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需要人民法院审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9:10:39
397 人看过
逮捕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逮捕需要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人民法院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人民法院审查批准逮捕有哪些规则
368人看过
-
人民法院移送管辖还逮捕吗
302人看过
-
人民法院逮捕权应当慎用
194人看过
-
逮捕一定要上法院吗
365人看过
-
逮捕后还需要审查吗
118人看过
-
警察逮捕需要逮捕令吗
41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最新文章
#逮捕
相关咨询
-
法院非法逮捕合法公民需要办理行政复议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4根据原《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存在“不予批准逮捕”问题。2001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和第八条作了更具体的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批准逮捕。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或是有刑
-
人民法院准予逮捕的诉讼代理人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61、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基他程序的审判; 2、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准许; 3、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对方当事人认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不予准许本院离任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
-
逮捕后法院审理完要多久才判刑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20逮捕至法院判决的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受理至判决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
-
逮捕前需要进行审查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30逮捕前可以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但通常是在逮捕后提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逮捕后的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
-
审结审查逮捕和法院批准逮捕有何不同?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5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决定逮捕,两种说法只是语境不同,意思大致一样。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时用“批准逮捕”。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时,行文中使用“决定逮捕”。 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