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9:13:38 401 人看过

封面:原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现在名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盖章原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现为各登记机构公章;

增加不动产登记号,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

附图页有金属线,并且更全面。

不动产权证办理费用

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3、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4、契税:由购房人交纳,是房屋总价的3%。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1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动产权证相关文章
  • 财产权的法律特点
    一、财产权的法律特点(一)主体限制。财产权的主体限于现实地享有或可以取得财产的人。它既不像人格权,为一切人所享有,也不像亲属权,只要与他人发生亲属关系即享有亲属权。财产权的客体限于该社会制度下法律允许私人(自然人和法人)可得享有的。(二)财产价值。财产权除极少的例外情形以外都是具财产价值的,这种经济价值又是可以金钱计算的。(三)无专属性。财产权原则上都是可以处分的,不具专属性。可以处分,指可以转让、可以继承,可以抛弃。不具专属性,因而可以由他人代为行使。二、财产权的四个权利是什么(一)占有和占有权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占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对物的控制也称为对物的管领,它需要借助身体与物发生一种外部的接触。但是,占有人必须具有占有的意图,占有人事实上控制或管领了某物。占有尽管是主体对物事实上的控制状态,但并非在法律上没有意义;相反,占有常常形成一种法律关系
    2023-06-08
    224人看过
  • 权证的特点和风险
    权证一般具有融资便利、对冲风险、高杠杆等特点。具体来说它具有5个特点:一是权证的持有者有权利而无义务,两者都有期权的特征。在资金不足、股市形势不明朗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购买权证而推迟购买股票,减少决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二是风险有限,可控性强。从投资风险看,认股权证的最大损失是权证买入价,其风险锁定,便于投资者控制。三是权证为投资者提供了杠杆效应。投资人可用少量资金购买备兑权证,取得认购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可能赢得一旦这些股份上市可获得的价差,具有以小搏大的特性;四是结构简单、交易方式单一。认股权证是一种个性化的最简单的期权。它的认购机理简单、交易方式与股票相同,产品创新的运作成本相对较低。大部分衍生产品都是以现金进行交割,而认股权证可以用实券交割,更符合衍生产品发展初期投资者的交易习惯。五是权证的发行不涉及发行新股或配股。它的发行是因为发行人已拥有大量已发行的股票,或通过市场吸纳了现有的股
    2023-06-13
    489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特点与法律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特点知识产权的特点有: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知识产权的的法律特征有:1.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2.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3.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三、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知识产权权利包括:1.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2.商标权人的权利: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3.著作权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获得
    2022-06-16
    281人看过
  • 不动产的定义、特点和分类是什么?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不动产的特征:1、自然特性: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个别性、耐久性、数量有限性的特征。2、社会经济特性:不动产具有价值量大、用途多样性、涉及广泛性、权益受限性、难以变现性、保值增值性的特征。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是什么1、移动性动产具有可移动性。比如说手机、机动车、办公桌椅等流动资产与资金等动产、。不动产这种就是属于位置固定性。比如说像土地,房屋、等这些就是属于土地定着物。2、个别性动产一般来说不具特殊个性,都是普遍存在的。不动产可以说它都是有着它的独特性、异质性,包括位置差异、权利差异等。3、耐久性动产一般来说都是会存在损耗的,它的耐久性一般来说都是有限的。不动产可以说它的寿命长久,比如说有的时候可能是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这样也是会造成损耗、毁灭,且增值。4、数量有限性动产数量一般来说也是量化的,但是它的数量没有太多的局
    2023-07-22
    301人看过
  • 劳动报酬请求权的特点
    1、主体的特定性。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的主体本身即具有特定性。这里所谓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劳动报酬请求权的权利主体是劳动者,义务主体为雇主;劳动者和雇主之间不具有平等性和互换性,而一般的债权请求权对于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则没有身份上的特殊要求。2、劳动报酬请求权与劳动给付义务并不完全对应。一般情况下,只有劳动者完成了劳动给付义务,才享有要求雇主支付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给付与劳动报酬给付之间具有对应性和交换性。但在特定情况下,即使未付出劳动,劳动者也享有要求雇主支付劳动报酬的权利(即劳动报酬续付请求权)。这一点与一般债权的对价给付原则有很大的不同。3、劳动报酬请求权的转让受到严格限制。民法理论认为,请求权有独立请求权和非独立请求权之分。其中,债权请求权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其不依赖于在它之前就已存在的、它为之服务的权利,而单独地存在。它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本身就属于一种权利,可以独立地进
    2023-06-26
    445人看过
  • 浮动抵押权的法律特点
    (一)浮动担保权的当事人。有资格设立浮动担保权的债务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商事公司,非商事公司以及自然人、合伙组织不能设立。而且,债务人只能以自己的全部资产设立浮动担保权。(二)浮动担保权的内容。担保人的权利主要有:1、公司仍可继续进行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不受设立浮动担保权的影响;2、公司有权为继续经营目的在担保财产上设立其他性质的担保权,如设立固定担保权、质权等;3、公司有权自由处分担保财产,而不必事先取得担保权人的同意。其主要义务有:1、妥善保管、合理经营公司所有的财产;2、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3、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及利息;4、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如担保权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得在某些重要财产上设立其他担保权,非经债权人同意不得低价出售公司财产等。担保权人的主要权利有:1、有权根据约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使用贷款的情况;2、按期收回贷款及利息;3、当债务人逾期不能履行或
    2023-08-10
    372人看过
  • 不动产证和房产证的不同点是什么
    房产证与不动产证的不同:1、性质不同:不动产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2、防辐射标签:房产证没有防辐射标签,不动产证有防辐射标签;3、内容不同:房产证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一、什么是办理产权证产权证从一般意义上讲,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1、产权证一般是指房屋产权证书,具体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但在某些地方,它也可以是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地产权证书。在整个购房过程中,房产证的办理是最关键的环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有以下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权利人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房屋权利,房屋所有权证是保障这些的唯一的法律凭证。2、产权证的封面为红色,证书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里面除
    2023-06-23
    115人看过
  • 债权凭证制度的特点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债权凭证制度的特点债权凭证制度的特点如下: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二、债权凭证有效期几年债权凭证有效期本身一般是永久的,但是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
    2023-07-05
    417人看过
  • 动产质押的含义及特点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是质押的一般形式。动产质押的核心内容是债权人的质权。动产质押有以下特点:一是动产质押的质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得出质;二是出质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本人;三是质物必须转移于债权人占有,质押合同才生效;四是质权人就质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023-06-08
    482人看过
  • 房产证有什么特点所有权证与共有权证的关系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2023-05-29
    67人看过
  • 动产浮动抵押的特点有哪些
    (一)抵押标的物为实现抵押权时抵押人的全部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二)抵押标的物不特定。设定浮动抵押,不必就各项抵押财产进行公示,也无须制作财产目录清单,甚至无须确定抵押财产的范围,仅须在浮动抵押合同中明示将现在所有的和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设定抵押的意旨,并在企业法人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即可,一直到抵押权执行之时,抵押标的物始终处于不特定状态;(三)鉴于浮动抵押权的标的物处于不特定状态,浮动抵押权的实行不能采用普通抵押权的实行方法,而应由浮动抵押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发布查封抵押人总财产的公告,同时指定财产管理人负责管理抵押人总财产,并适用公司破产程序或清产还债的程序;(四)鉴于浮动抵押的标的物为抵押人的全部财产,浮动抵押权的实行无论适用公司破产程序或者清产还债程序,其结果都必然导致抵押人公司法人资格的消灭。一、浮动抵押的效力对于动产浮动抵押,强制性登记,但仅为抵押权的对抗要
    2023-02-26
    68人看过
  • 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书怎么过户?
    一、房产证与不动产证区别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而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二、不动产权证特点封面:原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现在名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盖章原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现为各登记机构公章;增加不动产登记号,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附图页有金属线,并且更全面。三、不动产权证的办理程序1、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社区出具的证明、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2、双方带着(1)所述材料,到
    2023-06-22
    333人看过
  • 杭州不动产权证办理指南(流程+地点)
    杭州不动产权证办理指南——办理流程:业务类型:权利类型: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登记类型: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收费标准:即有建筑物的,按件收取,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没有建筑物的,不收取费用。办理地点:这10个地方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为方便市民就近办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在主城区共设立10个办证点。它们分别是:1.市民中心办证大厅:江干区新业路311号L楼二楼,电话:87008160、2.平海大厦办证大厅:上城区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电话:89830003、3.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秋涛路242-2号秋涛发展大厦A座(四楼),电话:87926030、4.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白石巷256号,电话
    2023-05-29
    381人看过
  • 浅析财产权的三个特点
    (1)财产权的主体限于现实地享有或可以取得财产的人。它既不像人格权,为一切人所享有,也不像亲属权,只要与他人发生亲属关系即享有亲属权。财产权的客体限于该社会制度下法律允许私人(自然人和法人)可得享有的。例如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土地属于国有(全民所有),不得为私有,因而土地即不得为作为民事权利的私人财产权的客体。即在债权也有这种情形,所谓不融通物即指不得为交易客体从而不得为债权客体之物。因此,财产权的情形常因各个国家的社会制度而有不同。历史上奴隶制下与资本主义制、现代资本主义制与社会主义制下的财产权的情况很不相同。在这一点,财产权是与社会制度密切相关的权利,与人格权亲属权大不相同。(2)财产权除极少的例外情形以外都是具财产价值的,这种经济价值又是可以金钱计算的。通常讲到这一点,都以私人信函、爱人遗物(如头发)等也可为所有权的标的为例。就在这种情形,当这些东西成为交易标的时也是有经济价值的。
    2023-06-08
    10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动产权属证书,全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更多>

