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遗嘱继承存在哪些误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09:51:41 488 人看过

其实,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例如,图示中,男女双方结为夫妻且只有1个小孩子。第一种情况,如果女方去世,则其个人房产的直接继承人就为女方的爸爸妈妈、男方以及孩子,4人平均分配,同样适用于男方;第二种情况,如果男女双方均去世,则其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的爸妈及孩子等5人共同继承,平均分配。(注:这里如若继承人中有人在继承发生时已不在世,则按照剩余的法定继承人口数来平均分配房产。)

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那么,如果想要自己的房产完全由其独生子女继承该怎么做呢?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一般有遗嘱的按照遗嘱中的规定来实施,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及时立下遗嘱,就能够改变法定继承,解决财产由谁继承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中国人固有的观念,认为生前就把死后的事情交代好不吉利,对于立遗嘱一直是比较忌讳;另一方面,市民对于立遗嘱的概念并不清晰,多数人认为没有立遗嘱的必要。对于遗嘱继承,存在着以下误区:

1、有钱人家才有必要立遗嘱?

家住某小区的戴大爷:我没有什么财产,之前大部分的存款都资助儿子买了房,现在和唯一的儿子住在一起,老家有套老房子,自己每个月的退休工资也不高。会因遗嘱发生纠纷的,大部分是子女多的富人,普通人没有立遗嘱的必要。

其实,订立遗嘱与财产的多少没有关系,而与财产的分配有关。即便是很少的财产,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决定谁继承得多一些,谁继承得少一些,这样可以减少事后的纷争。订立遗嘱的过程也是价值取向的过程,财产所有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教育子孙后代,怎么样才能得到遗产。

事先订立遗嘱,财产所有人可以决定谁应该得到更多的照顾,否则就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平均进行分配。

2、上了年纪的人才立遗嘱

谈到遗嘱,就会让人联想到可怕的死亡,在人们的印象中,只有垂暮的老年人才立遗嘱。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现在人们的生活压力大,各种意外也非常多,比如猝死、车祸去世、突发疾病死亡……等,危险无处不在,人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谁先到。

某企业高管的丁先生,年轻有为,积累了一笔不小的财富。目睹了周边的朋友因意外身亡,由于没有立遗嘱,亲属为争遗产吵得不可开交,有的还闹上了法庭的事件后,丁先生也在某律师的帮助下,立好了遗嘱,防患于未然。

