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监视居住应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反映举报,监视居住主要是司法机关比如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走而对嫌疑人进行的居住监视,但犯罪嫌疑人在这期间拥有正常活动的权利,不能禁止犯罪嫌疑人的正常自由。
被监视居住的原因有哪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指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
涉嫌犯罪被监视居住交什么证件?
223人看过
-
涉嫌犯罪被监视居住可以请律师吗
192人看过
-
涉嫌犯罪指定监视居住有期限吗
450人看过
-
如何应对非法居住监视?
296人看过
-
涉嫌犯罪男子被监视居住数月后被移送检察院
219人看过
-
相关罪犯犯罪嫌疑人会被监视居住有何意思
204人看过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
什么是监视居住,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应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3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应当如何实施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2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 3、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
-
涉嫌犯罪被逮捕后是否可以监视居住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2涉嫌犯罪被逮捕,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监视居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
涉嫌犯罪被监视居住可以拿些什么证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15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把本人的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等证件都交给执行部门保存,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没有经过执行部门的批准,也不能离开执行居住的住处,没有经过批准,不允许跟其他人以任何方式通信或者会见等。
-
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可以被监视居住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0未成年人涉嫌犯罪能否监视居住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条件,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