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申报需要在什么期限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09:21:15 463 人看过

首先,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其次,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最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一、债权申报是什么

债权申报指的是自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的破产申请之后,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债权登记,从而获得破产债权地位的行为。债权申报期限是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发布公告的日期开始计算,时间最短不得短于三十日,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如果有的债权未到期,则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其中有利息的债权从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时便停止计息。

二、可以申报的债权有哪些

可以申报的债权包括:

1、有担保的债权可以申报。

2、未到期的债权可以申报。因为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4、连带债务人可以以现时或者将来偿还权申报债权。

5、保证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有权申报其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

6、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可以申报债权。

7、票据付款人的请求权可以申报。

8、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利息随本金一同申报。

不可以作为债权申报事项

1、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欠缴款项产生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不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2、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无效债权,均不得申报。

3、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性质不是债权,不得申报。

4、取回权,性质是物权,不得申报。

5、罚金、罚款、违约金,不得申报。

6、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费用,不得申报。

7、职工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05: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债权相关文章
  • 申报破产债权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吗
    《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债权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人是可以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但债权能不能实现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破产法解释(三)》第6条第二款规定:“管理人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债权的性质、数额、担保财产、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是否超过强制执行期间等情况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据此,管理人在审查债权时,应当对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审查,该条虽未明确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后果,但是根据超过诉讼时效不予保护的基本法理和时效抗辩规则,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予认定为破产债权应为题中之义。怎样申报破产债权债权申报的方式是: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
    2023-07-29
    173人看过
  • 债权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吗
    租房合同打印出来用手写添加部分的效力是:手写添加部分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的有效,被单方修改且没有在任何一处盖章(手印)的无效,手写的内容不具有合同的约束力,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一、合同改了字,以后不能用以后才可以更改吗?要看合同的涂改是否是经过双方的协商,是否是对重要内容的涂改。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而且不是主要内容的更改,并且修改之处盖的有校对章或者手印,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修改后的位置如果没有再由合同当事人签名确认的话修改的部分无效;但一般情况是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除非那部分是合同的主要、关键条款。二、买卖合同原件涂改有效吗买卖合同原件涂改有效。在涂改过的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的合同有效;合同被单方涂改且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的视为无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已经成立的合同依然为有效合同,但涂改的内容不具有合同的约束力,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
    2023-06-20
    105人看过
  • 破产债权必须在破产宣告前成立吗,破产债权申报的要求是什么?
    一、破产债权必须在破产宣告前成立吗破产债权应当是基于债务人受破产宣告之前存在的原因成立的债权。法院作出的破产宣告为破产债权成立的时点,只有在破产宣告之后才存在普通债权转化为破产债权的问题。我国《破产法》第30条也明确规定,只有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才属于破产债权。所以,从时间上讲,除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外,破产债权必须是在债务人受破产宣告之前成立的债权。对“基于破产宣告前原因成立的债权”的构成要件,存在两种学说。一种为全部完备说,即主张构成债权发生之一切要件,于破产宣告前必须全部具备,即债权应当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存在附期限、附条件及其他或然性限制等问题。另一种为一部完备说,即认为构成债权发生之基础主要要件,于破产宣告时具备即可,无需具备一切要件。二、破产债权申报的要求是什么破产债权申报的要求包括:1.职工债权不必申报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
    2023-06-06
    137人看过
  •  破产债权是否在一定期限内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 破产债权有时效规定。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即使法律另有规定, 也应当优先适用。该条规定指出, 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破产债权有时效规定。该条规定指出,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即使法律另有规定,应当优先适用。 破 产 申 请 对 诉 讼 时 效 的 影 响 是 什 么 ?破产申请对诉讼时效的影响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首先,破产申请可能会导致诉
    2023-09-05
    482人看过
  • 行使别除权的人在破产中需要申报债权吗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法定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它是一种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个别的、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破产案件受理后,别除人要行使权利,仍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一、普通债权与共益债务的区别共益债权与普通债权的差别主要在于:共益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普通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前;共益债权与破产费用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包括普通债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和劳动债权。破产法对于普通债权要求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职工的劳动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公示,即采取直接确定的方式。对于共益债权是否申报,破产法没有规定。由于共益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后才发生,优先受到清偿,并且总是和破产费用相提并论,而破产费用并不需要申报,因此有人认为,共益债权也不需要申报,而是由管理人根据破产法规定随时支付。笔者以为此说并无根据