    #不动产权证
    相关咨询
    • 小产权房有哪些特点,小产权房的特点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4-02
      相对于“大产权房”,小产权房的特点还是十分明显的: 1、价格优势明显: 小产权房建设在集体土地上,这些集体用地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一般位于城市郊区或远郊区,本身土地价值较低。最重要的一点是,无须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于是土地建设成本极低。 2、产权不完整: 国家不承认并不予办理小产权房的过户登记手续,也不能上市交易。并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并不受《合同法》
    • 行政复议案件特点不动产方面有哪些特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4
      传递了我们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追求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这次我们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也是国务院各部委首次向国务院公开发布典型案例,集中体现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过程中,“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我们认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矿产资源领域拥有大量的行政审批权和其他的权利,我们要用好行政复议这个带有准司法性质的工具,在整个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进行自我监
    • 房产证具有什么特点?房产证的特点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26
      1、房地产主管机关负责对房产证的办理、发放、变更工作。 2、针对特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房产证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明,同时房产证中也会就特定房屋的基本情况,如面积、产权人情况、是否设定了担保物权等作出记载。 3、房产证只是向特定房屋所有权人发放。 4、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会向权利人发放权属证明,也就是房产证,而房产证内容需要与登记簿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 动产质押优先权有哪些特点?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04
      动产质押优先权的特点表现为: 首先,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物中优先受偿。 其次,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 再次,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
    • 什么是动产质权?它有什么特点?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动产质权有以下特征:(1)动产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2)动产质权的客体仅以动产为限;(3)动产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4)动产质权的内容在于留置质物,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质物的价值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