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征收令下达后可否进行工商变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0-26 18:09:54 58 人看过

一、拆迁征收令下达后可否进行工商变更

被拆迁的房屋,在征收范围确定后,在一年时间内不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和工商变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公证吗

但如果拆迁的房屋属于管理部门代管的,那么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另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一般包括下面的主要内容:

(一)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二)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四)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五)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征收补偿决定书下达后可以强拆吗

不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当事人如果对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是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只有在当事人享有的相关权利期限到期后,征收人才可以向法院对其的房屋申请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n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是否需要获得批文进行企业拆迁征收?
    一般情况下,征收企业在拆迁的时候,如果属于协议拆迁的,那么需要政府出具相应的拆迁批文。没有拆迁批文的协议拆迁行为是违法的。并且政府的征地拆迁批文也是有一定的有效期。如果征地单位连续两年以上没有使用该拆迁批文进行动工建设的,那么该土地可以交由原农村进行恢复耕种。合伙企业能核定征收吗可以,合伙企业分为有限合伙,普通合伙。其中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余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每一个合伙人都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存在企业所得税,税种只有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有很多种方式。定率征收,定额征收。如果税率是2%,那应该是按照应税所得率10%来计算,核算下来税率在2.12左右。定额征收有最低的在0.9%,没有5级累进,直接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
    2023-07-01
    476人看过
  • 执行令下达后才能探视吗
    判决书生效后,家属可以去法院开一份接见通知书,然后凭接见通知书去看守所同当事人接见。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家属到法院去,与主审法官联系,要求主审法官给家属开《会见函》,法官都会给家属开。家属持这个会见函到看守所去要求会见,看守所会安排家属会见。看守所探监时间和要求:1.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2.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3.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一般来说是罪犯的近亲属或着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但是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可以的,但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
    2023-06-12
    132人看过
  • 公司搬迁需要多长时间进行工商变更
    公司搬迁需要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第二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一、公司拆迁该怎么赔偿呢(一)拆迁资产
    2023-03-28
    492人看过
  • 商标转让后怎么进行变更?
    不是必须的。商标转让后,可以在商标局的网站上找到,注册人已经变更为受让人,但商标证书上的注册人名称没有变更,商标核准转让证书会载明受让人名称。该证书和商标证书的共同使用可以证明商标所有权发生了变化,不需要单独变更。商标转让变更要什么手续商标转让变更要什么手续?商标转让变更手续包括:1、转让人与受让人就转让价格等事项进行协商;2、协商一致后,拟定转让协议;3、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4、签订转让协议后,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注册申请;5、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商标局予以公告。请查看相关法条《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2023-08-18
    299人看过
  • 提交支付令后是否可以进行还款协商?
    债务人欠款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确实没有能力还款可以直接跟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争取降低利息或者分期给付的方式来还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欠债不还构成诈骗罪。支付令可以针对担保人吗担保人作为债务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在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和支付令可送达的情况下,支付令可以针对担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
    2023-07-13
    328人看过
  • 政府下达强拆令要多久拆除
    一、政府下达强拆令要多久拆除对于违法建筑,一般先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如果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政府才下达强拆令,在强拆令规定的时间内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二、行政强制拆迁的流程1、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拆迁房屋证据保
    2023-06-17
    184人看过
  • 拆迁补偿是否可以进行协商还款
    一、拆迁补偿是否可以进行协商还款是可以协商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人就补偿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被拆迁人在拆迁中的权利义务有哪些1.在拆迁实施过程中,被拆迁人享有以下权利:(1)除受限制的补偿方式外,被拆迁人有选择补偿方式,依法获取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权利;(2)享有与拆迁人平等协商、对话、签订拆迁补倦安,协议的权利;(3)享有对
    2023-06-29
    24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公司多久进行工商变更
    1、股权转让后,公司工商变更持续多久?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的主要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新股东的主要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变更名称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二,股权转让的方式是什么p>1。一般调动和特殊调动?
    2023-05-02
    465人看过
  • 工商变更中,股东是否可以委托代表进行签字?
