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与惩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19:33:18 497 人看过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200元扣3分。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200元扣12分。

3、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元扣3分。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5000元扣12分。

5、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扣12分。

6、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扣12分。

7、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200元扣12分。

8、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200元扣6分。

违章罚款扣分标准

我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一般情况下,违规驾驶会扣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取的是累积记分周期的方法,驾驶人通常有十二分,从第一次领取驾照的那天开始计算。一般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来决定扣分的多少,一次扣分的分值分别是:12分、6分、3分、2分、1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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