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2005〕15号)、《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03〕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3〕396号)、《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60号)、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
土地征用与国土资源管理四大分析视角
399人看过
-
分析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新政策的利弊。
271人看过
-
我国土地政策的框架分析
154人看过
-
未利用土地的政策
381人看过
-
矿地复垦与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432人看过
-
分析农村土地政策的优缺点
219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土地政策的实施原则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41、目标明确:土地政策是为土地管理过程指明方向和提供依据,其目标既要与土地管理的目标对应,又要具体、明确; 2、全面、准确收集信息原则; 3、可行性原则; 4、多方案择优原则; 5、系统性原则; 6、公共利益原则。 通常情况下土地政策对三大效益的选择顺序是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最后才是经济效益,也就是说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人类的生态环境尤其是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原则是最主要的。 《土地管理法》
-
土地管理和利用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3土地管理和利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二)坚持合理使用的原则,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构建符合资源国情的城乡土地利用新格局;(三)坚持市场配置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四)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
抚州土地利用变化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09关于临街房屋拆迁院落空地的补偿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因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房屋时应当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同时征收,而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就属于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范畴,因此应当得到补偿。 第二种情况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
-
特别社区土地利用政策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特别社区土地利用应当优先满足高新技术产业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并遵循下列规定:(一)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用地按照科技研发用地管理,新增的科技研发用地按照招拍挂方式出让;公益性科技研发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地;(二)科技创业总部基地按照商务办公用地管理;(三)利用存量土地或者现有载体改造建设科技创业人才载体需要变更土地或者建筑物用途的,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可以依法通过入股、
-
土地纠纷新政策有哪些新政策多大利益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6第一条为规范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流转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5〕4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