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期限有规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23:30:21 312 人看过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根据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限制使用期限。虽然本条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性表述,但现有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某一划拨土地设定使用寿命没有例外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权,目前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性规定。这种制度安排与我国的土地产权制度有关。

国有划拨土地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

什么是国有划拨土地?国有划拨土地补偿是怎样的?

国有划拨土地,需要通过征地获得,因而具有土地取得成本。为了实现单位或企业的生产服务功能,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土地熟化过程,因而具有开发成本,正是这些成本构成划拨土地的价值基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2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划拨土地拆迁有赔偿吗,划拨土地拆迁如何赔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1)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有进行补偿;(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3)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划拨土地拆迁如何赔偿(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综上所述,划拨
    2024-04-16
    329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应设定为无限年期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大多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而设立的开发项目,比如经济适用房。二、土地使用
    2023-02-25
    194人看过
  • 划拨土地能否转让,有什么规定?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1、有两种可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方式有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完补偿、安置等的费用后便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或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得到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2、划拨只能适用于公益或国家核心的工程项目。规定了只能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益的事业用地;国家核心扶持的项目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体现出其公益的目的。3、因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直接由政府的批准产生的,只要交纳征用的补偿安置费用后就可取得使用权,并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以及签订合同。4、根据法律规定,用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了有另有的规定以外,是没有使用期限上的限制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房的用地为70年,若到期之后则为有偿使用。二、划拨土地能否转让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
    2023-04-05
    252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上没年限是划拨土地吗?
    一、土地使用证上没年限是划拨土地吗?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大多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而设立的开发项目,比如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二、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哪些?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
    2023-06-03
    318人看过
  • 法律规定征收划拨土地补偿吗?
    一、法律规定征收划拨土地补偿吗?1、法律规定征收划拨土地是需要补偿的,划拨土地的房子被征用有补偿,应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补偿房屋征收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补偿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确定补偿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征地补偿安置费规定是什么1、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2、安置补助费是针对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为保障其被征土地后的生活来源给予的一种生活安置性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
    2024-01-13
    222人看过
  • 土地划拨是什么意思,有啥规定?
    一、土地划拨是什么意思,有啥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农村闲置土地怎么处理?闲置土地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2023-01-28
    461人看过
  • 土地划拨缴税吗
    土地划拨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理解。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该款有两层含义,一是对纳税人应该这样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双方分别纳税。二是从应税范围来看,凡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土地,除条例第六条规定外,不论国有还是集体所有,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二)相关税收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已缴纳土地使用金的土地使用者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669号)规定: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用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控制和管理,调节不同地区
    2023-05-05
    293人看过
  • 划拨土地土地证办理流程,划拨土地土地证过户可以吗
    划拨土地土地证办理流程是需要当事人的申请、受理审查、地价评估、方案审批等流程。土地证是可以过户的,是需要政府的审批,同时在转让之前是需要交纳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一、划拨土地土地证办理流程划拨土地土地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4.集体确定应缴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6.公开交易。7.签订转让合同。8.办理出让手续。二、划拨土地土地证过户可以吗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但是需要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批,另
    2022-08-26
    419人看过
  • 划拨土地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
    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一、哪些情形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二、划拨土地房产证可不可以贷款划拨土地房产证可以贷款。因为这时已经拿到房产证了,也就是说在办理之前已经完
    2023-04-11
    469人看过
  • 土地划拨与出让有何不同,土地划拨的特征
    一、土地划拨与出让有何不同土地划拨与出让不同于:从时间上来讲,出让的都是有年限的,例如工业用地50年,居住70年;而划拨是无期限的;从金钱上面来讲,出让地需要交出让金的,一般都是市场价;划拨地需要缴纳征地补偿、安置补偿等成本费用就可以供地了;从性质上来讲,划拨土地都是市政公共设施和机关办公、公益事业、重点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都是属于无盈利性质的。二、土地划拨的特征土地划拨的特征如下:1.土地划拨具有公益目的只有为了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才会进行土地划拨。2.土地划拨具有无偿性政府批准产生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者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3.土地划拨具有无期限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4.土地划拨是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土地划
    2023-04-02
    354人看过
  • 划拨土地后国有划拨房屋可以买卖吗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一般可以出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划拨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力吗划拨土地上房屋买卖协议的效力是如果没有经过政府的批准就是无效的,因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果房产要转让,应该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进行审批。根据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
    2023-07-26
    97人看过
  • 划拨土地有耕地占用税吗
    一、划拨土地有耕地占用税吗根据政策规定,划拨类型的土地交易过程中需支付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或土地收益金在内的各种相关税费。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按总金额的百分之四十比例收取;契税则根据转让价格的高低分为3~5个等级予以收取,此类税费需由转让方上缴至政府相关部门。此外,在土地取得后,还需依照各大城市实际情况按每平米1.5元到30元不等的标准向税务机构交纳土地使用税,而在规模较小的城镇,此项收费标准预计在每平米0.9元到18元之间。《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二、划拨土地没房产证怎么过户一、
    2024-03-06
    426人看过
  • 政府对国有土地的划拨赔偿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林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国有划拨土地私人可以卖吗国有划拨土地私人不可以卖。如划拨地上的房屋属于私有房屋,那么房屋可以交易。土地一律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所以个人之间买卖土地的行为无效。符合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
    2023-07-12
    104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有何规定?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与出让不同,土地划拨本质上完全是通过行政命令来授予使用人一定的土地使用权,事实上涵盖了所有国有建设用地通过市场之外的方式设定的情形。同时,在法律语境中还存在行政强制中的划拨存款、汇款的情况。律师补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
    2023-05-07
    299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2022年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有期限限制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9
      1、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 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大多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而设立的开发项目,比如经济适用房。
    • 划拨土地是否也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9
      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根据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限制使用期限。虽然本条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性表述,但现有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某一划拨土地设定使用寿命没有例外规定。也
    • 划拨土地能不能买卖,划拨土地可以交易吗,划拨土地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6
      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子能交易,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不能进行转让。 在转让房屋时,首先应该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申请,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 划拨土地出让金可以更改为划拨划拨土地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土地是划拨还是转让与能否办理土地使用证没有关系。要办理新的土地证,必须要有原土地证为依据。如果二手房是有土地证的,土地的性质是划拨,在办理土地证过户时,需要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这是买方支付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则无法实现土地使用权的过户。合同规定契税按相关法律支付,就是按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税负,买方承担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卖方承担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划拨有期限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17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 根据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