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定金的特征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5 15:56:52 249 人看过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租房交了定金没签合同,一般是不能退的,处理合同定金违约时,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卖方存在违约的情况,买方可以要求返还双倍的定金;另一种是买方存在违约的情况,定金归卖方所有,买方无权要求返还;若是双方都不存在违约的情况,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定金需要退还给买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赠与合同有什么特征? 有哪些特征?
    赠与合同的特征: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第三,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第四,赠与合同既有诺成合同的特点,又有实践合同的特点。一、民法典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赠与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即可。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等,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二、房屋赠与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
    2023-06-24
    361人看过
  • 没有房产证的定金合同有效吗,定金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没有房产证的定金合同有效吗有效,只要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签订的定金合同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定金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
    2023-06-17
    420人看过
  • 定金合同概念和特征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一种担保合同。特征定金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特征,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从属性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该合同的成立要件。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一、关于定金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当事人约定一方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
    2023-02-14
    407人看过
  • 定金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的以及定金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定金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的定金合同违约责任是,给付定金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定金合同的特征是什么定金合同具有的特征是: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
    2023-06-26
    61人看过
  • 合同是指什么?有什么特征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民法典》(2021年01月01日生效)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主要有以下特征:1、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的外部表现。主要是指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基本内容或者目的的协议。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也就是合同的内容中必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3、合同属于人的行为。合同涉及的一般是财产性权利的内容而不包括人身权利。其是基于人的意思行为。4、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2023-06-25
    350人看过
  • 约定违约金有什么特征
    约定违约金的特征如下: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一、物品买卖双方一方违约另一方应该怎么办物品买卖双方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自己实际因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二、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要多少违约金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的违约金具体数额,取决于双方对合同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一般如下:1、未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可
    2023-03-02
    439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定义是什么?有哪些特征?
    一、什么是保险合同?合同(也称契约)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以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的基本权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保险人的基本义务;与此相对应,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二、保险合同有哪些特征?保险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外,还具有一些特有的法律特征。(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受益状况,合同被区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前者是指当事人为享有合同的权利而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后者是指当事人享有合同的权利而不必偿付相应的代价。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主要体现在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风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即保险费;保险人要收取保险费,必须
    2022-04-15
    484人看过
  • 技术合同的特征有哪些特征?
    一、技术合同的特征有哪些特征?技术合同的特点有如下内容: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二、技术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
    2024-01-09
    474人看过
  • 合同转让有什么特征2024
    法律综合知识
    一、合同转让的特征都有哪些1.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化,而不是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转让的结果,是由第三人取代原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或者是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当事人共同分享权利、分担义务。不论哪一种情况,都是合同当事人的变化,即出现了新当事人。至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内容,并没有发生变化,只不过是其承受者发生了变化,即合同权利义务发生了转移。2.合同转让涉及到第三方的法律关系。首先,合同的转让要由作为转让方的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作为受让方的第三人达成合意;其次,合同的转让还要由原合同当事人双方自由表达意志甚至达成合意;最后,合同转让后,第三人作为受让方成为新的当事人,其与原合同当事人另一方之间也产生了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是在合同的变更中所没有的,可以说是合同转让的一个重要特点。二、合同转让的类型有几种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合同的转让作出不同的划分:1.合同的
    2024-01-13
    284人看过
  • 供用电合同有什么特征
    除具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外,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的标的物是特殊的物品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标的物为电、水、气、热力。这类商品既是生产、生活中的必需品,又是由有关单位垄断供应的,因此,为保障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法律不能不对其予以特别规制。2、属于格式合同这类合同一般采用定型化的合同,合同条款是由供方单位拟定的,用方只能决定是否同意订立合同,而一般不能决定合同的相关内容。尽管用方在标的物的用量、用时上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但最终的决定权完全在供方。所以,这类合同属于格式合同。3、合同的履行具有连续性由于电、水、气、热力的供应和使用具有连续性,因而合同的履行具有连续性。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正常情况下,供方须连续地供电、水、气、热力,用方须按期支付相应的价款。一、合同根本违约的法律后果在买卖合同中,出现合同根本违约的情况时,往往会导致合同的解除。如果尚未履行则终止履行;如果已履行,则根据
    2023-03-05
    380人看过
  • 特许经营合同的认定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特许经营合同的认定的法律依据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是目前我国唯一一部专门调整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规范性文件。根据上述定义,我们可以知道特许经营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具备特许人资格是特许人得以与被特许人(也称加盟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前提。因此特许人必须是适格的,即享受独立知识产权或有资格授权的企业。同时,特许经营的双方当事人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存在隶属关系。2、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授予。特许权是包括商标、商号、经营模式、服务标志、专利、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权利的知识产权性质的综合性使用权。因此特许
    2023-06-01
    338人看过
  • 保管合同特的特征及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保管合同的特征保管合同有以下这些特征: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劳务或服务。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3.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移占有权,不转移所有权及其他权利。4.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八十九条【保管费】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三、保管合同的
    2023-05-03
    345人看过
  • 金融借款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有偿性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意在获取相应的营业利润,因此,借款人在获得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贷款的同时,不仅负担按期返还本金的义务,还要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义务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对价,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在这一点上,该合同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后者为无偿合同,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二)要式性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双方就该合同的存在产生争议的,视为合同关系不成立。如果双方没有争议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在要式性上,该合同也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不同,对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不采用书面形式。(三)诺成性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关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不
    2023-06-21
    473人看过
  • 订金合同都有哪些特征?
    定金合同有下列特征:定金是实践合同,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合同具有从属性,定金是对主债权的担保;以及定金具有双倍返还的效力,即收取定金的依法违约时,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交付定金的一方。《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订金合同和定金合同的区别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2、定金合同是从合同,不会构成对主合同的违约。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如果违反的话,会构成对主合同的违约。3、订金的数额是双方自由约定的。而定金在法律上是有约定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
    2023-07-29
    12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定金合同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12
      1、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一种担保合同。 2、定金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特征,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一)从属性,作为从合
    • 合同定金合同中订金特征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 承揽合同的特征有什么,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8
      承揽合同是定作方与承揽方的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又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签订的。在履行的过程中,因承揽方的工作成果有瑕疵或定作方不按期支付酬金等违约而引起纠纷。那么承揽合同的特征有什么,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
    • 其他合同中的定金有哪些特征?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1
      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 定金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怎么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6
      定金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