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法中倾销幅度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20:01:24 189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为倾销幅度,倾销幅度的确定,应当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全部可比出口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进行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十六条外经贸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60天内,对申请是否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经商国家经贸委后,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

在决定立案调查前,应当通知有关出口国(地区)政府。

不正当低价销售的法定构成要件

从竞争

第六条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为倾销幅度。

对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应当考虑影响价格的各种可比性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比较。

倾销幅度的确定,应当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全部可比出口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进行比较,或者将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在逐笔交易的基础上进行比较。

出口价格在不同的购买人、地区、时期之间存在很大差异,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法难以比较的,可以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单一出口交易的价格进行比较。

反倾销税的征收

(一)征收的决定。如果征收反倾销税的所有要件已经满足,是否要征收反倾销税,以及征收数额是等于倾销差额,还是低于倾销差额,均由进口国当局决定。如果在倾销差额以下可以充分消除对国内产业的损害,那么反倾销税的征收额最好低于倾销差额。

(二)征收的对象。征收反倾销税时,不能采取歧视性做法,对所有被认定倾销的进口产品都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数额对各个输出商要有适合的份额。如果不能指定某国所有输出商的名称,就可以指定为该国。

(三)基本价格制度。基本价格制度是指:在正常的竞争条件下,以不超过输出国最低的正常价格的范围,来确定“基本价格”和输出价格之间的差额,并作为反倾销税的征收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4: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倾销幅度相关文章
  • 反倾销税税额可以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反倾销税税额不能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一)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二)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临时反倾销税税额或者提供的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担保的金额,应当不超过初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第四十二条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低价倾销的行为要点(1)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大型企业或在特定市场上具有经营优势地位的企业。(2)经营者客观上实施了低价倾销行为。这里的低价倾销,如上所述,是指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在国际贸易中,构成倾销并非以低于成本价为条件,这一点不同于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3)经营者低价倾销行为的目的是排挤竞争对手,以便独占市场。因此,并非一时就
    2023-06-12
    108人看过
  • 从WTO《反倾销协定》看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
    「内容摘要」本文试图从四个角度比较WTO《反倾销协定》(以下简称AD协定)的要求和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探讨我国相关制度的合理性问题,从而考察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现状与不足。同时,笔者针对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期为我国相关立法及司法实践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关键词」反倾销,司法审查,WTO一、反倾销司法审查概况随着WTO《反倾销协定》(以下简称AD协定)正式对中国生效,反倾销案件中的司法审查问题倍受关注。总的来说,司法审查制度是一种通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审查,取消不适当的行政决定,最大限度减少成员方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成员之间的国际经济贸易摩擦的制度,它是WTO成员方内部实施AD协定的重要保障。对此,AD协定也做出了强制性规定:为了能够迅速对最终裁决和本协议第11条规定的有关行政复审决定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每个在国内立法中规定了反倾销措施的成员,都应当设有司法的、仲裁的或行政的
    2023-06-05
    144人看过
  • 欧盟反倾销法律制度
    欧盟反倾销
    欧盟是最早对中国提起反倾销的地区。1979年欧盟就对中国的机械闹钟和糖精钠提出了反倾销指控,到1999年底,欧盟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已有80起。且1990年以后的调查占总数的70%以上,是西方国家中对我国进行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地区。20年来影响我国约10%的出口,损失在30亿美元以上。我国已成为欧盟反倾销措施的首要目标。1999年欧盟对华的反倾销更是变本加厉,1~10月共立案12起,超出历年立案数量,涉及黄磷、中厚钢板、马钢管件、14寸彩色显像管、CD盒、自行车零部件等产品,总计价值近3亿美元。欧盟在1968年制定了第一部反倾销法,这个法律的具体规定后来经过多次修改。现行的法律是1996年生效的,目的是将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中的基本规则纳入欧盟的法律。这个法律称为第384/96号条例。在欧盟,处理反倾销案件的机构主要有欧盟委员会、部长理事会、咨询委员会和欧盟初审法院。欧盟委员会是欧盟的行政部门,
