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后法院是否终结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6 08:35:35 120 人看过

执行和解成功之后,法院并不会立即终止执行程序,相反,法院会启动裁定程序来宣布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进行,即我们所说的裁定中止执行。当裁定中止执行发生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所有参与执行和解的各方当事人都共同地向法院递交了一纸书面的和解协议;

(2)其中一方当事人向法院递交了书面的和解协议,而其他的当事人则对该协议表示认可;

(3)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口头的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记录在案,并要求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一)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

(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三)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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