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应该如何正确指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7 11:13:24
355 人看过
在法律程序中,若需指定监护人,该权责通常由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当地社区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中央政府直属机构(例如民政部门)行使。
然而,若各方对此类指定持有异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判定指定监护人的决定是否合法。
同时,当事人亦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指定监护人。
值得注意的是,具备指定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监护人资格的组织及机关仅限于相关人员的工作单位、居住地的社区组织和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此外,担任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监护人的人员应为其最近亲友,具体包含但不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长辈以及所有子辈亲缘关系的家属们。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监护人应该样确定,监护应该如何公证
333人看过
-
监护人如何确定,怎样确定监护人?
306人看过
-
父母无监护能力时监护人该如何确定
175人看过
-
未指定监护人要怎么确定监护人
61人看过
-
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的,应如何办理?
88人看过
-
确认监护人关系书面判决书应该如何撰写?请指导!
69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对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有争议的,应该如何处理?监护权应该如何确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三、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
确认监护人判决书应该如何写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7一、确认监护人判决书应该怎样写 1、应写明本案的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写明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3、写明判决结果确认监护人是谁; 4、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5、写明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6、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7、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
对监护人的确有争议的如何指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211、如果有关当事人对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当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可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
法院指定老XX监护人是如何确定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8《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
如何解除监护人指定的监护人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2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