    2023-06-07
    420人看过
  • 倾销与反倾销的区别
    常见的反倾销措施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征收进口税外的附加税,使其不能达成倾销的目的,这种方式称为征收反倾销税,是各国常用的反倾销措施。依据世界贸易组织的反倾销协议的规定,一国认定某行为为倾销并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的反倾销措施,要具备倾销存在、损害存在、倾销和损害存在因果关系这三个条件。倾销与反倾销制度《关贸总协定》的第6条是关于倾销与反倾销的规定,由于该条款是一个总的原则,在内容上存在着许多漏洞,也没有明确的程序规则。为此,总协定又于1967年创制了一个作为总协定附属文件的(反倾销守则),对第6条进行了具体化。1979年在东京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该守则又被进一步修订和补充。目前,作为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成果最后文本之一的《关于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执行协议》(即《反倾销协议》)是最重要的国际反倾销法规,《反倾销协议》共18条及2个附件,由3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包括总则、倾销的确定
    2023-07-08
    212人看过
  • 反倾销制度与保护主义倾向
    法律总是反映着某种政策,反倾销法律制度在实施中潜在贸易保护主义的动机,主要是一些反倾销的主要发动国以反倾销为借口,推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反倾销法,包括反倾销国内法和反倾销国际法。所谓反倾销制度的保护主义倾向,主要是指各国在利用反倾销措施时所表现出的保护主义倾向,实际上,反倾销制度的确立主要就是为了保护国内产业的需要,这种需要本身无可厚非,关键是各国主要是一些频频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发达国家利用这一制度时过多的考虑本国利益,而利用目前WTO反倾销制度中的一些不完善之处。随着我国加入WTO,关于反倾销的研究和讨论越来越多,但是实务界主要着眼于如何应诉等,理论界存在一些讨论,但专门对这一制度的缺陷或有待完善之处进行系统研究还不多。在研究国际经济法尤其是WTO法这门新兴学科时,在注重案例分析同时引进一些原理性的探讨是很有必要的。反倾销保护主义倾向具体体现在:1、设法扩大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总协定)
    2023-06-05
    229人看过
  • 反倾销是什么意思,反倾销税有哪些规定?
    相信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都没有听说过反倾销吧,故而也不知道反倾销是什么意思。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为了维护国际市场秩序,与组织内的其他成员签订了反倾销协议,在进行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时必须遵守该协议的规定。一、反倾销是什么意思?倾销是国与国之间的行为,通俗理解是一国向另一国恶意(低于成本价)输出大量某种商品,以达到摧毁目标国该产业或占领目标国某市场的意图。所谓反倾销就是,比如,当本国人看到来自某一外国的某种进口产品价格极其低,比本土产品低很多,低得不正常,因而怀疑其低于成本价,那么本国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就会像商务部举报申请反倾销调查,商务部再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做一系列调查(理想情况下),然后判断这一外国是否为恶意压低商品价格至成本价以下,如果确实低于成本价,而非竞争优势,则采取反倾销措施,比如加征惩罚性关税(提高从该国进口这种货物的价格)。现在,反倾销调查往往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一
    2023-04-17
    179人看过
  • 倾销及倾销幅度期间复审规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保证反倾销期间复审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商务部指定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实施本规则。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在反倾销措施有效期间内,根据反倾销措施生效后变化了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对继续按照原来的形式和水平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性进行的复审(以下简称期间复审)。第四条商务部可以应申请立案,进行期间复审。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以下简称国内产业)、涉案国(地区)的出口商、生产商、国内进口商均可向商务部提出期间复审申请。第五条期间复审申请通常应在反倾销措施生效后每届满12个月之日起30天内提出。对经复审的反倾销措施申请期间复审的,通常应在复审措施生效后每届满12个月之日起30天内提出。第六条商务部没有收到期间复审申请,但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自行立案,进行期间复审。第七条出口商、生产商申请期间复审的,应在申请前12个月内对中
    2023-06-05
    383人看过
  • 印度反倾销法律制度介绍
    印度自实行进口自由化以来,反倾销案件数量增长较快。倾销法显得日益重要。在印度,如果所谓的倾销进口来自特定国家,即世贸组织成员国或与印度有最惠国协议的国家(中国与印度有最惠国协议),则必须进行损害检验。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反倾销主管机关裁定该产品的进口导致或威胁印度国内已建立的产业受到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地阻碍了一个国内产业的建立,中央政府才能够作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印度反倾销法规定,调查反倾销由反倾销主管机关,即商务部一个副部长负责。该副部长有权决定是否发起调查;有权调查是否存在倾销、倾销幅度、对国内产业的损害;有权作出初步裁定并接受或者拒绝价格承诺;有权作出最终裁定和作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有权发起复审等。反倾销调查的发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接到代表国内产生生产商的书面申请;另一种情况是如果海关提供了充足的证据或者从其它渠道获得了相关的足够证据,则主管机关可以主动发起调查。在第一种情况下,生
