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下监护终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05:30:26 70 人看过

监护终止的情形有:

1、被监护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监护人或者被监护人死亡等。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一、孩子买房需要父母签字吗

孩子买房是否需要父母签字分下列两种情况:

1、如果孩子是成年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需要父母签字;

2、若为未成年人,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父母应签字。

父母代表子女选房,携带子女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户口本、子女及监护人图章,与开发商协商合同条款后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权,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二、意定监护人的意思是什么?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合同的相对方也就是意定监护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监护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定监护人的自然人可以是意定被监护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是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1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监护人哪些情况下要承担监护责任?
    监护人以下情况下要承担监护责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且能以其全部财产承担侵权责任的;2、监护人不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情况。一、小孩误伤他人,家长负什么责任当孩子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由他们的监护人对他们进行监护。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父母在把孩子送到幼儿园或者学校时,事实上已将监护责任委托给了幼儿园和学校。虽然在我国很少有家长与学校签订委托合同,但事实上的委托关系是存在的。在幼儿园或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造成他人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因此,当孩子在学校或者幼儿园时,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导致他人受伤,除监护人承担责任,学校和幼儿园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二、交通事故赔偿能力人的责任是什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交通事故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是损害赔偿义务主体承担
    2023-03-31
    61人看过
  • 监护权终止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一、监护权终止的情形包括了哪些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二、谁可以申请撤销不合格父母的监护权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
    2023-06-18
    393人看过
  • 有几种情况下,雇主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雇主终止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特别说明:雇主必须提供雇员不符合雇佣条件的证明。)(2)严重违反雇主的规章制度;(特别说明:用人单位必须证明规章制度已经公布,劳动者严重违纪。)(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五)有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本法第二十六条(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说明:这是刑事责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合同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2023-05-07
    123人看过
  • 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婚姻会终止
    婚姻终止的原因有:(一)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二)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婚姻终止和离婚的区别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或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解除婚姻关系又被称作离婚,离婚包括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但是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男女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就可以发给。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
    2023-07-23
    38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应终止现场监督的公证活动
    ①招标单位擅自变更原定的招标文件内容,违背招标投标程序、原则或其他有关规定,经指出拒不改正的;②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如招标单位搞假招标,或私下向某一投标方泄漏标底,意欲使其中标的。对投标方舞弊,如私下串通、哄抬标价,或对招标单位行贿等,应取消舞弊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或中标资格,但不终止公证活动。③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投标活动无效的情况时,公证人员也应终止公证活动。如为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竞争性,有的部门规定投标方不能少于三家,少于三家时,该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六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
    2023-06-13
    498人看过
  • 该何种情形下探望权终止?
    下列情形探望权终止:1、被探望人死亡。2、探望权人死亡。3、被探望人成年。一、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管孩子怎么办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管孩子,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抚养权的规定:1、如果是得到了孩子抚养方的同意,是可以带走孩子的;2、如果未经抚养方的同意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的抚养权,是违法的;3、如果对方不配合行使探望权,可以先和其协商,实在不行就起诉法院处理。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来行使探望权,而不能直接私自带走孩子,可能会被终止行使探望权。二、行使探望权应该遵循什么原则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
    2023-03-11
    316人看过
  • 父母有几种情况下可以转移监护权
    父母能转移监护权。当现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实施了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的行为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他监护人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二、哪些情形可以撤销监护权现存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形可以撤销监护权。且必须是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
    2023-04-05
    119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下监护人的几种情况介绍?
    法律规定的监护人有三种情况。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2、其他亲友关系密切;3、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有哪些职责有下列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以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或精神病人的康复及生活。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未成年人应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的培养,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防止其实施不法行为。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
    2023-07-04
    433人看过
  • 这4种情况下禁止分户
    以前的分户条件审核可以说非常宽松,这就得益于以前的土地资源没有那么紧张。但是,现在不同了,一方面由于农村宅基地资源日益紧张,另一方面随着农村土地确权、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的进行,对于农村的一户一宅的住房管理也日益得到加强,将来农村的分户条件审核将会更加严格。禁止分户的情况,有以下4种:1、申请分户当事人未年满18周岁这个主要是年龄的限制!我国规定年满18周岁才是成年人,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完全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所有责任。成年也是参与很多社会性活动的基本条件。所以申请分户当事人未年满18周岁不能分户,这并不意外!2、申请分户当事人没有完全独立这里所说的独立包括生活独立和经济独立两方面。想要分户,在提交证明的时候就要提交相关材料表示自己完全独立。例如要证明生活独立,可以证明自己跟父母已经分开居住,在此期间并没有得到父母的帮助;要证明经济独立,可以提交存款证明或者单位开具的工资证明,说明有合
    2023-06-10
    54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赠与合同能够终止?
    一、赠与合同的终止的事由(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
    2023-03-15
    85人看过
  • 法律规定哪些情况下合同会终止?
    合同的法定终止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宣告死
    2023-07-05
    180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公司重整程序终止
    根据《破产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除了上述情形,《破产法》还规定了终止重整程序的其他情形,主要有: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也未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2023-06-05
    364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会导致监护关系终止
    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出于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消灭,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而辞去监护职务或依法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等。出于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已成年,为他人收养,父母不能行使的原因消灭,撤销无行为能力的宣告等。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未成年人成年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成年精神病人恢复健康状态时,监护即告终止;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的,监护关系不复继续,当然终止;3、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也即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理当终止;4、监护人辞去监护。监护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辞去监护。在指定监护人,辞去监护须经协商或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擅自辞去的不发生辞去效力;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或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经利
    2023-05-06
    315人看过
  • 监护人如何变更孩子监护权,监护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监护人如何变更孩子监护权变更监护人的程序主要是: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2、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须是与未成年人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3、法官裁判变更。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裁判。《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
    2023-06-17
    27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监护权到底什么情况下被终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31
      监护权会终止的情况是: 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 3、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监护人辞去监护; 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 监护关系终止: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监护关系终止:被监护人取得或者
    • 有哪些法定义务,什么情况下监护终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监护人有哪些法定义务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 法律上监护权终止是在什么情况下?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3
      监护权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 有哪些情形下会被终止监护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1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 什么情况下可变更和终止监护人权利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31
      (一)的变更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撤销监护并不意味着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换新的监护人,这实际上是监护人的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的实施意见》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