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地补偿金能否入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5:40:11 353 人看过

征地补偿费分为三部分,除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所有外,另外两部分的补偿费原则上个人是可以将其视为某种财务收入的。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建立对被征地农民发放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公示制度,改革对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费的发放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相关费用中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个人的部分,可以根据征地补偿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具体名单,经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通过发放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方式从地方国库中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减少中间环节,防止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被征地农民参加有关社会保障所需的个人缴费,可以从其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直接缴纳。

一、征地补偿金如何核算

1、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按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进行补偿。

2、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按照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人口数的标准,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最多不超过十五倍。

3、附着物补偿费的标准。参考当地经济水平,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青苗补偿费的标准。

(1)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一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进行补偿。

(2)成长期的农作物,按一季度的产值进行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征地补偿费相关文章
  • 个人可以将征地补偿费做收入吗?
    一、什么是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
    2023-04-06
    88人看过
  • 征地补偿申请个人能拿多少?
    社会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国家很多地方都在征地,自然也有了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申请个人能拿多少,是每个人关注的重点,按用途来划分补偿,水田、菜地、鱼池,按标准的六至十倍补偿,果园、茶园按邻近水田标准补偿,征用林地,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50%至70%补偿。征地补偿个人能拿多少?这个主要是看您当地是按照什么原则进行分配的,原则上,土地补偿费的大部分应当用于失地农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具体的是有您当地的政策规定。如果不合理您可以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土地补偿(分五类):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
    2023-06-22
    341人看过
  • “空挂户”入赘婿能否享有征地补偿权?
    “空挂户”入赘婿不能享有征地补偿权的,作为空挂户入赘婿无权享有分配该组土地补偿款权利,但已经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妻子及子女是有获得征地补偿款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征地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征地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
    2023-04-02
    289人看过
  • 个人能拿到多少征地补偿款
    原则上,土地补偿费大部分用于失地农民,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归业主所有。征地安置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具体来说,这里有你们当地的政策和法规。如果不合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土地补偿(分为五类):(1)征用水田、旱地、专业菜地、专业鱼塘,按六至十倍的土地标准补偿;(2)征用果园、茶园,按水田相邻用地标准补偿;征用其他经济林地,按水田相邻用地补偿标准的50%至70%;(3)征用用材林地,按水田相邻用地标准的30%至50%补偿;征用荒地、荒山的,按相邻水田补偿标准的20%给予补偿;(四)征用塘、渠、坝等农业水利用地的,按相邻水田补偿标准的60%给予补偿;水库的征用,按相邻水田补偿标准的60%给予补偿;(5)补偿标准应按被征用道路附近的土地类型确定。
    2023-05-31
    201人看过
  • 土地流转人能否取得征地补偿款
    一、土地流转人能否取得征地补偿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流转后,流转人一般是不能取得征地补偿款的,土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
    2023-05-24
    412人看过
  • 征地未补偿能否出让
    一、征地未补偿能否出让征地未补偿不能进行出让,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会对待证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冻结,是不允许进行转让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征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地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
    2023-04-14
    222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应记入哪个账户?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记入“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辞退福利”和“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会计科目。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某些法定情形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按年限计算,若劳动者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三倍,只能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三倍计算。一般情形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解除劳动合同原因为用人单位有过错,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于劳动者出现重大过错,则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2023-07-07
    414人看过
  • 个人征地补偿款何时能够领取?
    标准如下:1.征收非牧区农用地中草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的0.4倍补偿。2.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补偿。3.征收未利用地的按邻近耕地统一年产值的2倍补偿。4.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统一年产值的30倍补偿。5.占用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补偿,参照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6.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不予补偿。保定莲池区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
    2023-07-07
    458人看过
  • 失地者能否享受征地补偿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确定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无地人员可以获得土地补偿。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苗木所有人所有。
    2023-05-31
    123人看过
  • 弃耕地能否得到征地补偿
    如果集体没有收回承包地,应当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一、农村征地存在哪些问题(一)宣传工作不到位。通过调查,群众只知道要征地拆迁,但大都对征地拆迁带来的好处了解甚少。比如小城镇建设可以改进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城市化,能使村民的经营多样化;而沿黄公路更是一项惠民工程,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只有把路修好了,村民才更好的走出大山,和外面的世界交流,接轨;最后温泉工程更是横沟村村民脱贫致富的一个法宝,外来的旅游投资建设,
    2023-02-25
    473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未支付到转款账户,能否申请征地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未支付到转款账户,能否申请征地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如果补偿费用未支付到位的,不得征收土地。二、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2023-06-17
    404人看过
  • 企业征地时支付补偿费应如何入账
    一、企业征地时支付补偿费应怎样入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青苗补偿费的税前扣除目前没有相应文件明确,各地执行情况不一。有的地区只要取得该村村委会出具的印有财政监制章的合法收据即能入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的地区需要取得发票才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的地区要取得该村村委会出具的印有财政监制章的合法收据及双方补偿协议即能入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开具青苗补偿费发票,建议您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确定。二、征地补偿费包括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
    2023-03-17
    327人看过
  • 公司账户能否直接转入个人账户?
    国家规定,企业账户是不能随便向个人账户转账的,除非是差旅费,劳务费等,但通常要提供相关的合同等,而且转账的金额也一般要以不超过5万元为准,但目前多数银行对此监管并不严格,你这样做目前是没有问题的,但不知道你事后是否将资金还给公司,如果不还给公司的话,会有麻烦的,而且差旅费如果超过一定限额,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不允许抵扣的生育津贴打到个人账户还是公司账户一、生育津贴打到个人账户还是公司账户1、生育津贴是可以打到公司账户也可以直接打给个人账户的。参保单位须在生育津贴申报时选择支付到单位或个人银行,选择支付到银行卡的,参保单位须同时采集领取生育津贴人员银行卡和手机号码信息,将银行卡和手机号码信息报送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
    2023-07-16
    221人看过
  • 个人是否能征收土地
    所谓征收是指国家依法将个人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征收”的主体是国家,个人不能叫做征收,个人只能通过向集体承包或者租赁取得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一、政府在土地征收中的义务(一)征地前告知义务《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程序有明确的规定,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应依照法律的规定逐步实施。征地前告知指的是政府在准备实施征地之前应当将与征地有关的事实告知被征地农民。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据此规定政府在征地
    2023-04-05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地补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征地补偿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 更多>

