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小产权房有纠纷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3 10:50:07 278 人看过

一、亲友名义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涵盖了以下四个方面:商议、调解、仲裁及法律诉讼。

首先是商议阶段:在以诚信和友善为基石的前提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展开对话,共同协商解决纷争,这种方式无疑是最为理想且高效的。

其次是调解环节:若各方当事人在充分沟通并尝试调解无效之后,可以请求相关权威机构出面调解,例如,如果任何一方或全部经查明属于国有企业的话,可以选择请求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在此过程中,上述机关需要在公正和平等的原则之下,区分事态真相进行调解工作,不允许出现行政干扰的现象。

最后,对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不愿接受调解的情况,合同当事人可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后所形成的仲裁协议向预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

倘若在这份合同当中并未载明仲裁条款,甚至于后续协议中亦未明确仲裁事宜,那么,合同当事人便有权将该合同纠纷诉诸于法律程序,请求通过法院公正裁判来获得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借名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购房者如果购买的是普通商品房,且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即签订了借名购房协议,则该协议有效,借名人的主张可以支持。

但一旦房屋已经被查封、过户给善意第三人或者存在其他不能过户的原因的,借名人要求出名人办理过户的主张不能成立。

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是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则双方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因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侵害其他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的利益,一般认定为无效。

购房者即使是借用父母的名字买的房子,但是不动产登记之后就发生物权效力,登记产权人就被推定为房产的所属人,除非有证据足以推翻产权登记簿上记载的内容。

法院通常会综合房屋的出资情况、房屋的占有使用情况、购房票据、合同、房屋产权证的持有情况以及对于借名购房的事实有无合理解释等因素综合判断。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亲友名义买房纠纷怎么处理”,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02: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产纠纷小产权房有哪几类
    首先,我们可以优先考虑通过友好、理性的协商来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其次,如若协商无果,我们也可以考虑采用仲裁这样的正规渠道来妥善处理;最后,倘若协商与仲裁均无法取得共识,那么走司法诉讼程序进行裁定亦不失为明智之选。在此过程中,我们应始终秉持着公平、公正、互惠及协商一致等基本原则。而在仲裁这个环节上,它既是处理各种类型的合同纠纷中最为常见也是最常被采纳的手段之一。然而,若经过了充分的协商和仲裁后仍未达成共识,那么我们便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当地的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以期获得最终的裁决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2024-05-15
    434人看过
  • “小产权房”纠纷多不能办产权证
    据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潘俊星介绍,西安仲裁委去年受理经济纠纷案件1685件,涉案金额13.7亿元,其中房产物业纠纷占45%。因小产权房引发纠纷立案的有十几起,前来咨询的更多。潘俊星介绍,西安市民黄先生去年1月买了女儿单位分配的小产权福利房,虽然也交了部分购房款,并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开发商却将房屋转卖他人。而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该购房合同属无效合同,因此他要求开发商交房的请求于法无据。据了解,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认可和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为此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李小东律师提醒:小产权房存在保障风险,不能办理正式产权证,不能办理房屋的产
    2023-06-05
    494人看过
  • 房产纠纷小产权官司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产纠纷小产权官司关于小产权房纠纷处理问题,诉讼结果并不一定能够确保您赢得官司,具体情况还需取决于真实的纠纷状况以及诉讼请求内容。需要留意的是,小产权房属于非法用地范畴,未经相关部门登记和颁发证书,因此,其所承载的权益无法受到法定的物权保护。然而,对于已经存在的小产权房纠纷引发的民事诉讼,我们法院将依据事实真相和法律法规做出公正裁决。同样,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小产权房”并非正式的法律术语,而是社会各界在实践生活中所公认的叫法。这类房产缺乏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和预售许可证等合法凭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
    2024-03-29
    381人看过
  • 青岛市消费纠纷仲裁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处理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消费纠纷,是指消费者与生产、销售、服务者之间,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消费纠纷,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各县(市)、区消费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的消费纠纷。市消费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的案件是:(一)下级消费纠纷仲裁委员会认为自己受理有困难,提请市消费纠纷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二)当事人要求直接由市消费纠纷仲裁委员会仲裁,市消费纠纷仲裁委员会同意接受的;(三)市消费纠纷仲裁委员会认为应该由自己受理的。第五条仲裁消费纠纷,应当查清事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本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仲裁员第六条各级消费纠纷仲裁委员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2023-06-07
    386人看过
  • 青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1995年7月4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购买B公司开发的××路12号商品房7套。并约定了明确的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房屋交付的日期为1996年3月30日,如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延期超过60日视为违约。合同签订后,A公司如期支付了房款,B公司未按期交房。后B公司分别于1996年10月8日和1998年11月30日交付了共6套房屋。A公司在B公司未交付剩余一套房屋的情况下,于1999年11月30日将剩余一套房屋办理了房产证,为B公司垫付交易费4206元。2000年1月14日,B公司与C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约定××路12号商品房项目由C公司接管并全权负责,B公司不再承担此后的工作和责任。王某系××路12号改造工程的拆迁户,因其与C公司在拆迁安置上未达成一致,于1997年7月住进××路12号2-2-203房屋即B公司未交付给A公司的商品房。2000年6月10日,A公司以B
    2023-04-23
    383人看过
  • 青岛市银行业保险业纠纷咋办
    一、青岛市银行业保险业纠纷咋办首要的方式是协商和解,这意味着在争议发生之后,涉及的双方都应该秉持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诚地展开磋商,互相做出一些妥协,最终达成一份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通常包括自行和解与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式。自行和解是指在没有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沟通交流;而第三者主持和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出面调停,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其次是仲裁,它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自愿达成书面协议,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仲裁员在裁决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是裁判者,而非调解员,他会根据相关法规和事实依据,对双方的争议给出公正的裁决。仲裁组织作为一个民间机构,其职责在于以第三者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正的评判,因此并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至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若仲裁裁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仍拒
