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匿名的法律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08:10:27 178 人看过

1、精神病人处置自己的财产,其娃儿可否有权利质疑,这要根据分别的情况来区分。

2、精神病影响做法人的做法本领。如果该精神病病人是无民事做法本领人或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那么该精神病人的另一半是其看护人。如果无另一半的,成年娃儿是看护人。该精神病人处置财产的做法只有在符合其智力的情况,才是有效的,否则都是无效的。如该精神病人去买一根棒棒糖的做法是有效的,但是把6送给他人就是无效的。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在发病期间,其做法通常都是无效的。但是在其精神正常的时候,则是有效的,处置其财产,娃儿无权质疑。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二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

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

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隐名股东问题所涉及的实质是一种合同,二是隐名股东涉及的直接当事人为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

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隐名股东负出资义务,显名股东负营业及分派利益的义务,双方互负有义务,且互为对价,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从他方取得利益,故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隐名股东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并不以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为成立要件,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则为合同的实际履行,故为诺成合同。对隐名股东合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以某种特定形式成立,故为不要式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实际履行相关文章
  • 入股后股东匿名是否构成欺诈?
    入股手续:一、需要公司出具公司股东会关于接受你投资入股,形成股权的会议决议书;二、需要公司法人代表到工商局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提供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股权结构的会议决议书,取出原先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股权登记表,变更为具有你的股权登记资料的股权登记表,完成了股权备案手续以后,你就成为公司的股东了,具有股东的一切权利了。如果没有完成入股手续却给了钱,就很有可能构成诈骗罪了。持股多少进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股东大会有三种:法定大会、年度大
    2023-07-05
    409人看过
  • 公司法保护隐名股东是合理的吗?
    一、《公司法》保护隐名股东是合理的吗?《公司法》中的条款保护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合理的行为。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二、隐名股东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隐名股东问题所涉及的实质是一种合同,二是隐名股东涉及的直接当事人为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1)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
    2024-01-25
    72人看过
  •  匿名信的法律问题
    本文介绍了公民的姓名权,包括其决定权、使用权和修改权。姓名是公民的识别标志,在民事活动中与真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民可以使用真名、别名和笔名,但在法律保护方面,只有使用真名才能享有姓名权。公民的姓名权,指的是具有国籍的个体对自己姓名享有的决定权、使用权和依据法律规定对姓名进行修改的权利。姓名是公民用以区别其他公民的“符号”,公民除了“真名”以外,有人也有“别名”、“笔名”,这也是代表自己的符号,在进行民事活动中,它们同“真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公民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可以运用自己的真名,也可以运用“别名”和“笔名”。法律保护公民的姓名权。 匿 名 信 的 法 律 后 果 : 公 民 姓 名 权 的 法 律 保 障匿名信的法律后果:公民姓名权的法律保障公民的姓名权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姓名权。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供
    2023-09-10
    456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中的隐名股东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个人独资企业中的隐名股东是否受法律保护?个人独资企业中的隐名股东是不受保护的,独资企业只能有一个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征是: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这项特征是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必须是自然人,投资形式是独资即一个人的投资,非自然人的投资和两个以上人的投资,都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属性。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项特征是由前一项特征所决定的,个人独资形成的企业财产只应当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不应为其他人所有。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人投资的经营实体。二、隐名股东的风险1、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一般隐名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而在代持股协议中也会约定有关转交投资收益的内容。如果这种投资收益对显名股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诱惑,有可能促使显名股东违反协议约定,拒不转交。2、未经隐名股
    2023-06-02
    299人看过
  • 保密规定:举报方的匿名保护
    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举报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一)受理举报应当由专人负责,在专门场所或者通过专门网站、电话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二)举报线索应当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专用计算机应当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三)举报材料应当存放于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四)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五)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六)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除因侦查工作需要并经检察长批准外,严禁对匿名举报材料进行笔迹鉴定。(七)通过专门的举报网站联系、答复举报人时,应当核对举报人在举报时获得的查询密码,答复时不得涉及举报具体内容。(八)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保密规定六条国家国防科技
    2023-07-05
    105人看过
  • 如何保障隐名股东的法律利益
    一、如何保障隐名股东的法律利益隐名股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方法如下: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3.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二、公司隐名股东的权利有哪些公司隐名股东的权利如下: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体
    2023-07-19
    264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股东权益的保护
    1、指数保护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内外部监督体系,促进小股东与大股东享有同等的收益权、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规范董事会对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忠实义务”,促进公司管理层履行对小股东的“信赖责任”,保护自己受害的上市公司小股东权益。原则如下:
    2023-05-07
    227人看过
  • 如何认定“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是否受现行公司法保护?
    隐名股东是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依据投资协议或合营协议的约定,借用他人名义共同设立公司,但被借用人实际并不出资,完全靠实际出资人的出资完成验资和登记,在工商机关没有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据协议约定,隐名股东有的参与公司的管理、资产受益和有权选择经营者,有的某些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目前,我国公司还存在很多隐名投资,尤其以台湾、香港等境外投资者在国内设立的公司居多。在对待境外隐名投资人的处理时,只要境外投资人能证明自己是实际投资人(如投资协议或会议纪要、投资凭证等),从诚实信用和鼓励保护外商投资的角度出发,我国司法实践中仍尽可能保护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确认其在公司享有的股权的方式,维护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对境内隐名投资人的处理。公司法虽然没有规定,但各地司法实践中,也都趋向保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中规定:一、处理股东权纠纷的相关问题?1?
    2023-06-09
    497人看过
