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借用等情形下,机动车使用人与所有人不是同一人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根据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原则,应当由机动车使用人(即承租人、借用人等)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机动车所有人来讲,其归责原则按照过错责任原则确定,即只有在其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法理依据在于:在所有人将机动车出租、出借情形下,应当对使用人(承租人、借用人等)的资质进行必要的审查,比如承租人、借用人是否具有驾驶执照、驾照所载准驾车型是否与机动车相符等。同时,所有人还应当保证机动车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运行的条件,比如车辆的制动刹车、仪表设备是否正常等。倘若所有人未能尽到上述之注意义务,则其便具有过错,而该过错极有可能就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故此,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对其自身之过错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借车有责任吗? 借车造成交通事故
81人看过
-
违章占道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咎问题
146人看过
-
车子因为故障造成的交通事故如何归责
420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我车受损,请问责任归属方是谁?
101人看过
-
车辆出借期间交通事故责任归属调查
450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同等责任的责任赔偿
100人看过
受伤者要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当先确定合格的鉴定机构。伤者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存有备案的、同时又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申请。一般来说,鉴定机构都不会接受个人的委托,所以想要申请伤残鉴定,可以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更多>
-
违章占道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咎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01违章占道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占道人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四条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建设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造成交通人员、车辆等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
车辆借用造成交通事故后,责任该谁负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1一般情况下,车辆出借后,车主已经不能实际控制车辆,车辆的承租人或借用人是车辆运行的支配者,同时也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所以应当由借用者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作为一种高速运输工具,其运行必然给周围环境带来危险性,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或驾驶工作本身特点应让车主承担必要的注意义务。如果车主在出借机动车时有过错,即在出借机动车时应该注意到可能影响行车安全导致交通事故的一些因素,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或虽然注意到
-
-
轮胎修补后爆胎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归谁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6对于由于轮胎爆胎而引起的交通事故,无论汽车撞上路边或其他车辆,保险公司都会依据三者险或车损险的理赔条款,给予理赔。通常汽车爆胎而撞到其他车辆,属于肇事车主的事故全责,保险公司会扣除20%免赔率,但车主购买不计免赔险,就能得到全额理赔。
-
出借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出借人需要承担事故责任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7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如果对借用人的选任没有过失,即只要借用人有驾照,你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目前机动车出借情形逐渐增多,如何在出借机动车时尽到安全审查义务,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值得关注。目前的审判实践是: 1、以无偿方式将机动车长期出借给具有合法驾驶资格借用人使用的情形,此时出借人确实已经丧失了机动车之运行支配,发生交通事故时,借车人负赔偿责任,出借人不承担责任。 2、借车人有驾驶证,出借人对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