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境外就业中介?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可以从事哪些业务、有哪些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8:20:12 367 人看过

根据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第二、三条规定,境外就业中介是指为中国公民境外就业或者为境外雇主在中国境内招聘中国公民到境外就业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境外就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经批准及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经批准从事该项活动的机构为境外就业中介机构。

根据《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可以依法从事下列业务:1.为中国公民提供境外就业信息、咨询。2.接受境外雇主的委托,为其推荐所需招聘人员。3.为境外就业人员进行出境前培训,并协助其办理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公证等手续。4.协助境外就业人员办理出境所需要护照、签证、公证材料、体检、防疫注射等手续和证件。5.为境外就业人员代办社会保险。6.协助境外就业人员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

根据《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下列义务:1.核查境外雇主的合法开业证明、资信证明、境外雇主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移民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招聘外籍人员许可证明等有关材料。2.协助、指导境外就业人员同境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确认。

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休息休假、食宿条件、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劳动争议处理、违约责任等条款。

[摘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规政策专刊》总第165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境外就业服务
    总公司
    一、北京市对外劳务人员需要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公证的,由本人持下列材料、证件,到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进行审核或鉴定复核。(一)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原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二)本人所在单位的出国、跨地区交流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三)区、县劳动保障局、市属局、总公司劳动部门(中央在京单位、驻京部队持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介绍信;(四)本人近期免冠二寸黑白照片一张;(五)对经过技能鉴定复核合格人员,按原北京市劳动局、司法局《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人技术等级技师证书涉外公证的通知》(京劳培发[1991]591号)规定的办法并出具相应证明。对于户口不在本市并长期在京工作的对外劳务人员,需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对经审核或鉴定复核合格人员,由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将原《职业资格证书》统一换成印有中、英文对照并套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
    2023-06-05
    287人看过
  • 贯彻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的有关事项
    内容提示:适用范围管理部门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条件备用金标准中介机构的申办中介机构的管理(一)适用范围本通知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管理。(二)管理部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本市中介机构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本市设立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上海市公安局负责本市境外就业中介活动出入境秩序的管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市中介机构登记注册、广告审批和境外就业中介活动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督管理。(三)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条件中介机构应配备5名以上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专职工作人员,且应符合以下条件:1、至少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人员各一名;2、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3、经过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境外就业中介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四)备用金标准中介机构的备用金为人民币150万元,当备用金被动用后低于人民币150万元的,按劳动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
    2023-06-05
    74人看过
  • 〔就业〕境外就业服务申请程序
    1、应聘者须填写“安徽省境外就业人员登记表”,录入“安徽省出境就业人才信息库”后,等待境外用工信息;2、应聘者接到境外用工信息后,将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个人简历等材料提交中介机构;3、被境外雇主审核选定后,与雇主签订《聘用合同并与中介机构签订《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合同;4、按前往国家或地区政府规定,提交有关公证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待入境许可批复;5、入境许可获准后,按规定缴纳中介服务费;6、由中介机构协助指导办理护照、签证等出国手续。
    2023-05-10
    270人看过
  • 境外就业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审核
    --------------------------------------------------------------------------------内容提示:审核对象、机关及时限审核依据办事程序监管措施(一)审核对象、机关及时限1.对象:从事境外就业服务工作的职介机构。2.机关:省劳动保障厅。3.时限:省劳动保障厅自接到申请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审核完。(二)审核依据《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管理规定》(1992年11月14日劳力字[1992]63号)第四条:境外就业服务机构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劳动部《职业介绍暂行规定》成立的职业介绍机构;(二)拥有常年固定的服务场所,配有专职从事境外就业服务的工作人员,具有健全、严格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三)所在地区境外就业渠道稳定,拥有一定数量到境外就业的服务对象;(四)所在地区公安机关有护照颁发权。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
    2023-06-05
    103人看过
