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权利主张途径2022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9:41:17 236 人看过

公告、公证、银行扣息、委托第三人转达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向企业法人的上级主管部门主张权利,判断权利人主张权利的行为是否能够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应注意这样三个原则:

一是主张权利的方式不限,包括合法与不合法的;

二是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要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三是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要传达到该特定的相对人。

债权人主张代位权的条件及责任。

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是否必须是同一性质之债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必须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和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债权的举证责任归谁

按代位权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次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而债务人又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有保全其债权的必要为条件。而对于债权的性质,只要求债务人的债权是没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权,至于债权人的债权性质,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是否属于同一种类在所不问。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到期并不影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要有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事实即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是否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的举证责任应归债务人。应由债务人证明其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并不影响债权人债权,否则就应认定其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

因为,第一,债的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债务人的财产在民法上称之为“责任财产”。责任财产的多少直接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可能性的大小,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将会导致责任财产的减少,对债权人产生了现实的或可能的损害;第二,债务人作为民事活动的主体,其信用总在不断的变动,作为相对方债权人很难了解债务人的信用变更情况,让债权人举证非常困难。从举证的难易程度来说,由债务人举证更合适,符合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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