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权定义是怎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20:23:00 395 人看过

商业秘密权的性质是在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亟待解决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学者们认为商业秘密权或是财产权、人格权、企业权、知识产权,甚至是一种全新的权利类型。从周延的保护商业秘密权的本质出发,运用法经济学有关产权界定和法理中有关民事权利分类的理论来分析,可以发现,将商业秘密权界定为一种新兴的知识产权是恰当的。

一、商业秘密权利包括哪些

1、占有权

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是商业秘密带来竞争优势的前提。这种控制与管理包括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与使用。

2、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照商业秘密的性质和用途对商业秘密加以利用。权利人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他人不得干涉。在法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非权利人也可以使用该商业秘密。

3、收益权

收益权即收取商业秘密带来的利益。权利人有权通过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也可以通过转让商业秘密,从受让人那里获得经济利益。权利人还可以将商业秘密作为投资,在生产经营中获得经济利益。收益权一般由权利人行使,他人行使商业秘密时,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收益归权利人所有。

4、处分权

处分权是指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已的商业秘密。例如:放弃对商业秘密的占有、对商业秘密不再采取保密措施、赠与或转让商业秘密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6: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商业秘密解读什么是商业秘密的
    一、商业秘密解读什么是商业秘密的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二、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有哪一些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有:1.民法
    2023-07-03
    217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权利与义务规定
    权利与义务员工承担的保密义务的具体内容可以由律师所根据公司的具体业务来确定,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公司的相关部门报告。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条款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员工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不对外泄露的义务;2、对员工跳槽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就业于同类企业,从事同种职业进行合理限制及应给予的补偿;3、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条款所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是赔偿损失的数额和方式。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
    2023-06-05
    478人看过
  • 哪些特征被定义为商业秘密
    一、哪些特征被定义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特征主要是:1.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不特定人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2.价值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3.实用性,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使用价值;4.管理性,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具有主观保密意图的信息。二、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是什么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包括:1.商业秘密权利人建立保密制度,将有关信息明确列为保密事项。2.商业秘密权利人没有制定保密制度,但明确要求对某项信息予以保密的。例如在该项信息的载体上明确标明保密字样、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3.商业秘密权利人建立了保密制度,虽然没有明确该项信息是秘密,但按照其保密制度规定,该项信息是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4.商业秘密权利人在向他人披露,提供该项信息时,在有关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中明确要求予以保密。5.经营者与他人合作开发或者委托开发一项新技术,在开发合同或者委托合同中,明
    2023-09-24
    331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关于“保密义务”
    关于“保密义务”该《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要求本单位或者与本单位合作的涉及技术秘密的相关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人员)保守技术秘密的,应当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劳动(聘用)合同(以下统称合同)中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协议或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没有签订保密协议或者没有在合同中作出约定的,相关人员不承担保密责任。保密协议或者合同约定的部分内容不明确的,相关人员只对约定明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
    2023-06-08
    68人看过
  • 商业秘密权客体
    商业秘密
    一、最新商业秘密权客体商业秘密权的客体,是指商业秘密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商业秘密本身,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些信息根据其产生的不同,可以分为职务商业秘密和非职务商业秘密。1、职务商业秘密作为商业秘密的信息特别是技术信息所涉及的领域日渐增多,有时一个方案涉及多个领域和学科,需要不同行业的专家相互配合才能完成。还有,作为商业秘密的信息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开发周期往往较长、耗资巨大、成本较高,仅凭一个或几个人的经济实力无法承受。因此,商业秘密的形成往往依赖有经济实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组织或参与共同开发;而现代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一般都较为注重商业秘密的开发,所以在实践中以单位为核心完成的商业秘密占据多数。确定这些商业秘密权利的归属就显得尤为重要。2、非职务商业秘密非职务商业秘密是相对职务商业秘密而言的,其权利归属较为简单,非职务商业秘密权的权利主体是研究开发者,从我国知识产
    2023-06-05
    274人看过
  • 如何确定商业秘密的秘密点
    如何确定商业秘密的秘密点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审理中,原告权利作为审查对象的内容往往有一个由大到小或由变到少的过程。一开始,权利人总是声称许多信息是他的商业秘密。经过对方的辩护和法院的审查,可以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信息会大大减少,可以认定为被告非法获取、使用、泄露的信息可能会更少。这可以说是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审理中的一个规则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审理中,首先要确定案件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是什么。由于法律对商业秘密的误解以及商业秘密本身的不确定性,原告往往无法准确界定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即所谓的秘密点)。因此,法院审理的首要任务是要求和引导原告确定其秘密点,包括商业秘密的载体(证据)和具体构成(即秘密点是相关信息的要素还是要素的组合)。一个载体可能包含很多信息,其中只有少数可能是秘密的。固定商业秘密的过程往往需要几轮的辩护和辩护以及法院的及时指导。因此,在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中,我们对原告对固定秘密点的要求
    2023-05-02
    325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的侵权法怎么理解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关于商业秘密的性质尚未统一的结论,有人格权说、信息权说、企业权说、知识产权说等。不论是哪一种学说,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权利却已经是不容置疑。是权利,就有被侵犯的可能,就有保护之必要。权利只有当它被侵犯时,能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才具有生命力。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倍增,商业秘密保护的呼声高涨。基于商业秘密的特殊性及其各种保护理论的不完善性,采取各种手段来对此进行保护是很有必要的。我国对商业秘密的规定主要分散在《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中。从这些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出,有些是利用民法典进行保护的,有些是利用侵权法进行保护的。从基本原理来说,侵权法理论和民法典理论是两个根本不同的理论。但是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国内学者在论述我国