  • 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失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格认定第三章服务职能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疏通合法的境外就业渠道,加强境外就业服务与管理,防止非法移民,保护境外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劳动部批准的从事境外就业服务工作的职业介绍机构(以下简称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第三条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必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以服务为宗旨。第二章资格认定第四条境外就业服务机构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劳动部《职业介绍暂行规定》成立的职业介绍机构;(二)拥有常年固定的服务场所,配有专职从事境外就业服务的工作人员,具有健全、严格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三)所在地区境外就业渠道稳定,拥有一定数量的到境外就业的服务对象;(四)所在地区公安机关有护照颁发权。第五条开展境外就业服务,实行许可证制度。第六条凡申请境外就业服务许可证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须由其主管的劳动部门在征得同
    2023-06-09
    209人看过
  • 外国机构未许可不得在境内宣传推介外汇交易业务
    中国银监会13日发布公告称,未经银监会许可,任何外国机构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宣传、推介外汇交易业务,或通过互联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提供外汇交易服务。公告还指出,通过互联网在外国机构的交易网络平台上进行外汇交易的行为,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金融消费者参与此类活动时须谨慎。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最近发现一些外国机构通过开办研讨会、培训等方式,向我国境内自然人推介外汇交易业务,并通过互联网非法向境内自然人提供外汇交易操作平台。这些活动违反了我国有关金融监管法规,而且已发生损害我国境内金融消费者利益的事件。
    2023-06-05
    355人看过
  • 关于做好《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换证和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为规范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以上简称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促进境外就业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第15号令,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吉林省贯彻〈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吉劳社就字[2002]4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换证和2005年度年审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2005年度《许可证》的年审工作(一)申请所有已经获得《许可证》的中介机构都应于2006年1月30日前向省劳动保障厅提出年审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年度审核表(见附件1);2、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3、机构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4、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5、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会计事务所近期(一年内)的资信证明和验资报告;6、
    2023-06-05
    381人看过
  • 关于贯彻实施《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2年5月14日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5号令公布,并于7月1日开始实施。为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规定》,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的配套规章,对于规范和发展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境外就业体制,扩大就业市场,配合实施“走出去”战略,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省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和正确掌握《规定》的各项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规定》的全面贯彻和实施。二、切实将《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规定》对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申办程序和管理、境外就业中介的经营范围和职责义务、境外就业劳动
    2023-06-10
    326人看过
  • 外国人来中国就业有哪些注意事项?
    1、国家对外国人就业有什么特殊规定?中国政府关于外国人在华就业的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人的在华就业基本要求和条件是:(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三)无犯罪记录;(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除此之外,各个地方政府也有一些相应的对特殊行业外籍人才就业的地方性法规。详情请查询当地公安局网站。2、中国的机构聘请外国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与外籍人才签定《雇用合同》或《雇用意向书》、从当地劳动部门获得《外国人就业许可
    2023-06-05
    415人看过
  • 境外就业委托协议书
    客户(乙方):_________国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手机: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代理方(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Email:_________职位:_________总则和条件客户声明他们需要国际就业专家作为他们在境外的代理,以获取一个提供好的工作,即_________公司的国际就业专家要全力协助他们。客户同样认可,由于潜在的境外工作手续办理时间延长,境外经济局势发生改变,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业主公司发生变化,有可能使最初所定的工作不复存在。甲、乙双方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义务1.甲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向乙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根据乙方意愿为乙方推荐境外工作。2.甲方在初审乙方申请材料后,甲方需及时向境外用工单位推
    2023-04-22
    160人看过
  • 境外就业护身七大问
    问:出国(境)前需要支付哪些费用?答:出国(境)前,您自己需要负担并不再退还的费用有:一、体检费:体检可以由您自己到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也可统一由经营公司组织进行。费用按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实际收取支付,并留下收据;二、培训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一般在50到600元人民币之间(包括教材费、考试费和《外派劳务培训证合格证》费),培训费由您交给经营公司。培训时间至少48个课时。三、护照、签证费:按规定支付;四、打预防针:按防疫部门实际收取支付;五、您与经营公司所签合同的公证费,按收据金额支付。问:为什么要参加培训?答:培训将帮助您进一步了解有关国家的情况,了解您出国工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帮助您更快适应国(境)外工作以及提高您的工作技能。您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没有《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您不能被派往国外务工。问:怎样办理境外
