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的种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07:40:11 436 人看过

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的种类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发回重审。

一、二审拒绝调解能破案吗

民事案件的二审法院会不会改判,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原判决结果是有错误的,就会进行改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受委托人上诉物业合同能改判吗

任何民事纠纷上诉后,都有改判的可能性。二审法院对于上诉案件,经审理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别处理,对于二审结果一般会有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改判等不同结果。其中,如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可以依职权进行改判。

三、当庭宣判后判决书会有更改吗

能改,但改的前提条件是判决书有错误。

1、判决书有一审程序的判决书、二审程序的判决书和审判监督程序的判决书等几种类型。

2、一审判决书如果没有生效,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上一级法院改判;如果是二审判决书或者一审判决书已经生效,可以在6个月之内申诉,或者向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抗诉。案件进入再审后改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二审相关文章
  • 二审中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分类方法
    1、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2、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按下列情况处理:(1)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2)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3)该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二人以上,对同一诉讼标的有共同的利害关系而形成的共同诉讼。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又称普通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参加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可合并审理的诉讼。)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被告?一、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相关
    2023-07-06
    249人看过
  • 行政诉讼判决结果有几种2020
    一、行政诉讼判决结果有几种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4、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5、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6、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7、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8、判决变更处罚数额;9、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10、判决给予补偿。二、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是指行政诉讼法在怎样的空间范围和时间范围内,对哪些人和事具有适用的效力,具体包括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对事的效力。(1)空间效力空间效力又称地域效力,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中国行政诉讼法适用中国国家主权所及的一切空间领域,包括中国的领土、领空、领海以及领土延伸
    2023-02-19
    291人看过
  • 行政判决的种类有哪些,履行行政判决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撤销或者部分撤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变更等五种判决形式。履行行政判决的条件履行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认定被告具有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作出责令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人民法院作出履行判决应当具备三个条件:①被告行政主体负有法定职责,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②原告行政相对方向被告提出了具有要求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一定义务内容的申请;③行政主体没有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2023-06-13
    17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二审诉讼状样本
    一、行政诉讼二审诉讼状样本行政起诉状原告:被告:xxxxx分局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被告作出的(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某年月日,我去xx医院看病,遇到老乡王x。交谈之中得知,王x要看口腔方面的疾病。我就建议他去专业的xx口腔医院去。不料,我们的谈话被xx医院的保安听到。保安认为我是医托。我被送到了xxx派出所的警察不听我解释,将我处以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原告认为,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查清案件事实,也没有依据程序作出处罚,应当予以撤销,特提出行政诉讼,请求依法裁判。此致某某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二、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行政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规定: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
    2023-06-06
    348人看过
  • 行政诉讼判决基本类型是什么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明显不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法院判决重做时,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理由作出与原行为相同的行为,除非主要事实理由发生变化;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原行为的。3、变更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
    2023-03-02
    32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院有几种判决方式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明显不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法院判决重做时,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理由作出与原行为相同的行为,除非主要事实理由发生变化;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原行为的。3、变更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
    2023-08-05
    446人看过
  • 税收保全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裁决的种类有什么?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税收保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行政裁决的种类有:1、侵权纠纷的裁决。侵权纠纷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犯而产生的纠纷。平等主体一方当事人涉及行政管理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害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机关进行制止和决定赔偿,行政机关就此争议作出裁决。法律明文规定行政主体在对违法行为做出处理的同时,对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可依法做出强制性赔偿裁决。如《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补偿纠纷的裁决。补偿,在现代汉语中的解释是“抵消损失、消耗,补足缺失、差额”,在法学词语中,是指对财产侵害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着
    2023-02-27
    34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第一审要怎么判决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管辖权限对案件进行初次审理的程序。第一审可能得出以下几种审判结果:1、维持判决: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2、撤销判决:(一)情形: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二)撤销判决同时的处理方式:重新作出行为、补救、提出司法建议。(三)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自然无效。(四)原机关必须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错误,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或理由作出与原来行为基本相同的行为,但下列情况例外:(1)原行为程序违法。(2)新行为的主要事实和主要理由有改变的,也不属于同一行为。(五)行政机关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应当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机关拒绝
