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19:11:54 83 人看过

一、公证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什么

公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办理公证事项的结果与公证人员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响。

3.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

二、担任公证员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担任公证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通过国家司法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第十九条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三、公证员不能有哪些行为

(一)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

(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四)私自出具公证书;

(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

(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公证员一般适用了回避制度的,那么就意味着就本次公证,其不能再参与了。而作为公证中的当事人,如果参与本次公证的公证员存在一些情况,可能会对公证的结果造成影响的话,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回避。但最终,该公证员是否需要回避,这应该是有公证处决定。所以,不是当事人提出了回避申请,公证员就一定要回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4: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证员相关文章
  • 公务员回避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什么
    在我国国家的制度体系中,国家机关干部以及国企工作人员都将视为公务员。在公务员的管理体制中,公务员应当实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其中就包括公务员回避的相关规定。为保证相关政策和事务的绝对性,一般情况下,公务员与自己的家属是不能在同意机关进行工作的。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按照这一规定,在任职回避方面,公务员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一、公务员回避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公务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促进机关廉政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第三条法律法规对公务员回避另有规定的,
    2023-04-28
    112人看过
  • 公务员执行公务应回避情形
    公务员执行公务有哪些应回避情形《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其他人员可以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法律对公务员回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何区分公务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和非执行公务的行为对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和非执行公务的行为加以区分十分必要,实践中通常综合考虑下述四种因素:(1)时间因素。公务员在上班时间实施的行为,通常可以认为是公务行为。反之,公务员在下班以后实施的行为则一般视为个人行为;(2)岗位因素。公务员在其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行为通常认为是公务
    2023-06-11
    280人看过
  • 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况
    一、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况依据我国民事诉讼的规定,书记员是适用回避制度的,书记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是当事人亲属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书记员回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二、当事人如何申请回避呢首先,当事人不能随意要求审判人员回避,只能在出现了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必须回避的情形,而且审判人员又没有自行回避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回避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2023-06-01
    67人看过
  • 家事调查员回避的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家事调查员回避的情形包括是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近亲属的、与纠纷有利害关系的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20.家事调查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1)是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纠纷有利害关系的;(3)与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查的。家事调查员有上述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该调查员调查的除外。家事调查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如何申请回避呢首先,当事人不能随意要求审判人员回避,只能在出现了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必须回避的情形,而且审判人员又没有自行回避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回避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回避的情形有三种:第一,参加本案审理的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回避。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只能以当事人的资格参加诉讼,不能同时又以
    2023-04-17
    182人看过
  • 自行回避的情形,审判人员被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行政公益诉讼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二)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应当回避的检察人员,本人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应当决定其回避。一、检察人员回避的程序是什么?1、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申请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向所在人民检察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检察人员回避的,应当向该检察人员所在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并说明理由,根据规定提出回避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检察人员所在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部门对回避申请进行审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提出是否回避的意见。3、检察长作出是否同意检察人员回避的决定;对检察长的回避,由检察委员会作出决定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回避问题时
    2023-05-07
    36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回避适用情形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所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执法人员本人是当事人;或者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对其权益产生影响等情况。所谓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上述有利害关系以外的关系,如朋友关系、师生关系等,有可能利用这些关系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处理的情况。一、行政处罚权的限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划分如下: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3.地方性法规可以
    2023-03-27
    295人看过
  • 行政执法中应回避情形包括哪些?
    一、行政执法中应回避情形包括哪些?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与当事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2、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符合回避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回避。申请回避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申请,也可以是书面申请,用口头方式申请回避的,承办处室应当予以记录。被申请回避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本局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时不参与有关事项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中层干部的回避,由局领导决定,其他行政执法人员的回避,由处室负责人决定。二、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是什么?行政机关或其他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组织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的,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除有法定情形外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
    2023-06-02
    174人看过
  • 公务员公务回避是否包括同学
    不包括。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我国公务员回避的范围包括下述四个方面:一、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男女双方因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赖以发生的基础。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和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之间的这种密切关系,使他们在一起工作时,对于那些与他们有利害关系或与他们的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人或事的处理,很难做到秉公处理,即使做到了秉公处理,也难以逃脱嫌疑。因此,夫妻关系必须严格地予以回避。二、直系血亲关系。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血亲可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自
    2023-06-13
    54人看过
  • 公务员回避包括哪几种类型
    一、公务员回避包括哪几种类型公务员回避包括的类型有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二、回避制度的理由回避制度的理由有: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特殊理由:1.参与过前一诉讼程序的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后一诉讼程序;2.再审合议庭的组成;3.死刑复核发回重审的案件。三、证人出庭作证的是否适用回避制度我国法律没有设定证人回避制度,因此,在诉讼中不可以申请证人回避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
    2023-09-17
    203人看过
  • 律师资格回避吗有哪些情形需要回避?
    一、律师资格回避吗有哪些情形需要回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律师并不是回避的对象,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员等,如果审判人员与律师有利害关系的,回避的应该是审判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回避理由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二、当事人可以因哪些事项提出回避请求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他们也应当
    2023-02-03
    286人看过
  • 劳动仲裁要提供什么证据以后仲裁员回避的情形
    一、劳动仲裁要提供什么证据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证据有:1.工资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劳动仲裁仲裁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劳动仲裁员回避的情形有:1.与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是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有可能会影响公证的其他关系;4.私下会见了或者收了当事人的好处。如果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或者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该仲裁员解聘。三、劳动仲裁可否提起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
    2023-06-26
    423人看过
  • 可以驳回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可以驳回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3、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4、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出再审申请的;5、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者经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在人民法院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再审的;6、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7、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但不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8、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已申请外国法院或港澳台法院承认和执行的;9、已经本级人民法院再审的;10、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11、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12、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案
    2023-06-03
    315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公证人员应该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办理公证事项的结果与公证人员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响。3、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一、中国公证机关办理下列公证行为:①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②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③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④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⑤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
    2023-03-01
    346人看过
  • 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一、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1、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回避理由、回避申请、回避决定、回避后果和复议。2、其中回避的理由包括:(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回避理由】第四十五条【回避申请】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第
    2024-03-25
    422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员
    词条

    公证员是指符合法定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5 周岁以上65 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5)... 更多>

    #公证员
    相关咨询
    • 公证回避形式,公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办理公证事项的结果与公证人员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响。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
    • 公证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有哪些,家属用不用回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8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公证回避是指在公证活动中,公证人员遇到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事项时,应当避开或退出办理该公证事项的工作。 公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办理公证事项的结果与公证人员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响。 3.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
    • 作为公证员能回避吗?公证员回避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9-03
      公证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有三种,就包括: 1、公证人员是本次公证事项中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近亲属的关系。 2、此次需要办理公证的事项,与该公证人员之间存在利害关系,也就是公证结果可能会对公证人员的自身利益造成影响。 3、与此次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存在某种关系,而基于此会影响到此次公证的办理。
    • 公务员任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任职回避中的应回避职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8
      公务员任职回避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1.任职回避中的亲属关系 在任职回避中,对亲属关系作了一定的范围界定,对于足以产生实际影响的亲属关系的,必须执行职务回避。 职务回避中的亲属包括四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2.任职回避中应回避职务的范围 任职回避中应回避职务的
    • 想要知道公证处有回避吗?回避的情形有什么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9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公证回避是指在公证活动中,公证人员遇到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事项时,应当避开或退出办理该公证事项的工作。 公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办理公证事项的结果与公证人员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响。 3.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