    2023-06-24
    122人看过
  • 怎样防止侵害商业秘密,如何预防侵犯商业秘密
    在我国,侵权一旦发生,就很难对商业秘密权利实施保护,而且实施保护的代价也很高。因此,中国的企业应采取全面的措施事前来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力争把侵权风险将至最低。以下是一些可借鉴的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密做法:(一)商业秘密核查:公司商业秘密的发展和保护是一个动态过程,最好实行定期审核的办法,即筛选商业秘密计划,找出所有潜在的商业秘密信息,确保其处于受保护中。(二)规定限制的访问区域、密码及所有秘密信息使用者的安全检查。(三)对敏感资料加密并放置安全地方存储。(四)如有可能,秘密信息的使用者只能有权使用信息的必要部分。(五)采取分类办法,如在材料上加盖图章,标明“秘密”或“机密”等字样。(六)与将要接触商业秘密的人订立保密协议和不得参与竞争协议。(七)要求出示雇员身份证和来访者通行证。(八)制定颁发雇员手册,对有关商业秘密、复印政策等做出规定。(九)对管理人员,主要雇员以及将会经常使用接触秘密信
    2024-01-28
    285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重要性
    什么是商业秘密以及商业秘密的重要性?1。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成分、生产工艺、生产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来源信息、生产经营策略等,并由权利人提供实用、保密的技术资料和业务资料。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是指信息不能直接从公共渠道获得;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信息具有一定的适用性,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实际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权利人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和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随着经济的发展,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日益增多,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保护商业秘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需要。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无形财富。一旦受到侵害,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因此,应当采取法律保护的手段,制止和惩治不正当竞争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从而有效保护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保障市场经济中正常的交
    2023-05-07
    97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秘密,怎么处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将商业秘密列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商业秘密权是权利人劳动成果的结晶,商业秘密权是权利人拥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是十分必要的。商业秘密不同于专利和注册商标,它可以为多个权利主体同时拥有和使用,只要获得及使用手段合法。如自主研究开发,或者通过反向工程破译他人商业秘密等。侵犯商业秘密是指侵犯企业商业秘密权利人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需要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系统,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好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合法权益。律师补充: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被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的,侵犯商业秘密可能按双方签定的保密合同
    2023-05-07
    461人看过
  • 法律如何定义商业秘密的特征
    一、法律如何定义商业秘密的特征1.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3.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而不权仅停留在理论的水平上。4.权利人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有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如下:1.行为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行为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行为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
    2023-10-16
    84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处罚
    认定一、客观要件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三、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四、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6-12
    308人看过
  • 法律对商业秘密是怎么限制的,什么是商业秘密
    法律对商业秘密的限制: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什么是商业秘密所
    2023-12-09
    353人看过
  • 怎样获得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保护
    1、企业内部建立有效的保密机制(1)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是目前企业比较通用的意中保密措施。一般来说,与企业签订保密合同的员工包括: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一般技术支持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市场计划、销售人员、财会人员、秘书人员、保安人员等。保密协议中应当载明商业秘密的内容、保密范围、保密期限等。保密协议不仅可以约束员工保守商业秘密,还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的证据之一。使权利人更易获得相应的赔偿。(2)建立专门的保密机构对于一些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可以建立保护商业秘密的机构,由专门的保密主管人员负责企业的保密工作。(3)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企业不仅要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还应当内部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比如,加强对员工主人翁意识的培养,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员工接触商业秘密;制定泄密的惩处机制;建立商业秘密受侵犯后的快速反应机制等。2、采取适当的
    2023-02-20
    67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商业秘密解释如何做?商业秘密定义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1
      商业秘密(BsinessSecret),按照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
    • 商业秘密权定义是哪些?能解释下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06
      商业秘密权的性质是在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亟待解决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学者们认为商业秘密权或是财产权、人格权、企业权、知识产权,甚至是一种全新的权利类型。从周延的保护商业秘密权的本质出发,运用法经济学有关产权界定和法理中有关民事权利分类的理论来分析,可以发现,将商业秘密权界定为一种新兴的知识产权是恰当的。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商业秘密”怎样理解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2
      商业秘密,经营信息。据此,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像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 第二,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 第三,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
    • 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被侵权怎样鉴定,商业秘密侵权鉴定的流程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5
      实践中商业秘密侵权鉴定是比较特殊的,有些法官直接将是否构成商业秘密作为委托鉴定内容。我们认为,委托鉴定的对象应当是事实问题,而非法律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判断某项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已有规定,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也进行了解析,因而“某项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已经属于“法律问题”,而非“事实问题”,司法鉴定中不应将此作为委托鉴定的事项。但对于构成商业秘密的三项要件是否属于可委托鉴定的“事实问题”,因
    • 公司秘密商业秘密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8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