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当事人的做法有哪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6 11:33:39 313 人看过

按照法律的规定,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由出租人享有。而在融资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则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确定。一般有如下几种做法:

1、退租。

合同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将租赁物按使用后的状态交还给出租人。

2、续租。

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订立另一个融资租赁合同,或对本合同通过协议进行变更,由承租人按照一定的条件继续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3、留购。

一般由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象征性地支付一定的价款,充抵租赁物的残值,而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包含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具体有以下情形:

1.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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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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