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宣告后的影响及法律后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8:01:31 446 人看过

宣告缓刑的法律后果有三种:

1、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后,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2、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前有其他遗漏罪,没有判决,撤销缓刑,判决新犯罪或者新发现的遗漏罪,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计算前后两罪的刑期总和;

3、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

可以宣告缓刑的情况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适用缓刑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可适用缓刑。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缓刑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0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缓刑宣告会对生活产生哪些法律影响?
    宣布缓刑有三种法律后果:1、宣布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缓刑期满后,原判刑期不再执行;2、宣布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前发现其他漏罪未作判决的,撤销缓刑,判决新犯罪或者新发现的漏罪,计算前后两罪的刑期总和,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确定刑罚执行期限;3、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涉嫌赌博罪可以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总的来说,构成赌博罪的犯罪嫌疑人有辩护权,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嫌疑人都是找专业
    2023-07-03
    236人看过
  • 承诺迟到的法律后果以及影响
    承诺迟到为新要约,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按照一般情形承诺能在法定期限内到达而由于其他原因未到达,承诺仍然有效,要约人不接受除外。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一、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要约失效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要约被要约人依法撤销。撤销通知应在受要约人的承诺通知发出前到达;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应符合: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的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要约约束。二、如何区分承诺和要约?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2)承
    2023-06-23
    487人看过
  • 失业的后果及影响
    法律综合知识
    失业的后果及影响如下:1、失业会造成一国总产出水平的下降,这是失业最为严重的经济效应。2、失业会造成社会资源的闲置和浪费。3、失业也会影响失业者的生活状况,影响社会的稳定运行,从而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的稳定发展。《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2024-05-11
    400人看过
  • 债务转让对法律的影响及其后果
    债务转让后会发生的法律效力是:1.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债权债务转让约定需注意什么注意下列问题:1.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2.债务转让应当取得债权人同意。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要依照其规定。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3-07-06
    119人看过
  • 委托代理的法律影响及后果分析
    委托代理的法律后果有:1、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确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委托代理的违法行为仍在进行代理活动,则由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或者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有何特别规定?股东,代理人,委托,出席,受托,授权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有何特别规定?首先,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是股东的权利,必须予以尊重。但是,股东是自己去出席,还是由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这都是允许的,公司法不仅未加限制,而且明确是可以委托代理人代表其出席的。至于股东出于什么原因包括健康原因、交通不便、时间不便等原因,而委托代表人出席的,法律上不加过问,公司也不应过问,都不影响股东委托他人
    2023-07-03
    272人看过
  • 缓刑宣告对个人或社会的影响
    缓刑宣告以后的后果有三种:1、如果在缓刑测试期内犯了新罪,应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行作出判决;2、如果在缓刑测试期内发现判决之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应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行作出判决;3、如果在缓刑测试期内认真遵守规定,缓刑测试期满,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拘役缓刑对以后的影响拘役缓刑是会被开除公职的,并且是会记录自己的档案的。判缓刑的条件: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
    2023-07-02
    417人看过
  • 被宣告缓刑的人工作受影响吗
    被宣告缓刑的人,由公安机关交回原单位,可继续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劳动总局1978年6月的《关于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仍留在原单位工作的被告人在缓刑期间是否计算工龄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在缓刑期间,可以计算工龄。至于工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1965年6月11日在(65)法研字第20号《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判处徒刑宣告缓刑后其职务和待遇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按1964年4月22日内务部的解答办理。即“在缓刑期间,仍可以留机关继续工作的,应分配适当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不定工资级别。缓刑期满后,表现好的,可由其直属上级或主管机关批准,正式分配工作,重定工资级别;缓刑期间犯错误的或缓刑期间表现不好的,不应该再留用,也不必办理开除处分的手续。非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受此限。非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宣告缓刑,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是否要降职降薪,应由本人所属单位的行政领导,根
    2023-03-24
    288人看过
  • 受到党内警告处罚的后果及影响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党内警告处分对个人的影响是什么党内警告处分对个人的影响是:1、受警告处分的党员,因为不涉及停止党员的权利问题,所以在党内仍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一年内不得在党内被提升职务和被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3、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4、党员受到警告处分,并没有解除的规定,一律记入个人档案;5、党内警告处分决定可以就一件事给多个党员,或者多件事给
    2023-07-09
    100人看过
