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上必须加盖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不能用财务专用章,公章等替代,而且只能加盖最新版的发票专用章。对盖章质量也有相应要求,比如说盖章要求清晰可辨认,要很完整的盖在发票上面,不能只盖一半。
电子发票需要盖章吗?
电子发票不需要盖章。电子发票是可以由开票方和受票方自行打印的,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电子签章(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电子专用发票不需要盖章。原因如下:
1、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
2、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一致,所以不需要盖章。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
印章司法鉴定注意事项
449人看过
-
印章刻制注意事项
357人看过
-
支票如何使用,使用有什么注意事项
492人看过
-
修改发票注意事项
218人看过
-
印章管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397人看过
-
业主与房屋使用人的注意事项
99人看过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
支票结算使用注意事项,法律上如何规定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16①我国支票主要有两种,鉴于我国多年使用支票的习惯,支票本身的性质,并考虑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发挥支票方便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的使用对特性,保留了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根据我国对实际情况并新增了普通支票和划线支票。分辨支票的主要方法是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有局限性,只能用于支取现金。在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不能直接兑现,只用于转账,不可支取现金。还有一类就是支票上未印有“
-
有限责任公司的印章管理和使用的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主要包括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6印章管理需要注意什么? (1)一般印章由行政主管保管,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分开管理。 (2)建立印章登记簿,经济类合同的进行印章使用登记,合同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盖章,合同复印一份交财务,合同原件由专人保管。 (3)印章带出公司,需经总经理审批同意,领用人书面提出申请,领用、归还时签名写日期。 (4)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
-
个人印章的法律效力及注意事项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2如果不是公司法人,个人的私人印章不具备法律效力。一般个人签订的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按指印,合同便成立。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
-
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有哪些注意事项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12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有哪些注意事项 民警提醒: 身份证是公民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受到法律保护,在平时一定要妥善保管,一旦丢失要及时登报申明,同时立即补办。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的时候也一定要标注好用途,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身份证使用注意事项 1、看护好自己的身份证,谨防丢失。最好不要借给别人使用,如果请他人代自己办事,也要托付给信任的人。 2、身份证复印件要保管好,不用的或者作废的要处理
-
现金支票的签发注意事项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4(1)签发现金支票必须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或收款人姓名,并只准收款方或签发单位持票向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转账结算,不得将现金支票流通。(2)签发现金支票首先必须查验银行存款是否有足够的余额,签发的支票金额必须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以内,不准超出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签发空头支票。对持有空头支票,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的2%的赔偿金。(3)签发现金支票不得低于银行规定的金额起点,起点以下的用库存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