    #征地补偿费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金多长时间能到账?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7
      应先补偿、后征收。即应在征收之前补偿到位。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 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
    • 新入户是否能享受征地补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1
      1、村民是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前入户的,可以享有土地征收补偿。征收补偿由全体村民决定如何分配。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 个人取得土地拆迁补偿款如何入账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首先一点个人得到土地拆迁补偿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因为,个人不是纳税主体,而且土地拆迁补偿也不在营业税纳税范围.其次,关于开发公司要发票入账问题:如果是个人得到的土地拆迁补偿,一可以通过银行开据的付款凭证,个人签字领取即可;二是如果支付的是现金,则必须有现金收条,一般是开发公司制作付款凭证,收款方签字按手印即可.如果是单位得到的土地拆迁补偿,由企业出据收款证明.无论什么情况都不需要开发票.个人取得
    • 农业迁入县城能否获得征地补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关于农业户口迁出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26条第3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因此,农业户口迁入县城,
    • 外地打工的个人社保账户金额能转入农保账户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05
      根据您提供的号码查询,您享受本市城保在职人员医保待遇,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委托他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至就近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申领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根据医保政策规定,若在享受城保待遇期间,在本市医点医院发生符合规定的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必须就医时持医保卡和就医记录册在医院直接结算方可享受医保待遇,无事后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