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3、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5、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6、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8、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例外情形: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9、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10、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特别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1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12、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房产赠与公证的法律常识
376人看过
-
房屋赠与的常识
57人看过
-
法律常识: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126人看过
-
合同违约常用法律知识
386人看过
-
赠与属于法律行为吗,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259人看过
-
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的法律常识
78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民法常识: 赠与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81、赠与合同无效后,受赠方应当将所得到的财产返还给赠与的一方,赠与的一方要接受这个财产。 2、如果因为赠与行为无效,给双方或者一方造成了损失的,要看造成赠与合同无效的过错方是谁,有过错的一方要向没有过错的一方进行赔偿,如果没有损失就不存在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双方都有损失,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民法常识: 赠与是否需要担保, 若需要担保是否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8赠与无需担保。《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不是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赠与人在将
-
宁夏赠与合同常用版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6赠与人(甲方):编号:。身份证编号:受赠人(乙方):身份证编号:甲方是乙方的,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一、甲方(系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产籍号: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年月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三、乙方
-
租赁合同有哪些法律常识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5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
-
合同的常识与格式有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51、格式合同的认定标准是:一方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格式合同如果是由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订立的,该格式合同有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