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追讨15万元建筑材料费无果,南宁市一水泥砖供应商的两名负责人,企图通过非法拘禁欠债施工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以此作为要挟。后来,在派出所民警耐心地电话劝说,两人最终将被拘禁者毫发无伤地带回了派出所。6月17日,两名嫌疑人被西乡塘警方刑事拘留。6月19日,在上尧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欠债施工单位也结算了大部分建筑材料费。
6月16日中午,上尧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一施工单位负责人李先生的报警,李先生称其工地上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周某被水泥砖供货商负责人梁某和梁某某强行带走,一天一夜未归。
接报后,民警通过李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上梁某等人,并得知了梁某等人强行带走周某的原因。原来,该水泥砖供货商曾向施工单位提供了一批价值15万元的建筑材料,之后供货商多次上门要求结算费用,但却一直未果。
6月15日上午,水泥砖供货商负责人梁某及梁某某,再次到施工单位要求结算费用,但却一直找不到负责人,且得不到财务等有关人员的合理说法,情急之下,两人强行将负责拉货的周先生带到了武鸣县,限制了其人身自由,希望通过此举迫使施工单位尽快进行结算。
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民警在电话里耐心地做起了梁某的思想工作。民警告诉梁某,讨回建筑材料费最可行的方法,就是走法律程序,而其强行带走周先生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讨债方法是最不可取的,因为这不仅构成了非法拘禁罪,还可能落得人财两空的结果。6月16日下午6时许,在民警的规劝下,二梁最终将周先生毫发无伤地带回了派出所。6月17日,二梁因限制周先生人身自由已超过24小时,警方以涉嫌非法拘禁为由,将两人刑事拘留。
之后,上尧派出所民警召集了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水泥砖供应商负责人,到派出所商谈。在民警的协调下,6月19日上午10时许,施工单位最终向水泥供应商先行结算了10万元建筑材料费,并承诺余下的钱款,待核算清楚后再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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