    2023-06-05
    312人看过
  • 倾销与反倾销国际惯例
    最初的反倾销规则只是《1947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一个条款的规定。该条规定:某一产品以倾销方式,也就是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输出到其他国家,使得输入国的国内产业蒙受损害,输入国可以征收不超过倾销差额的反倾销调查时易造成混乱,因而在1967年的肯尼迪回合谈判中缔结了专门的反倾销协议,后经东京回合、乌拉圭回合的两次修改,就形成了现在的《关于履行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简称《反倾销协议》)。最早的倾销定义来自经济学家雅各布·瓦伊纳(JocobViner),他对倾销下的定义是:倾销(dmping)是同一商品在不同市场之间的价格歧视。狭义的倾销定义是:倾销是海外的货物以低于同样货物在同一时候在国内市场类似条件下的销售价格出售。《欧洲共同体理事会规则》规定:某种产品如其对共同体的出口价格低于同类产品的正常价值,则被认为是倾销。可见,倾销是一种价格差异,也就是用进口国价格与其国内市场价格比较,
    2023-06-05
    321人看过
  • 双反是反倾销和反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反倾销和反补贴。1、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2、反倾销(Anti-Dmping)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条进口产
    2024-05-17
    264人看过
  • 反倾销法律制度中的因果关系
    反倾销中的因果关系标准是指进口产品与进口国国内产业遭受损害之间的因果联系要达到何种程度,才可以认定为因果关系成立。因果关系的标准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这是界定反倾销措施是否可施行的关键标杆。由于各国经济水平和立法环境的差异,立法者认定因果关系的标准自然就有所不同。理论上讲主要有以下三种:主要原因标准、原因之一标准、重要原因标准。1、主要原因标准此标准又被称为最重要原因标准,是指进口产品倾销是造成进口国国内产业遭受的实质性损害的最主要的原因。此处对于最重要原因的理解又分为三种观点。其一,认为倾销所造成的国内产业损害必须大于其他所有原因造成的损害之和;其二,认为倾销所造成的国内产业损害大于其他任何一个原因造成的损害;其三;认为包括倾销在内的所有原因共同导致了实质性损害,而倾销在其中起到了最主要作用。这是一种最严格的标准,有利于严格控制反倾销措施的滥用,有利于保护国际贸易地自由开展,有利于适应全球
    2023-06-05
    245人看过
  • 中国鞋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
    欧盟欲延长中国鞋反倾销税全球鞋商集体抗议欧盟最终决定可能做出妥协备受关注的欧盟对中国鞋类征收反倾销税的日落复审将于近日公布最终结果。根据路透社10月7日报道,欧盟提出的建议是延长当前16.5%的反倾销税最少15个月,此次越南鞋将不列在征收惩罚性关税行列。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从目前情况看,形势不容乐观。欧盟对中国皮鞋发起的反倾销案历时4年都未完结,2005年7月,欧盟决定对华皮鞋征收16.5%的反倾销税。这一税率使得不少中国鞋企不得不放弃欧盟的皮鞋市场,导致出口急剧下降。据广州海关统计,今年1~7月,广东鞋出口均价为2.9美元/双,同比下跌6.4%;总出口额下滑5.7%,为57.4亿美元。欧盟的这项建议遭到了全球鞋业生产商和欧洲大型零售商的集体抗议。业内人士分析,本次欧盟的最终决定很可能做出某种妥协,新提议会主张惩罚性关税征收期为15个月,而不是常规的5年期。
    2023-06-05
    218人看过
  • 国际反倾销法与中国会计制度
    一、国际反倾销法与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性根据世贸组织《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和欧盟反倾销基本法,倾销的认定有两种标准,即价格倾销和成本倾销。根据价格倾销标准,假如一个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在正常贸易过程中为该出口国确定的相似产品的可比价格,该产品将被认为是倾销产品。而根据成本倾销标准,假如相似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或者向第三国的出口价格低于单位生产成本加上销售、治理和一般费用,并且这种销售在一个持续时期内数量巨大,其价格不能在合理的期限内补偿其所有的费用时,则这些销售因为价格的原因可在确定正常价值时不予考虑。这两种标准都在欧盟“384/96号规则”第1、2条和“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第2条中有明确规定。实践中,进口国反倾销机构都是以价格倾销标准为基础,只有当出口国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不存在该同类产品的销售,或由于出口国国内的非凡市场情况或销售量较低,不答应对此
    2022-11-04
    335人看过
  • 欧盟反倾销法及对华反倾销原因分析
    自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对外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逐渐融入全球一体化,对外贸易持续增长,但随之而来的是倾销指控。自1978年欧盟对华糖精反倾销成功以来,对华反倾销愈演愈烈。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近300起案件,近40个国家被指控为中国,税率也很高。例如,墨西哥对中国鞋类征收的反倾销税已达到1105%,创下了世界纪录。在300多起案件中,大多数是由欧洲联盟发起的。截至1999年3月,共有70多起案件,其中大部分以我方征收反倾销税而告终。自1978年中欧签署贸易协定以来,双边贸易逐年发展。欧盟作为一个日益重要的地区组织,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中国在欧盟对外贸易伙伴中的地位也在逐年提高。1998年,尽管国家出口面临困难,但对欧盟的出口仍增长了18%。近年来,随着中欧关系的深入发展,欧盟对华反倾销政策也发生了一些变化。1998年4月27日,欧盟外交部长理事会将中国从“非市场经济国家”名
    2023-05-07
    428人看过
换一批
#反倾销反补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倾销幅度是指进口商品的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它是反倾销调查中确定倾销是否存在以及倾销程度的重要依据。如果进口商品的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且这种价格低于的程度超过了正常竞争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市场的价格、第三国市场的价格或者出口国向其他国家出口... 更多>