    2024-07-23
    211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小产权房子拆迁纠纷怎么办
    一、征收国有土地小产权房子拆迁纠纷怎么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小产权房子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小产
    2024-01-21
    488人看过
  • 有纠纷的小产权房能买吗
    有关房地产产权的争议往往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交易对象的房产权属存在诸多限制因素,例如房屋目前处于抵押状态,或者是牵扯在司法诉讼案件中,又或者被纳入了拆迁规划的范围内,以及未能获取预售许可证书等等情况,使得这些房屋无法进入公开市场进行交易;其次,有部分房屋当前由他人租住,在这种情况下,承租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因此,在购买此类房屋之前,必须先获得承租方明确表示放弃购买的书面声明,或者等待租赁关系终止之后,方可考虑购买此套房屋;最后,还有一些房屋并未办理房产证,这类房屋的产权状况较为模糊,购买之后可能会面临无法完成过户手续的困境。本律师在此郑重提示各位,对于存在产权争议的房屋,其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建议大家尽量避免购买。因为这类房屋的产权归属尚不清晰,很可能会导致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法顺利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2024-05-02
    451人看过
  • 怎么避免小产权纠纷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么避免小产权纠纷为避免房产产权之争,需着重关注以下事项:观察房产是否存在多位共同所有人;确保已租户答应后才进行已租赁房屋的转售;核实房产手续及产权的完整与明晰;留意合同的具体约定特别是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是否详实;查验房产品质究竟如何;核查物管费有无拖欠情况;以及确定房屋是否受到交易上的任何限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二、澳门产权纠纷怎么处理房屋产权纠纷处置途径主要包括和解、谈判、裁决以及司法申诉等四种形式。双方应该在公正和平等互惠的前提下展开私下协商
    2024-04-01
    282人看过
  • 小产权怎么避免纠纷
    法律综合知识
    一、小产权怎么避免纠纷避免房产产权纠纷需关注房产权人多寡;确保租户同意转售已租赁房屋;确认房屋手续完备,产权明晰;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特别是规范违约行为条款;审查房屋品质是否真实可靠;审视是否拖欠物业管理费;关注房屋是否受到限售等约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二、房产产权纠纷怎么处理房产争端可通过和谈、调解、仲裁及法律途径解决。首先应遵循公平原则私下探讨妥善处理方案;如无法达成共识,则推荐请求中立第三方协助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失败,依买卖契约中约定提交约定机构
    2024-03-26
    298人看过
  • 小产权房有纠纷合同有效吗
    有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口头协议有效吗当协议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房屋租赁口头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房屋租赁口头协议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房产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房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房产抵押合同是当事人真
    2023-03-28
    150人看过
  • 青岛大明公司诉青岛全统公司、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一、基本案情:青岛大明公司系由青岛胶州天马汽车修理改装厂与香港大明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成立,1999年11月2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是孙某;全统育乐公司系涉案房产的卖方;徐某,为自然人,其丈夫郑某为香港大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之一。1993年7月19日,全统育乐公司分别与青岛大明公司、徐某签订三份合同编号为93青全统合字第1-033号的《房屋买卖合同书》。合同的内容完全相同,但是,合同主体有许多不同之处。在以上三份合同中,有一份合同的买方无法确定。在合同的首页注明买方为青岛大明公司,末页注明的买方为徐某.该合同经青岛市公证处公证。公证书公证的买方为香港大明公司(见证据1、4)。第二份合同可以确定买方为青岛大明公司。合同的首页注明买方为青岛大明公司,末页有委托代理人孙某的签字并盖有青岛大明公司的公章(见证据2)。该合同曾经于1994年2月2日用来向中国建行青岛分行抵押贷款,贷款期限为二年(1
    2023-03-19
    56人看过
  • 青岛买房落户怎么办理
    一、青岛买房落户怎么办理具房屋产权人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迁入落户,派出所受理材料,逐级上报,由市局审批。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2023-05-30
    452人看过
  • 青岛怎么办理租房合同
    青岛租房合同协议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青岛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号楼_____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____个月。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
    2023-02-25
    4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青岛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1
      青岛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内容是:“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 青岛小产权房的买卖规则
      上海在线咨询 2025-01-12
      小产权房有两种类型:一是由农村集体土地建设而成的房屋,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仅属于该农村集体所有,外村农民不能购买。二是以集体企业用地或占用耕地违法建设而成的房产。 这些房产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被备案。也没有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产权不完整,在小产权房买卖和转让过程中易出现一系列问题和纠纷。因此,一般小产权房是不被允许买卖的。但是,如果确实
    • 青岛小产权房征收如何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04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也叫作“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一句话,买卖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因为没有合法的房产证,所以,征地拆迁时,小产权房的购房人也就无法完成拆迁补偿登记,因此,在争取拆迁
    • 青岛小产权房政策是怎么样的,有哪些内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5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对房屋、土地、林地等各类数据信息进行汇总更新,统一录入新的系统,方便日后登记查询。在组织架构方面,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权籍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授权不动产登记中心履行市本级不动产登记职责。 小产权房的危害 五证不全,如果没有“五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尽管“小产权房”由于在价格上深受资金有限制的购房者的青睐,但“小产权房”存在诸多风险,最大的
    • 青岛青城离婚纠纷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经常性的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