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1 09:13:38 401 人看过

封面:原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现在名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盖章原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现为各登记机构公章;

增加不动产登记号,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

附图页有金属线,并且更全面。

不动产权证办理费用

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3、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4、契税:由购房人交纳,是房屋总价的3%。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5: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动产权证相关文章
  • 房产证具有什么特点?房产证的特点有哪些
    一、房产证具有什么特点?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二、办理房产证需要注意事项?一是要明晰产权,在房地产消费投诉中,因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是最多的,其中产权不明是引发纠纷的焦点。房屋是特殊的财产,所有权权属的确定应以产权证记载为准,因此应在购
    2023-06-27
    151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特点
    商业秘密
    一、知识产权的特点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也称为垄断性、排他性,即除非权利人同意或许可或法律规定,任何其他人都无权享有。这种专有性表现在:(一)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的专有性。指知识产权的授予只有一次,知识产权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能享有这项权利。权利人垄断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二)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的专有性,从事智力创造活动极为艰苦,一旦成果落入他人之手,便很快传播,被他人复制、利用,因此,对同一发明创造或可识别性标志,被授予权利只有一个客体。(三)知识产权权利内容的专有性。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权权利,可以由本人行使,也可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但这些权利具有稳定性和可授予性特征,具有特定的内容。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的一种专有权利,在空间上的效力是有限的,受国家领土限制,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目前,随着全球经济发展,促进了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使知识产权制度
    2023-04-23
    61人看过
  • 不动产相邻关系有什么特点
    第一,相邻关系发生在两个以上的不动产相邻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之间。相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使法人;可以是财产所有人,如集体组织、房屋所有人,也可以是非所有人,如承包经营人、承租人。第二,相邻关系的客体一般不是不动产和动产本身,而是由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和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如噪声影响邻人休息,对于不动产和动产本身的归属并不发生争议。有的相邻关系的客体是物,例如,相邻竹木归属关系。第三,相邻关系的发生常与不动产的自然条件有关,即两个以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财产应当是相邻的。如上例承包经营人乙不通过承包经营人甲承包的土地不能到达自己承包的土地。如果甲、乙之间的土地一个在河北,一个在西藏,自然就不可能发生这种通行关系。所谓“相邻”,不以不动产的直接相邻为限。例如甲、乙两村处于同一条河流的上下游,两村虽然不直接相邻,但亦可能因用水、流水、截水与排水关系,而又相邻关系适用的余地。
    2023-03-27
    441人看过
  • 不动产相邻关系有什么特点
    一、不动产相邻关系有什么特点第一,相邻关系发生在两个以上的不动产相邻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之间。相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使法人;可以是财产所有人,如集体组织、房屋所有人,也可以是非所有人,如承包经营人、承租人。第二,相邻关系的客体一般不是不动产和动产本身,而是由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和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如噪声影响邻人休息,对于不动产和动产本身的归属并不发生争议。有的相邻关系的客体是物,例如,相邻竹木归属关系。第三,相邻关系的发生常与不动产的自然条件有关,即两个以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财产应当是相邻的。如上例承包经营人乙不通过承包经营人甲承包的土地不能到达自己承包的土地。如果甲、乙之间的土地一个在河北,一个在西藏,自然就不可能发生这种通行关系。所谓“相邻”,不以不动产的直接相邻为限。例如甲、乙两村处于同一条河流的上下游,两村虽然不直接相邻,但亦可能因用水、流水、截水与排水关
    2023-04-25
    238人看过
  • 不动产权证就是不动产权证吗
    1、《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的产权规划及内容都会更加详细。《房产证》对房屋价格、房屋使用年限采取了规避态度,而“不动产证”就需要明确规定好使用的年限。2、《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性质、规划用途、土地状况和房屋状况。3、而《不动产权证》的封面是红色的,证书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里面除了共有情况、坐落位置、权利人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镭射区等内容在里面,因此有所不同。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不动产权证应该怎么样办理,不办理可以吗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虽然不动产权证不等同于房产证,也不能过户,但是不能一直不办。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2023-03-03
    238人看过
  • 什么是不动产权证的实施难点
    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执行日期的到来,各地不动产登记局开始纷纷忙碌,但全面实行登记工作非简单之事,其主要有两大难点:其一、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需直接逾越《城市房产管理法》、《森林法》、《渔业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规,因为《立法法》第63条规定:有立法权的地方制定地方法规时,不得同《宪法》、行政法规相抵触,无法逾越国家现行的有关各类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其二、淘汰房产证需要居民提供个人税号。具体淘汰流程:居民持有统一的簿册证————持有纳税人识别号————换发不动产权利登记证————全民不动产联网。也就是通过此举,将个人房产纳入税务征管部门的信息系统,之前未被信息化的房屋产权将被联网信息化,同时一并进入税收征管部门的系统,为房地产税的征收奠定技术、数据、产权等基础(这一工作不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房产)。虽困难重重,但不动产登记工作仍鼓浪前行,中央编办、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国
    2023-03-21
    423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动产权属证书,全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更多>

    #不动产权证
    相关咨询
    • 产权特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6
      1.产权首先是指特定的客体,即任何产权都是以特定客体为前提和基础,产权中"产"即为客体,没有特定客体的存在,产权便不再存在;同样任何产权都是以依赖于特定客体的产权,也只能是某一特定客体的产权。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客体有多种表现形式,如财产、资产、资本、商品等。 2.产权其次是指主体对客体的权利,即主体与特定客体的关系。这种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常表现为以财产权等。主要包括对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
    • 产权的特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6
      1.产权首先是指特定的客体,即任何产权都是以特定客体为前提和基础,产权中"产"即为客体,没有特定客体的存在,产权便不再存在;同样任何产权都是以依赖于特定客体的产权,也只能是某一特定客体的产权。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客体有多种表现形式,如财产、资产、资本、商品等。 2.产权其次是指主体对客体的权利,即主体与特定客体的关系。这种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常表现为以财产权等。主要包括对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
    • 小产权房有哪些特点,小产权房的特点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4-02
      相对于“大产权房”,小产权房的特点还是十分明显的: 1、价格优势明显: 小产权房建设在集体土地上,这些集体用地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一般位于城市郊区或远郊区,本身土地价值较低。最重要的一点是,无须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于是土地建设成本极低。 2、产权不完整: 国家不承认并不予办理小产权房的过户登记手续,也不能上市交易。并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并不受《合同法》
    • 财产权的特点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01
      所谓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分为物权和债权两类。财产权相对于人身权。财产权具有以下特点:(1)财产权体现一定的经济价值,通常可以用金钱计算;(2)财产权可以与权利人分离,权利人可以自由处分,如转让、抛弃等;(3)财产权可以继承,权利人死后,其财产由其继承人取得;(4)对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制裁通常是经济制裁。
    • 不动产抵押有哪些特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5
      1,特定性。包含两个意思:一是抵押担保的数额是一定的,抵押物的价值与担保的债权也大体是一致的。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如果抵押物的价值小于被担保的债权,则债权人就可能无法全部清偿。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人虽可要求抵押人就超出抵押物金额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偿还。但无疑增大了抵押权人受偿的风险。 2,二是不动产抵押是特定的。用作保证的财产是不特定的,而抵押物则必须是特定的。抵押物的特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