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有没有诉讼时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1:52:27 423 人看过

征地补偿款适用诉讼时效,适用行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撤销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工商登记撤销行政诉讼时效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0日 0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借款什么情况下没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借款什么情况下没过诉讼时效借款没过诉讼时效的情况要看具体情形,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认定诉讼时效未超过:1.放弃诉讼时效利益行为的认定。在民间借款纠纷中,常常存在债务人在借款已过时效后,经过债权人追索并经债务人通过书面等形式重新认可的情况,对此,也应当认定为债务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自愿放弃,此时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就具备胜诉权。2.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时效认定。分期偿还债务是借款合同履行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二、诉讼时效具有哪些法律特征诉讼时效的法律特征有:1.诉讼时效完成仅消灭实体请求权诉讼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这与消灭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前提相一致。同时,诉讼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丧失的并不是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权利人仍有权向法院起诉,只不过权利人丧失了通过诉讼获
    2023-03-02
    183人看过
  • 离婚后征地有没有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妻子离婚后户籍不迁出,仍然是属于集体征地村的户籍,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
    2023-05-08
    376人看过
  • 没有合同欠款如何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
    2023-03-27
    384人看过
  • 村委有没有权利征地、分配补偿款
    大家都知道,每个村都有村委管理着大家的农耕生产和地方秩序。小到邻里和睦、户口迁出,大到土地承包、确权经营,都是村委推动。村委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一级政府,是农村村民自治组织,但实际上在方方面面影响着村民生产生活,同时负责宣传上面下达的政策。有时候征地也是村委出面积极组织大家,这时候,面对利益分配,大家对于村委的作用又会有些担忧。征地拆迁实践中,很多农民朋友反映,村里大小事务都是由村委会说了算,只见村委会“管理”,不见村民“自治”。村里征地都是村委会说了算,根本不和大家商量,让村民很是恼火。有农民朋友向拆迁律师提出疑问:村委会有这么大的权力吗?这样真的是合法的吗?接下来拆迁律师就为大家具体分析解答。村委会有权征收我的土地吗,法律怎么说?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目前我国土地征收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须经国务
    2023-05-22
    364人看过
  • 户口迁出后,征地补偿款有效吗
    一般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户口迁出后,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一、新入户能否享受征地补偿分两种情况:1、如果迁入农村,则可以享受征地补偿费;2、如果迁入城镇,新迁入户口不可以享受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
    2023-03-22
    110人看过
  • 外嫁女有没有征地补偿
    一、外嫁女有没有征地补偿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的规定,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因结婚而迁出本集体的女性村民,只要没有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就仍有权承包原集体发包的土地。如果原集体的土地被征收,当然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二、征地补偿费应该归谁所有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凯诺征地拆迁律师讲到,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
    2023-06-16
    208人看过
  • 征用私人土地有没有补偿
    征用私人土地有补偿吗?有补偿。各地标准不一,可以去当地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证被征收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有保障。土地征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为被征收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农用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地价确定。区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利用、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需、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用地以外的土地、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先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整理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补偿因征收而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
    2023-05-02
    238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民事诉讼的焦点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在征地纠纷中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有: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因此,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村民征地补偿款谁发放村民征地补偿款的支付主体为村民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也就是国土资源局。土地是农民使用的,土地补偿费应当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村集体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应当发放到村委;如果是征地上的青苗或附着物,应当归土地使用证所有人;安置补助费如果是统一安置,补助费应当归单位。
    2023-07-07
    490人看过
  • 征地补偿纠纷的行政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征地补偿纠纷的行政诉讼时效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征地补偿纠纷处理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
    2023-08-01
    135人看过
  • 宅基地征收有没有土地补偿费
    有的。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3、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4、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
    2023-04-15
    310人看过
  • 有地没户口征地补偿吗
    拥有土地但不具有农村集体户口的,对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时,所有人请求青苗和土地随着物补偿费用的,法院应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2023-04-30
    430人看过
  • 现在征地没有土地补偿吗
    有农村的户口但没有土地的,也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征地补偿款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根据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一、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订立程序是什么?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二)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
    2023-03-03
    100人看过
  • 法定继承没有诉讼时效哪些法定继承没有诉讼时效
    法定继承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0年以上,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当出现法定原因时,可能会出现暂停、中断或延长诉讼时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一条规定,继承始于被继承人的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宣告死亡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时间。法定继承类型有哪些情况法定继承类型有如下情况: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合法遗嘱;2、遗嘱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效;3、遗嘱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5、遗嘱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6、遗嘱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2023-08-07
    205人看过
  • 政府征用临时土地证建房有没有补偿
    政府凭临时土地证征用房屋有没有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临时建筑经批准且未超过批准期限的,拆除临时建筑时有经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如何确定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申请临时用地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工程建设临时用地,包括临时拌合站、预制场,工程建设中设置的材料堆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棚用地,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废弃地,地上线路、地下管线等地下工程临时用的架设用地。二是工程勘察和地质勘查过程中使用的临时用地,包括场地、坝址、铁路、公路选址,需要勘察
    2023-05-02
    35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纠纷和民事诉讼的时效有区别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31
      征地补偿纠纷有诉讼时效限制。 征地补偿费的诉讼时效属于物权请求,一般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三年内起诉。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诉讼中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超过诉讼时效,虽然可以提起诉讼,但主张的权利不受法律保护。
    • 征地时没有批先征收土地, 有补偿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1
      没有补偿,但可以主张恢复耕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
    • 征地补偿费纠纷有诉讼时效限制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04
      征地补偿费纠纷有诉讼时效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 征地补偿费为什么受诉讼时效限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25
      征地补偿费受诉讼时效限制,其属于物权请求,一般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三年内进行起诉。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违法征地和被征地人有诉讼时效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08
      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