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担保中保证人能否免责的一种特殊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30 08:17:06 176 人看过

保证人有如下可以免责的情形:

1、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的,保证人可以免责;

2、主债权人欺诈胁迫保证人的,保证人免责;

3、主债务人欺诈胁迫保证人的,且债权人知情的,保证人免责;

4、主债务人保证人串通订立主合同保证合同的,可撤销;

保证人主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696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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