    2023-06-26
    459人看过
  • 债权申报公告有效期限如何计算,破产债权申报程序
    一、债权申报公告有效期限如何计算公司进行解散清算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二、破产债权申报程序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
    2024-02-03
    449人看过
  • 债权破产申报的要求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债权破产申报的要求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一)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二)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三)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四)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五)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六)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七)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八)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
    2022-03-17
    476人看过
  • 破产申报期已过如何申报债权
    一、破产申报期已过如何申报债权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限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权。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对其予以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二、破产债权的申报期限有多久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三十日到三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三、申请破产后还需要还债吗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公司财产是
    2023-05-05
    261人看过
  • 申报破产债权所需材料
    一、申报破产债权所需材料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债权如涉及诉讼、调解、保全、仲裁、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二、申报破产债权的主体破产债权申报,是由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对自己合法拥有的债权进行申报的一种程序。债权申报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
    2023-06-06
    327人看过
  • 公司破产债权人必须在什么时候申报债权
    一、公司破产债权人必须在什么时候申报债权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我国法律规定,在公司破产后,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二、公司破产债务清算怎么办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下: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3.破产人欠缴的除上述以外的
    2023-08-08
    158人看过
  • 破产债权申报材料需要多久确定债权
    一、破产债权申报材料需要多久确定债权破产债权申报后,什么时候确认债权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而破产债权申报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所以一般要在三个月内确认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破产债权申报方式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
    2023-04-19
    187人看过
  • 房子破产重整需要申报债权吗
    房子进行破产重组之后,作为户主有必要进行相应的一些公示公告,而债权人也需要在法定时间以内进行债权申报。一、破产重整程序中未按期申报的债权的后果破产重整程序中未按期申报的债权应在破产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否则应遭受失权的后果。补充申报的债权应根据逾期申报的原因(债权人的过错情况)而规定不同法律效果。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前补充申报并获法院确认的债权原则上应列入重整计划清偿方案中,并可就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议决行使表决权。对于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前尚未补充申报的债权,重整计划中不应预留偿债资金;在重整计划执行程序中补充申报的债权应通过债务人的后续经营所得进行清偿。二、问题的提出就上述问题而言,债务人或破产管理人有没有权利在重整方案中对于表决时尚未申报的债权预留偿债资金,这种未按期申报的债权补充申报的最后时间点在哪里,其地位如何,是否有必要与逾期申报人的过错挂钩,如果不预留偿债资金,则如何清偿这部分补
    2023-02-21
    395人看过
  •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是否不得补充申报
    一、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是否不得补充申报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二、债权人没有在申报期内申报债权怎么处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024-01-09
    302人看过
  •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企业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多长时间?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债权申报的方式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
    2024-01-03
    266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破产债权
    相关咨询
    • 债权申请破产应该在什么期限内申报?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6
      首先,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其次,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
    • 怎么在破产债权申报期期限内申报清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18
      1、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的,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的,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
    • 破产债权人必须要在什么时间内申报?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20
      首先,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其次,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
    • 如何获得破产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变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6
      1、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的,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的,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
    • 抵押权未在期限内申请破产债权是什么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9
      抵押合同的效力一般应当按照《担保法》认定,但在破产案件中,《企业破产法》、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司法解释也是审查、认定抵押合同效力的根据。所以,债权人对濒临破产企业提供抵押,签订抵押合同时,应持谨慎态度,特别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几种无效抵押情形,更应当预防,避免在债务人可能发生破产时被认定抵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