    1、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由非转让股权的股东签字,转让股权的股东不需要在本次会议决议上签字。新股东在决议通过后才属于本公司股东,更不需要签字。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意的方式可以是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声明,也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对是否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转让股权的股东没有表决权,不需要签字。公司贷款需要股东签字吗?公司贷款是否需要股东签字根据公司的性质决定:1、企业用户申请企业贷款时,一般是要求法人签字。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因此股东签字的话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而企业的法人的唯一的,从法理还是实务出发,只能是一个人担当。申请企业贷款时,不一定要法人亲自到场,法人可以授权给他人,让他人代为签字;2、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一般需要股东签字,但是有的时候并不是一定需要全部股东同意才可以贷款。具体情况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决定,如果章程中规定百分之多
    2023-07-08
    110人看过
  • 工商变更后,还要进行税务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首先是新办公地点的租赁合同(要到出租房管理中心备案),办这个要交税不是很多;2、带上租赁合同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到工商局填一份变更表,如果不是法人本人去办的话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要一份公司更改营业地址的决议和公司章程修改修正案(这两份东西工商局都有样板看的);4、备好以上资料后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公司地址变更大概需要10天。跨区地址变更需要相对较长时间才能办理完成,如有涉及办公地址专项审批的
    2023-03-27
    155人看过
  • 罕见拆迁纠纷政府下拆迁令后又反悔
    随着各地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迁纠纷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拆迁纠纷大多是因为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引起的,可是在浙江宁波却有一起颇为罕见的拆迁纠纷,政府部门通知某企业停产拆迁之后,又决定不拆迁了,而企业则要求政府部门信守承诺,纠纷被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支持了企业的诉讼请求。1997年,为了解决当地排涝能力严重不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时称鄞县人民政府)在该区邱隘镇梅墟建造了鄞东大闸。为此,政府划拨土地98亩。为了贯彻上级以水养水精神,发展多种经营,邱隘镇水管站利用建造矸闸、仓库、管理用房等设施后多余的土地,引进了不少企业。王昌兴的鄞县荣兴金属品制造厂(下称荣兴制造厂)就是其中一家。1997年10月,荣兴制造厂与邱隘镇水管站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租赁鄞东大闸西场地,租赁期限18年。1998年1月,开始建造厂房。1999年10月开始试生产,总投资超过1000万元。1999年7月,宁波市科技园区成
    2023-04-23
    228人看过
  • 公司内部股权变更后可否不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内部股权变更后不能不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变更登记只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登记的时间、股权转让款支付的时间、方式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公司内部股权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在双方股权转让交易之中,其中股权转让的一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完成股权转让的交易之后直至企业股权变更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者受让方,应当到有关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且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3、股权交易各方已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但是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其企业在向工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应当按要求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且向主管税务
    2023-07-29
    403人看过
  • 商业拆迁是开发商进行拆迁吗
    一、商业拆迁是开发商进行拆迁吗大多是,开放商有权利进行商业拆迁,商业拆迁的本质在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应该贯彻平等、意思自由原则,不得强买强卖。被拆迁人丧失房屋所有权获得的应该是足额的赔偿,而不是“补偿”。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此外,房屋拆迁还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此外,根据相关条例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二、对于商业拆迁可以拒绝吗可以拒绝,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
    2023-06-12
    133人看过
  • 下达逮捕令多久后可以判刑
    下达逮捕令四个月左右会判刑。一般来说,五个月内是上限,都是合法的,快的可能三个月左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一、逮捕令下来了会坐牢吗逮捕令下来了不一定会坐牢,需要看罪名是否成立。如果罪名成立并且罪名比较严重的话就可能会坐牢,不成立或者情节不是非常严重就不会坐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
    2023-04-01
    2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令下达后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4
      拆迁令下达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六个月。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
    • 强拆令下达多久执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2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在规定的期限内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强拆令下达后,在强拆令撤销前,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被强拆人申请行政复议,强拆令被撤销的,就不再有法律效力。
    • 征地拆迁开发商可否收回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3
      征地拆迁可以由开发商完成。征地拆迁的行政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征地拆迁的有关部门,也可以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开发商实施具体征收工作。
    • 工商法人变更后多少天内去银行进行变更手续?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5
      这个原则上是想工商局申请的同时要告知企业开户银行。在工商局变手续完成后,凭工商局出具的变更登记去银行进行相关变更手续。对银行来说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如果不立即去银行变更的话,这期间你的企业账户上如果出现问题,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 公司名称进行了变更,公司名下的商标是否也是要相应进行变更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
      需要进行变更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