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1:22:37 459 人看过

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京国税[1997]133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9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997年6月12日

国税发[1997]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一些地区反映的情况,现将企业购买铁路债券的利息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征企业所得税,但其他债券的利息应当纳税。因此,企业购买铁路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所得税相关文章
  • 国家民航总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运输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3-11-12生效日期:1993-11-12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文号:民航总局发<1993>323号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省(市、区)局,航空公司,机场: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税发<1993>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运输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了使民航各单位更好地理解、执行税务总局的文件,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根据财政部以(93)财会字第12号印发的《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会计制度》、民航各管理局、航空公司、机场及航空公司的代表销售单位销售的国际、国内客、货、邮、行李运输票证所取得的现金收入,不做为营业收入核算,而是一种暂收等待航空公司承运完客、货、邮、行李后,凭据向销售单位结算负债性的内容。所以民航各销售客、货、邮、行李票证单位自今年十一月一日起按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规定,不再以销售(售票)票证后、所取得的现金收入为纳税基金,
    2023-05-05
    407人看过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文号:沪地税个[2008]19号发布日期:2008-12-22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7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船舶、航空运输收入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非居民企业在我国从事船舶、航空运输取得国际运输收入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明确如下:?一、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从事船舶、航空等国际运输业务的,以其在中国境内起运客货收入总额的5%为应纳税所得额。?二、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按照每次从中国境内起运旅客、货物出境取得的收入总额,依照1.25%的计征率计算征
    2023-04-24
    185人看过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发房地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燕山支局,市局直属单位: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6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发房地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即将开征的土地增值税问题,补充通知如下。根据京税三[1994]498号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没有发布贯彻前。凡有转让房地产行为的单位,都必须在买卖过户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手续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产权过户手续。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发房地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4]644号
    2023-04-22
    118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号:国税函〔2008〕747号发布日期:2008-8-21执行日期:2008-8-2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总机构不向分支机构提供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导致分支机构无法正常就地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首先,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要对二级分支机构进行审核鉴定,如该二级分支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可以确定为应就地申报预缴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其次,对确定为就地申报预缴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应责成该分支机构督促总机构限期提供税款分配表,同时函请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责成总机构限期提供税款分配表,并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对总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未尽责的,由上级税务机关对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2023-04-24
    87人看过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2-10-22生效日期:2002-10-22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京国税发[2002]269号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9号)(以下简称《109号通知》)转发给你们,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明确,《109号通知》第一条第(二)款中“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是指酒类生产企业设立有关联关系的独立核算销售公司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情形。请依照执行。2002年10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近接一些地区反映,基层税务机关在白酒专项检查中发现了一些政策界限不够清晰、处理尺度难以掌握的业务问题,要求总局予以明确。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关于酒类生产企业利用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规避消费
    2023-05-05
    226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发[2000]83号【发布日期】2000-05-16【生效日期】2000-06-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83号2000年5月16日)为支持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现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均不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本条所称职工个人,不包括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二、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超过上述规定的比例缴付失业保险费的,应将其超过规定比例缴
    2023-04-23
    357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 更多>

    #企业所得税
    相关咨询
    •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6
      1.一般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的方式有两种: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 ①、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的比例*所得税的税率。 ②、查账征收:查账征收是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的税率。 2.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主要采取查账征收的方式,因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查账征收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成文日期: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经商财政部、建设部,现就各地在贯彻落实《通知》中的几个具体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
    • 国家税务总局澄清个人所得税的政策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8
      005年规定的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分摊至12个月确定适用税率的计税方法,已经将年终加薪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一种形式来计算纳税,所以,此次取消原“双薪制”计税方法,只是对过去的老政策进行清理,个人取得年终加薪仍应按2005年出台的分摊计税方法计算纳税,并没有改变个人的税收负担。近来有一些高收入企业把年终加薪(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分别分摊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违反了2005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政策规定。此次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的作用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7
      1.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资金开征车船税,能够将分散在车船人手中的部分资金集中起来,增加地方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政府的财政收入。 2.有利于车船的管理与合理配置随着经济发展,社会拥有车船的数量急剧增加,开征车船税后,购置、使用车船越多,应缴纳的车船税越多,促使纳税人加强对自己拥有的车船管理和核算,改善资源配置,合理使用车船。 3.有利于调节财富差异在国外,车船税属于对不动产的征税范围,这类税收除了筹集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怎么算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①工资、薪金所得;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③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④劳务报酬所得;⑤稿酬所得;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⑧财产租赁所得;⑨财产转让所得;⑩偶然所得;⑩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