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内部监督检查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6:26:00 54 人看过

一、行政处罚的内部监督检查有哪些规定

为保障和监督本大队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避免和纠正执法的偏差和失误,保证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1.大队长负责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领导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日常工作。

2.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内容:对本大队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监督;对本大队行政执法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等进行监督;对本大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或与履行职务有关的行为进行监督;对本大队的重大工作决策或专项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

3.实施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具体方法如下:①接受社会监督。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为5689338,由专人负责记录;建立走访制度,定期进行执法队员勤政廉政情况考核;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请有关代表和特邀监督员参加,征求群众意见和接受社会监督。②内部自律制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4.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监督制度。监督人员对行政执法公开内容有监督权,审核权,纠正权。有问题建议权及解决权,对拒不纠正错误的集体和个人有向上一级反映的权力和义务。

5.本大队在实施内部监督过程中,对违规违纪行为分别作出如下处理:根据违规违纪情况,责令违规违纪者作出检查或调离执法岗位;根据违规违纪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级部门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辞退、开除公职等处分;违规违纪者的行为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是指我国的相关行政单位或公安单位,对相关的违法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这类处罚也应符合我国办案监督的相关规定,对处罚的结果内部进行积极的监督和审查制度,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和相应的办案程序进行办理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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