  •  涉及隐匿股东出资行为的法律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隐名股东出资行为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但如果已履行出资义务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则不构成犯罪。但如果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且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构成抽逃出资罪,依法需承担刑事责任。若符合隐名股东条件,其出资行为将构成抽逃出资罪。然而,这些隐名股东实际上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隐名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抽逃出资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隐 名 股 东 违 法 抽 逃 出 资 会 承 担 哪 些 责 任 ?隐名股东违法抽逃出资是指公司股东通过各种手段从公司中抽回自己的出资,而股东本身并不愿意或者无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会对公司、股东和投资者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隐名股东违法抽逃出资将会承担以下责任:1. 承担补缴出资责任:如果公司发
    2023-09-02
    103人看过
  • 隐名股东怎么保护权利
    法律综合知识
    一、隐名股东怎么保护权利隐名股东在保护自身权利方面,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其权益不受损害。1.隐名股东应当与显名股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1)这份协议是确认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隐名股东在诉讼中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证据。(2)在协议中,隐名股东应明确自己作为实际股东的地位,并要求显名股东在适当时候将股权变更登记至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2.隐名股东还应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二、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是隐名股东保护自身权益的关键步骤。1.在协议中,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股权的持有、转让、分红等事项。2.协议还应规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3.在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时,隐名股东应注意以下几点:(1)要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要
    2024-08-03
    252人看过
  • 该怎么保护隐名股东的权利
    第一,采用明确的协议书记载显明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关系。第二,争取和公司的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签订相关的知晓协议书,尽可能保证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晓情况和同意。第三,积极的参加到公司的日常管理中。第四,及时关注显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及时办理股权的变更登记。一、隐名股东的潜在风险是什么1、无法证明自己和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合同关系,但是如果两者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又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或者虽有书面合同但约定不明确,将很难确定显名股东是否有违约行为,这将使隐名股东可能失去对投资的控制权,或者很难约束显名股东的行为。2、股东地位不被认可法律所认可的股东是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作为实际股东的地位是不被认可的,因而一般情况下隐名股东无法亲自行使股东权利。3、被显名股东恶意损害权利代持股人作为显名股东被记载于公司文件并登记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东地位在法律上
    2023-06-23
    303人看过
  • 股东名册格式是怎样的,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
    一、股东名册格式是怎样的股东名册的格式虽无明文规定,但每页上必须连续编号,遇到记名股单转让时,必须将受让人的姓名及住所载入名册。股东名册一般应在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前完成。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各股东所持股份数;(3)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4)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二、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1)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在与公司的关系上,只有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这就是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在股东名册上记载为股东的人,无须向公司提示股票或者出资证明书,也没有必要向公司举证自己的实质性权利,仅凭股东名册记载本身就可主张自己为股东。公司也没有义务查证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仅向股东名册上记载的名义上的股东履行各种义务即可。股东名册的
    2023-06-16
    248人看过
  • 公司是否会追究匿名股东的责任?
    隐名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应当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隐名股东须承担公司责任导读:公司增加股东数量或者变更股东姓名都属于正常的企业行为,只要公司按照登记法律的要求,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进行变更登记,并提交登记法律规定的申请材料,就可以让新增加的股东具有合法的公司股东资格。
    2023-08-18
    243人看过
  • 我国法律有关“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规定
    我国的《公司法》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这说明目前我国已明确显名股东的概念,并规定了其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对于“隐名股东”的概念却未做明确规定。一、股权登记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公
    2023-06-25
    21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实际履行
    相关咨询
    • 如何执行匿名股东股权?法院可以执行匿名股东的股权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7
      首先,“显名股东涉诉”交代的过于模糊,我理解这里指的是显名股东个人债务纠纷;其次,如果真如上述所言,那么显名股东代持的股权从外观上则属于其责任财产范围,该股权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
    • 保护隐名股东有法律依据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14
      《公司法》中的条款保护隐名股东是合理的行为。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于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所拥有的合法权益有着明确的规定,隐名股东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也是受到相关法律的严格保护的。
    • 股东怎么保护隐名股东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5
      隐名股东是指履行实际出资义务但未被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信息的投资人。维护隐名股东的权益的方法如下: 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 3、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4、保留出资凭证,出资行为对于认定隐名股东身份的重要凭证。
    • 隐名股东公司如何得到法律的保护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5
      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书面协议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和基础。 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只在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能满足“与其他股东达成设立公司或继续经营公司的合意”的实质要件。因此,隐名投资者应当争取同项目公司及其他股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
    •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益是否受到公司法的保护?隐名股东的股东权益如何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11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益很难获得法律的认可。与其写这样一份协议不如依法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因为我国公司设立采取登记制,登记的目的在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只要被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的股东,才受法律保护。因此应由“显名股东”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至于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的私下协议,可视为债权,若双方约定股东权利、投资风险均由“隐名股东”承受,可以按约定,但不得对抗公司。若双方对股权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