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能够撤销吗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能够撤销,但是撤销是有条件的。条件为:撤回要约要通知受要约人,并且撤回要约的通知要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也就是说如果撤销要约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才到达的,则要约一经生效了,此时不能撤销要约。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能够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二、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属于有效合同吗
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是有效的。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合同被撤销以后,合同才会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受要约人知道其内容时,要约生效。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3、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受要约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受要约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n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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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当事人一方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07为你解答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吗的这个问题 要约本身就是法律做法,能产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换和消灭的做法就是法律做法。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希望与另一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范围要比要约大很多,要约仅仅是在合同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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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一方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应该如何办?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31变更: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经批准,可变更) 6、适用: (1)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 (2)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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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最新的规定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2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受要约人知道其内容时,要约生效。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3、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受要约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受要约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