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征收补偿1.5倍的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20:01:58 433 人看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按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不是按附近房价的1.5倍赔偿。

补偿标准是按类似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来确定补偿价格。这类似于市场价就是以与被征收房屋相同区位三家房地产公司十二个月内销售价格加权平均,得到市场价格,再减去当地房地产平均理论造价,得到土地价格,这土地价格就是被征收房屋的土地补偿价,然后再加上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格,(即重建被征收房的当地造价),减折旧就是房屋的实体补偿价,还要加过渡费、搬家费、附属物补偿、装饰补偿、各项补贴奖励等构成整个补偿。

实际补偿时是要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要在被征收地块找一个样板房,或虚拟一个样板房用类比的方法进行评估,比样板房好的房子就要加价,比样板房差的就减价,还要用各种系数修正,比如层高系数,朝向系数,周边环境系数,独门独院系数,房屋结构系数等,这样通过修正后就能将各种房屋的补偿价格评估计算出来。以上内容仅以参考,具体的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问题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二、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

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国家一般在土地使用权气象届满前是不会征收的,除非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会作出征收决定,补偿的话一般会对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的综合情况作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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