    2023-04-29
    10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一审和二审的区别,行政诉讼可以撤诉吗
    一、行政诉讼中一审和二审的区别行政诉讼中一审和二审的区别如下:1.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起诉权而发生。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3.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4.审理方式不同。一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包括公开和不公开开庭审理;二审中,人民法院除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外,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5.裁判方式不同。二、行政诉讼可以撤诉吗行政诉讼可以撤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行政诉讼原告可以撤诉。三、行政诉讼一般多长时间结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多长时间结束,要依据审理程序而定。1.如果是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束。2.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的,立案之
    2023-06-19
    197人看过
  • 法院判决诉讼标的种类有哪些?
    诉讼标的的种类一般有: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基于与被告存在的某种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实体法律关系;变更之诉的诉讼标的则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消灭与被告之间存在的某种法律关系。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是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才到法院进行诉讼的,所以,当事人争执的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便成为法院裁判的对象。一、诉讼标的与其他诉讼因素的区别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
    2023-06-28
    121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证据及种类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的证据及种类有着我国法律的严格的规定和说明。因为行政诉讼的证据和种类具有相当重要的法律意义。所以说法律才会对此有着浓重的笔墨。那么我国法律中行政诉讼的证据及种类都有什么?行政诉讼的证据及种类都有什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材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做为定案的根据。证据是指以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是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正确审理案件的基础,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2、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如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药品等。3、视听材料。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材料。如用录音机录制的音响、语言
    2023-05-02
    170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怎么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对上诉案件的审查,开庭审理后,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所谓认定事实清楚,指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所认定的事实是清楚的。这个事实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可能是不同的。比如,行政机关认为甲打了乙,给予甲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甲不服,起诉。第一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不清,因而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并判处行政机关重新调查之后再作决定。行政机关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正确,行政机关对甲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确实不清楚,因而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还有一种情况,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所依据的事实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是一致的。比如,行政机关认定甲打了乙,给予甲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甲不服,起诉。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清楚,
    2023-06-06
    16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二审是否可以直接宣判
    一、行政诉讼二审是否可以直接宣判行政诉讼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经过全面审理,就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相关争议依法做出的实体性处理决定。二审判决是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就案件作出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一审法院由于主、客观原因难以或者不可能查清事实,第二审法院则可以在查清事实后,依法对一审判决作出改判。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一审判决时,判决时应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判决,依法判决维持、撤销或者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二、直接改判的条件1、一审判决
    2023-06-06
    46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二审败诉怎么维权,行政诉讼二审败诉多少天申请再审
    一、行政诉讼二审败诉怎么维权行政诉讼二审败诉,当事人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服,认为判决有错误,需要进行维权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
    2023-06-06
    14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的二审是指在行政案件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判决,依法提出上诉,由上级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诉讼活动。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和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当事人选择口头上诉的,应当记录上诉的主要内容,由书记员将内容记入笔录。... 更多>

    #行政诉讼二审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的一审判决种类有哪些?会受到哪些处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争议,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作出不精通的判决,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行政机关是否应该履行相应的职责,这都是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
    •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种类有什么,时限是多长时间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都有几种,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01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撤销判决。 3、变更判决。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4、确认判决。
    • 行政赔偿诉讼时效为一审判决还是二审判决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1.省高院可以自己对案件进行再审、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也可以指令原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再审.对于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由本级法院进行再审,也可以指令下级法院进行再审。这里被指令的下级法院包括作出二审判决的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 行政诉讼不服二审判决有哪些行政胜诉情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对终审结果申请申诉的,不能申请申诉,但可以申请再审,而对申请再审的期限没有作出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