或当事人之间不能协商确定新承租人的,房产出租单位可按下列顺序确定新承租人: (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父、母;(三)原承租人的子、女(按长幼为序);(四)其他同住人(以居住时间长短为序)。 原承租人欠租的,由新承租人偿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