    #倾销幅度
    相关咨询
    • 反倾销税的倾销幅度如何确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6
      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对未包括在审查范围内的出口经营者的倾销进口产品,需要征收反倾销税的,应当按照合理的方式确定对其适用的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反倾销税计算公式: 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计算程序: (1)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2)根据反倾销税有关规定,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
    • 倾销幅度计算方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9
      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为倾销幅度。 倾销幅度=(价格差别/出口价格)×100% 当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相一致,即价格差别为零时,或者出口价格大于正常价值,即价格差别为负值,倾销幅度≤0时,该产品不存在倾销。当0≤倾销幅度≤2%时,倾销可以忽略不计,不予立案调查。当倾销幅度≥2%时,说明倾销有可能存在,如调查证明存在实质性损害及因果关系,就可采取反倾销措施,一般来说,倾销幅度是构成征
    • 什么叫调整倾销幅度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为倾销幅度。 倾销幅度的确定,应当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全部可比出口的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进行比较,或者将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在逐笔交易的基础上进行比较。 对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应当考虑影响价格的各种可比性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比较。出口价格在不同的购买人、地区、时期之间存在很大差异,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法难以比较的,可以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单一出口
    • 在国际贸易中,反倾销的调查时,应该怎么解释倾销幅度?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六条规定,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为倾销幅度。对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应当考虑影响价格的各种可比性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比较。倾销幅度的确定,应当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全部可比出口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进行比较,或者将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在逐笔交易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出口价格在不同的购买人、地区、时期之间存在很大差异,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法难以比较的
    • 被认定倾销要怎样确定倾销幅度
      福建在线咨询 2024-08-26
      按规定,认定是倾销的话,首先就得满足下面的要件: 1、同类产品,在价格比较时要考虑质量等方面的差异; 2、可比价格,是指在同一营销阶段(一般是出厂价格)和同一时间,也就是说,应当将出口价格和国内价格都扣除了各种合理的中间费用包括纳税等,折算到出厂价格水平,再进行比较。 因为有倾销行为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损害,所以还得看看认定损害需要满足的条件: 1、倾销产品的数量及对进口国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