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期间新的债务如何清偿法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3 04: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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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产重整过程中所滋生的新债务,其偿还原则往往需结合多方因素进行精确考量与权衡。
总体而言,针对新债务的偿还次序,其具体位置可能会因不同情形以及破产重整方案的明确规定而有所差异。
若新债务的产生旨在维系企业的持续经营活动或对破产重整的顺利推进具有积极影响,那么在一定程度上,该类债务有望获得优先偿还的待遇。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破产重整期间,企业的财务状况往往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态势,新债务的偿还应当在法律的框架约束下,秉承公平、合理以及合法的基本原则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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