所以,如果想要自己的房产完全归独生子女继承或者想要让自己房产的大部分给多个孩子中的某一个,就得要事先立好遗嘱。当然,如果子女不孝顺,老人想要把自己的房产给照顾自己最多的那个人,也是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实现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嘱继承相关文章
  • 快速识别遗嘱继承八大误区
    ●误区一:反正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一样有不少人认为,“继承”这事有《民法典》、《民法典》管着,就是自己不立遗嘱或老人没有立遗嘱,继承时也不会乱,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来。因此,有没有遗嘱都一样。律师纠错:财产的继承除法定继承以外,还有遗嘱继承,而且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的财产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法定继承。如此一来,有没有遗嘱就不一样了。●误区二:只要立了遗嘱一切就OK按照人们的一般理解,只要立了遗嘱,身后事就已经安排好了。其实,事情并非这么简单。律师纠错: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比如出现以下情况时,继承遗产就会出现麻烦。首先,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其次,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比如,立遗嘱人在遗嘱中
    2023-04-21
    389人看过
  • 继承权放弃认识存在误区
    一、关于继承人放弃的继承权性质民法学界一般认为,继承权有期待继承权和既得继承权之分。通常,前者称为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指公民在继承开始前享有的依照法律规定或遗嘱规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地位;后者则为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指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民法典律关系中实际享有的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理论上的如此区分并非文字游戏,它对司法和立法均具现实意义。那么,继承人放弃的继承权究竟是何种性质的继承权?对此,民法学界观点不一,各国立法也不尽相同。概而论之,可分两类,一是主张继承人放弃的应是期待继承权[1]。即认为放弃人不参加继承,不得取得遗产,不负清偿债务责任的后果产生,是由继承人失去继承期待地位所致;二是主张继承人放弃的是既得继承权。即期待继承权不是实体权利,它属于权利能力范畴,不存在放弃和接受的问题。况且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已取得既得继承权。其应继份也已确定。因此,继承人只能放弃既得继承权。这一观点
    2023-04-21
    297人看过
  •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同时存在的继承公证书格式房产遗嘱
    [导读]父亲先于祖父祖母去世,祖父祖母留下的财产该由谁继承?是父亲的儿子还是父亲的兄弟?这涉及到遗嘱继承的问题。遗嘱继承是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要求,确定被继承人及继承遗产的份额。房屋所有权人:李延A,共有人:陆妹B,产权来源:1999年房改售房。发证时间:2000年6月十三日,房屋所有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李延A与陆妹B系夫妻,共生育二个子女:长女李春K,长子李时K。李延A于2009年8月19日死亡,陆妹B于2005年12月31日死亡。李延A的父亲李月K(1998年11月死亡),李延A的母亲唐李K(健在);陆妹B的父亲陆桂K(1957年死亡),陆妹B的母亲湛惠K(1991年10月26日死亡)。李延A于2009年7月20日身患重病,立下遗嘱:(主要内容)1、本人将坐落在武夷山市彭祖路71号公路分局宿舍404室房产一套,杂物间1间及所有财产
    2023-06-08
    464人看过
  • 公证和遗嘱同时存在谁继承
    公证和遗嘱同时存在谁继承,法律中没有作出规定,但遗产是由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而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所以遗嘱和继承不可以同时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
    2023-02-16
    356人看过
  • 关于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吗
    关于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一、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4、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
    2023-02-20
    313人看过
  • 关于遗嘱继承权高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导读]父亲先于祖父祖母去世,祖父祖母留下的财产该由谁继承?是父亲的儿子还是父亲的兄弟?这涉及到遗嘱继承的问题。遗嘱继承是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要求,确定被继承人及继承遗产的份额。补充回答:1、就是说,你爷爷将他自己的财产归孙子的意思,已经做了公证遗嘱?只是你奶奶的部分不能做公证遗嘱是吗?2、因为你奶奶神智不清,现在既做不了公证遗嘱、你奶奶立其他遗嘱也很可能无效:你说的奶奶也同意没有作用了,你奶奶的那部分遗产,只能适用法定继承了。3、在这种情况下:(1)如果你爷爷先去世:爷爷奶奶共同财产的一半归男孩。如果遗嘱中只说爷爷的房产归男孩,爷爷的其他财产不能全归男孩、仍然适用法定继承。这2套房:其中的一半归男孩(如果2套房价值相同,其中一套归男孩了)将来奶奶去世后:男孩还可以和姑叔们平分另一套房、得到另一套房的1/6(假设2套房价值相同、每一套房算一个分割单位),男孩共可得
    2023-06-08
    432人看过
  • 关于房屋遗嘱继承公正论遗嘱继承
    [导读]父亲先于祖父祖母去世,祖父祖母留下的财产该由谁继承?是父亲的儿子还是父亲的兄弟?这涉及到遗嘱继承的问题。遗嘱继承是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要求,确定被继承人及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先房屋所有权人是我的父亲,因部分原因,我的父亲将房屋转到了我奶奶的名下。现如今,基于此事,我奶奶想立一份房屋遗嘱继承公正将房子转到我(孙女)的名下--本来想还给我父亲,由于我父亲希望将房屋给我继承,所以省去中间手续,直接将房屋转到我名下。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您帮助解答:首先,我奶奶有4个子女,我的爷爷已经过世。如果要办理此项手续,是否需要所有子女到场签名,要求放弃遗产继承?其次,如果她的子女不到现场,能否直接由我和奶奶签订房屋遗嘱继承公正?再者,此情况适宜办理房屋赠与公正吗?最后,假若我奶奶过世,能否凭借此公证书直接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望各位律师帮忙解答。备注:由于涉及到房屋改建,面
    2023-06-08
    116人看过
  • 遗嘱应避免哪些误区?
