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有哪些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1:21:35 472 人看过

合同的一般条款有: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全装修房预售合同需要有哪些条款

签订全装修房预售合同,应约定的内容有:1、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2、房屋的基本信息;3、价款或报酬;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5、违约责任;6、解决争议的方法;7、落款与日期。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打架纠纷协议书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直播合伙人成交条件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19: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人相关文章
  • 合同中增值税发票条款有哪些
    合同中增值税发票条款1、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服务提供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增值税?2、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而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一般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中。营改增以后最好在合同中注明增值税的含税价格是指“销项税额”而非“应纳税额”,以避免因理解不同带来纠纷。3、明确提供发票类型、税率的要求;在营改增后,主要的矛盾是承包方可能存在采取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率等方式的不同。如果仅是在合同中约定“合规发票”则有可能不能最大程度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进项税额不能有效抵扣。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类型和适用税率。比如在建筑承包合同中可以约定对方需要提供“税率为11%的建筑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4、明确提供发票的时间要求;如先款还是先票的问题都需要
    2023-05-08
    188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中有哪些无效条款,借款合同的什么条款无效
    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主要有:1、借款合同违法《民法典》关于利率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3、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4、在民间借贷中,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民法典的保护。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5、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贷款人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确认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或者联营合同关系无效,对双方约定的利息还要依法收缴。一、
    2023-03-10
    166人看过
  • 合同条款中的技术转让有哪些
    合同条款中的技术转让如下:转让方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按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提供能够实现约定目标的完整、正确、有效的技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技术的实用性和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保证其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所有人,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正确、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一、内蒙古技术合同认定标准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的规定,第八百四十三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第八百四十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同时技术合同又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以下是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的判别标准:第八百五十一条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
    2023-03-06
    200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是指由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本意是为了交易方便,不必在每次交易时都起草新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提供合同方一般应采取加粗、加下划线等方式对涉及合同相对人利益的条款进行标注,以起到提醒作用。二、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有哪些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有:1.签订合同时留有空白。客户决定购房了,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2.违约责任方面不对等。对购房者的要求苛刻,对自己却想方设法规避一些责任,这是一些开发商的共性,具体体现在买卖合同中违约责任设
    2023-05-06
    231人看过
  • 购房合同中哪些条款会使合同无效?
    无效的购房合同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购房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购房合同无效有哪些后果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无效应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而不是由买卖双方或一方决定。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相互返还。即由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2、买受人已经实际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房屋租
    2023-07-06
    79人看过
  • 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合同中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三)对于免除一方当事人因一般过失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有效。(四)必须是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有哪些问题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
    2023-07-24
    415人看过
  • 2022年购房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购房合同应该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签购房合同是不是需要律师购房属于一般民事行为,不需要请律师的,但涉及到个人隐私或其它原因的,确实需要的也可以请的。购房合同需要注意的事宜:1、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
    2023-07-09
    245人看过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条款有哪些?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具体内容有:专利技术的内容相关说明;实施许可合同的时间空间适用范围;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专利权瑕疵担保;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专利申请许可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专利许可合同有区别。专利申请许可,是指将技术转让给被许可人申请,申请费被许可人出,专利授权后专利权归被许可人,专利权的使用和转让所获得的收益都归被许可人的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将已经获得专利的技术许可给被许可人生产、使用,收取费用,专利权仍归原专利权人的合同。两者在合同内容上具有很大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第八百六十七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
    2023-07-06
    281人看过
  • 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对于人身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并且从整体社会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如果允许免除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责任,那么就无异于纵容当事人利用合同形式对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进行摧残,这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的宪法原则是相违背的。在实践当中,这种免责条款一般都是与另一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违背的。所以本条对于这类免责条款加以禁止。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我国《民法典》确立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同一方当事人财产的条款无效,是因为这种条款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允许这类条款的存在,就意味着允许一方当事人可能利用这种条款欺骗对方当事人,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同权益,这是与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完全相违背的。对于本项规定需要注意的有两点:(1)对于免除一方当事人因一般过失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有效。(2)必
    2023-06-14
    180人看过
  • 解决合同中的歧义条款有哪些技巧
    合同条款有歧义的处理方式是:1、当事人可协议补充,加以明确;2、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明确;3、仍不能确定的,按照法律的相关条文履行,例如如果是履行期限不明的,则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随时催告履行,但要留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履行条款存在争议怎么处理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
    2023-07-06
    103人看过
  • 车辆保险合同中的特别条款有哪些
    (一)车辆保险合同中的特别条款特别条款,即特别约定条款,是与合同的基本条款相对而言的。基本条款是法律规定的合同的基本内容;特别条款是在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之外,由当事人约定的承认履行特定义务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特别条款是对合同基本条款的补充或修正。保险合同是当事人经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设立、变更或终止其主体间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保险法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保险公司拟订的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应当报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由此可见,保险法关于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的规定,是保险公司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各种基本保险条款的基础和依据,也是当事人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故保险合同中的特别条款,只能是对基本条款的补充或修正,而不得与基本条款的内容相矛盾。二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条款,只能是约定由当事人履行特定的义务,
    2023-05-09
    243人看过
  • 合同中租赁房屋安全的条款有哪些?
    出租房屋的安全问题首先应在合同中写明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房屋维修责任,最后写明出租人已确认房屋设施的安全性,要求承租人对房屋及设备的使用安全自行负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出租人无关的条款。一、承租方违约后由出租方承担什么责任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承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2)对出租
    2023-02-25
    151人看过
  • 劳动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中规定霸王条款是否有效
    一、劳动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霸王条款有:1.收取押金或扣押证件;2.职工伤病残亡概不负责;3.提前离职收取违约金;4.限制女职工婚育;5.无条件服从加班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中规定霸王条款是否有效劳动合同中规定霸王条款无效。劳动关系的建立有别于一般民事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地位并不完全平等,用人单位往往处于相对的优势地位。因此,有关法律法规对用
    2023-06-23
    345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中的条款哪些是无效的
    借款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是无效的:1.有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的条款是无效的;2.有关利息的条款,如果超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无效;一、有借款合同没有银行流水可以起诉吗有借款合同没有银行流水可以起诉。一般情况下没有银行流水但是有其他证据能证据借款事实的存在也可以。《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包括哪些呢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包括: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2.借款币种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
    2023-06-21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人
    词条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 更多>

    #合伙人
    相关咨询
    • 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中可备条款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5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2、除以上条款外,签订劳动合同时,特别要注意空白处的填写,避免签订空白合同。
    • 有哪些无效借款合同中的哪些条款无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05
      下列合同条款无效: 1.民间借款合同违反《民法典》关于利率的有关规定的条款。 2.民间借款合同中规定有复利条款。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合同中铁甲条款范围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8
      只要是主体适格,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等情况就有效。除了主要必备条款外,你要把承担违约责任的内容写好。
    • 条款约定在合同当中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4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合同法中关于买卖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7
      (一)假冒合同主体进行欺诈。 在生活实践中,犯罪分子往往本身不具备成为买卖合同卖方主体或买方主体的资格,而利用种种手段掩盖或隐蔽其真实身份,制造假象,使被害当事人与之签约,以达到获取不法得利的目的。 (二)利用被欺诈方心理进行欺诈。 这种形式的欺诈往往出现在即时结清的买卖合同中,犯罪分子抓住被欺诈方某些心理进行欺诈,犯罪分子往往将几种手法同时使用,使被害方上当受骗,而事后无法找到诈骗方,以致无法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