    2023-04-22
    425人看过
  • 海外置业中介可信吗
    一、海外置业中介行业缺乏统一标准,准入门槛过低海外置业中介机构目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行业规范及专业标准尚未建立,行业准入的低门槛造就了一批缺乏专业能力及经验的海外置业咨询机构,行业内各类公司并存良莠不齐造成诸多行业乱象,导致投资者损失的案例时有发生,一些无良中介往往利用投资者不了解行业、不了解当地政策、语言能力不足、海外维权困难等劣势欺瞒投资者,使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但中介却能逃避法律责任。二、国内房产信息平台对海外置业中介未有效监管目前涉足海外房产信息的垂直类网站,虽有国内房产信息管理经验,但海外房产的业务布局处在探索阶段,对海外市场认知匮乏。对于进驻网站平台的中介机构难以做到真实性、专业性的有效评定及把关,入驻资质标准往往沦为空谈,不良中介容易趁虚而入。加之后期在投资者与中介的交易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管机制,对投资者的资金安全造成极大的风险。三、投资者缺乏对海外置业准确的认知度海外房产市场
    2023-04-30
    381人看过
  • 申请从事境外中介活动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办理哪些手续
    1.根据2002年劳动保障部颁布的《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第三十九条规定,在本规定实施前已领取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的,应当自本规定实施之日(2002年7月1日)起90日内重新申请许可证和登记注册。2.根据《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五、六、七、八条规定,申请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办理。(1)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2)具有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3)备用金不低于50万元。(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机构可以向其所在地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初审同意并征得同级公安机关同意后,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时,申请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文件材料:(1)填写完整的境外就业中介资格申请表。(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023-06-05
    149人看过
  • 中介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哪些
    我们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首先,房地产经纪与代理业务是我们的核心业务之一;其次,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协助涵盖了从出租到售卖各类规模的厂房业务;此外,写字楼、商铺以及土地等商业场所的租赁和销售也是我们主要负责的项目;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针对投资者提供相关的地皮租售代理服务;对于改善性需求的客户群体,我们同样能够提供房屋的租赁及销售代理服务;另外,二手房的租售代理业务我们也在积极拓展中;对于需要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方案的客户,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高品质的服务;此外,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物业管理相关咨询与信息共享服务;最后,家庭护理、室内装修设计以及为客户代办公贷等服务都是我们所擅长的领域。总而言之,我们的业务范围广泛,旨在全方位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
    2024-04-24
    46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申请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机构或者申请认定中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5
      劳动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颁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境外就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经批准及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第五条规定,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二)具有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三)备用金不低于50万元;(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规定
    • 境外就业劳务输出中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4年第3号)规定,企业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应向武汉市XX提出申请。鉴于您所述问题,具体可向武汉市商务局咨询。
    • 中介机构是否可以将中介业务转委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是否可以将中介业务转委托给其他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使所谓转委托,是指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作为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即出租人或承租人)的利益需要,将其享有的代理权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委托给具有相应资格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代理行使的行为。其中,接受转委托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叫做复代理人或再代理人。相应地,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选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并向其转授代理权的权利称为复任权。根据《民
    • 职业中介机构不得在主管部门或机关的职业中从事哪些职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0
      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二)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四)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五)发布包含歧视性内容的就业信息;(六)介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七)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八)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职业;(九)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
    • 境内债务人从事外保内贷业务由哪些决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30
      所谓外保内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外、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内的跨境担保,担保标的为金融机构提供的本外币贷款(不包括委托贷款)或有约束力的授信额度。根据境外担保人的性质,外保内贷可具体分为银行保函项下的外保内贷业务、境外企业担保项下的外保内贷业务和境外个人担保项下的外保内贷业务。基于业务的需要,我们梳理了国内有关外保内贷的法律法规,对开展外保内贷业务的前提条件、业务流程及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