  • 刑事立案撤销的影响及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安机关立案后,会进入侦查阶段,如果一直无法找到有利证据,无法破案,是不会自动销案,且并不存在这种说法,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公安机关才会做出销案的决定。如果不符合条件,这种案件会成为积案。如果公安机关已经查明了事实,并且有相关的证据,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就会销案。刑事立案后多久传唤刑事立案后,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随时传唤,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也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
    2023-07-01
    131人看过
  • 负刑事责任的后果及其影响
    刑事案底影响三代。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涉嫌犯罪,就是相对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四种情况: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包括14周岁以下的,14周岁以下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也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阶段);3、盲人;4、又聋又哑的人。多少年负刑事责任满十六周岁要负刑事责任,法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2023-07-03
    490人看过
  • 笔录的影响及其后果
    首先要明确笔录是我国在刑事案件中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的方式,对于证人、被害人以及报案人来说,笔录形式只是为了案件的分析和归类整理,不会对做笔录的人进行备案自然也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并且法律还会保障该做笔录人的人身安全和隐私。但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笔录是否有影响要看最终该案件是否为嫌疑人所为。&&&做过笔录公安系统有记录吗在公安局做过笔录以后会有记录。但是这个纪录并不是犯罪记录。违法记录非司法机关是不可以查询的,一般不会影响到当事人今后生活。犯罪记录就会影响当事人今后的入学招工了。另外,治安拘留,也不会留有刑事案底。公民做做笔录时候,若填写过居民身份证,那么该身份证会有相关的笔录记录。公民做做笔录时候,若填写过居民身份证,那么该身份证会有相关的笔录记录。笔录只是协助调查,因为本人没有违法行为,也没有受到过任何处罚。所以是不会有任何不良记录的,不必担心。派出所没有下达过,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
    2023-06-30
    329人看过
  • 宣告失踪的法定刑事后果
    1、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民事法律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不发生继承、也不改变与其人身有关的法律关系。2、宣告失踪主要是为失踪人设立了财产的代管人。财产代管人主要是失踪人的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没有以上人选或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代管。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申请变更代管人。3、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4、失踪宣告一经撤销,代管人的代管权随之终止,应当将其代管的财产及其收益交还给被宣告撤销失踪的人。宣告公民失踪的,必须由法院作出,而此时法院会审查是否满足宣告失踪的申请人可以是哪些利害关系人是指下落不明人的近亲属或对该人负有监护责任的人以及该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这些利害关系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2023-08-05
    241人看过
  • 缓刑是指什么,被宣告缓刑有哪些后果
    缓刑是指什么缓刑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中,必须执行的量刑规则,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情形时,就可以宣告缓刑。因此,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宽泛的监督、考察管理,是对“缓刑”的执行。缓刑期满即是对犯罪分子缓刑的“执行”完毕,从而决定原判刑罚是“执行”还是“不再执行”。如果确定“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此时的“不再执行”不是指原罪不构成的不再执行,而是指已经构成犯罪,因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未违反《刑法》第77条的规定,而法律推定其已经接受了教育改造,达到了《刑法》的目的,不再需要再执行原判刑罚。故此时的“不再执行”实际是通过“缓刑的执行”已经得到了执行,是一种实质意义上的“执行完毕”的执行,与累犯制度所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的本质是一致的。被宣告缓刑有哪些后果1、成功的缓刑的后果成功的缓刑,即缓刑遵守了法定义务,表现良好,缓刑期间没有被发现依法应撤销缓刑的
    2024-04-18
    391人看过
  • 自首的法律影响和后果
    1.自首是一种犯罪后的表现。自首发生在犯罪以后,在通常情况下是行为人的一种悔罪表现。犯罪人在犯罪以后对于犯罪的态度,对于犯罪人的处罚具有重要意义。2.自首是一种犯罪人的类型。自首的犯罪人,在刑法理论上往往称为自首犯,这是与累犯相对应的一种犯罪人的类型。根据犯罪人在犯罪以后具有自首情节,我们可以将其称为自首犯。自首者是犯罪人中人身危险性较小的一类犯罪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犯,可以从宽处罚。3.自首是一种从宽处罚的刑罚制度。我国刑罚具有预防犯罪的目的,对于犯罪分子实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法律中自首的量刑情节有什么法律中自首的量刑情节有:自首的量刑情节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首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虽然犯罪嫌疑人没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
    2023-07-04
    25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缓刑是指什么以及被宣告缓刑有哪些后果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缓刑是指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 宣告缓刑后还能判缓刑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5
      判过缓刑是否还能再判缓刑,需要看再次犯的罪是否适用再次判缓刑的条件,一般情形下被判处过缓刑的人再次犯罪的,说明犯罪的可能性与社会危险性较高,法官可能不会再次判处缓刑,具体要综合犯罪的所有情节来考虑。《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
    • 宣告缓刑会有哪些法律后果,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22
      法律分析 犯罪分子被宣告缓刑的法律后果有三种: 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 2、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3、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认真遵守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 宣告终止合同的法律后果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合同终止会引起以下法律后果: 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 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3.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 无效婚姻的宣告,宣告后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无效婚姻的宣告(一)须经申请。申请人包括: 1、婚姻当事人。 2、利害关系人: (1)重婚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未达到婚龄的的近亲属; (3)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的,当事人的近亲属; (4)患有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的,与病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二)须于法定期限内申请。《婚姻法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申请宣告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