    立遗嘱应避免的误区:将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为遗产;让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遗嘱见证人。公民立遗嘱需要见证人在场证明;遗漏法定继承人,按照有关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一、法院怎样公开认定遗嘱的有效性法院这样会认定遗嘱有效:1、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的遗嘱只处分了自己的个人财产。3、遗嘱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遗产份额。4、遗嘱符合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二、遗赠应具备哪些法律要求遗赠需要具备的法律条件为: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三、如何写房屋分割协议房屋分割协议内容如下: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
    2023-03-16
    116人看过
  • 对私募的认识存在哪些误区
    第一,私募基金操作风险大的误区。私募基金操作的高度灵活性和持仓品种的多样化,往往能抢得市场先机,赢得主动,使创造高额收益成为可能。第二,私募基金的风控能力弱、盈利低的误区。因私募基金的信息透明度不高,其资金运作和收益状况,不能被社会所认知,从而造成私募基金运作风险大于收益的认识误区。实际上,私募基金灵活的操作风格,极易调动市场的投资热情,更易产生赚钱效应。第三,私募基金股东不稳定的误区。私募基金成立时,都会选择稳定可靠、信誉好的合伙人。但因没有管理层的监管,也就迫使了私募基金在成立和运作中的谨慎行为。这种自律性和内压式的自我管理模式,也有利于回避风险,减少外界监管的成本。第四,法律环境限制的误区。由于私募基金从成立、管理、到运作,都在地下进行。易让人忽略其有利的一面。但从海外成熟证券市场私募基金的发展来看,私募基金的发展规模远大于公募基金,足以说明私募基金发展的前景和潜力。第五,管理滞后的
    2023-06-09
    131人看过
  • 对于继承遗嘱房产上税吗?
    一、对于继承遗嘱房产上税吗?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5101以上至1000部分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10000以上部分0.1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如一套100万的
    2023-04-29
    128人看过
  •  房地产继承方面存在的误区
    这段内容讲述了房地产继承的误解,指出遗嘱并非必要,但立遗嘱很重要,且办理遗嘱与个人关系不大,主要取决于家庭内部的协商与决定。同时,遗嘱的办理与孩子们接受程度有关,孩子不能立遗嘱。此外,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赡养老人就不能分遗产。房地产继承的误解如下:1、遗嘱并非必要,因此无论有没有遗嘱,遗产继承都是一样的;2、立遗嘱虽然重要,但不是仅有的解决方案;3、遗嘱的办理与个人关系不大,主要取决于家庭内部的协商与决定。遗嘱必须被孩子们接受;4、孩子不能立遗嘱;5、可以处理与自己相关的权利;6、只要是老人的血,就必须有遗产;7、不赡养老人就不能分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3. 孩子能否立遗嘱?关键在于家庭内部协商遗嘱是遗嘱人通过遗嘱形式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023-08-19
    443人看过
  • 遗嘱继承误解的真相
    遗嘱继承的误解如下:1、立遗嘱就好;2、立遗嘱不是自己的事,遗嘱要被孩子们接受;3、孩子不能立遗嘱;4、可以处理与自己相关的权利;5、只要是老人的,就必须有遗产;6、不赡养老人就不能分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遗嘱继承的方式有哪些?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
    2023-07-04
    158人看过
  • 继承遗嘱包括哪些?
    继承遗嘱包括:写明遗嘱人的基本信息;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遗嘱人的全部财产状况;遗产的分割和处理;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被欺诈、胁迫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遗嘱的内容无效。一、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有哪些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5形式不合法6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示;7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8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9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二、录音遗嘱怎么才生效?录音遗嘱的生效要件如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2023-06-22
    329人看过
  • 遗嘱继承的常见误区及解决方案
    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房产遗嘱如何继承被继承人以遗嘱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应按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但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则这部分房产按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按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
    2023-07-07
    48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嘱继承又被称为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完全不同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主要针对被继承人在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情形。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割程序都必须满足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这就是遗嘱继承的执行效力。... 更多>

    #遗嘱继承
    相关咨询
    • 现存关于遗嘱继承怎样立有效遗嘱?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9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
    • 无效遗嘱如何继承 哪些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3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有哪些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6
      尽管遗赠与遗嘱继承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从根本上说二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两者区别如下: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
    • 继承中哪些情形属于继承无效遗嘱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2
      继承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受欺诈、胁迫所立,伪造的都属于遗嘱无效的情况,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
    • 法定继承和遗嘱共存的优先性对象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7
      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