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1、必须是过失犯罪。相对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且不少过失犯罪系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造成,具有一定的偶然性,特别是对有受害人的过失犯罪来说,在犯罪人员认罪悔罪、赔偿损失后,也易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有效减轻社会危害性;
2、必须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刑罚相比,此类刑罚属传统观念中的“轻刑”,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有条件保留公职可以释放较好的执法效果;
3、要从严把握“案件情况特殊”情形。一般情况下,以开除为原则,不开除为例外。只有具备“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条件,才可以不予开除。建议以下情形可考虑保留公职:
(1)政治素养较好,业绩突出或者曾作出重大贡献,保留公职有利于地区、行业事业发展;
(2)专业技术水平高,在本地区、本行业或者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型人才,成果丰硕,保留公职有利于继续作出贡献、服务群众的;
(3)具有家庭困难、身体不好、临近退休等特殊情况,开除公职可能严重影响生活的;
(4)涉及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等极个别特殊案件,需要保留公职;
(5)保留公职可以充分体现执纪执法综合效果的其他情形。
此外,保留公职的情形不宜“一刀切”,要综合考量,既要防止“好人主义”思想作祟而滥用,也要避免因担心被问责而不用。要做好区域和系统的平衡,对本地区或系统易发多发、影响恶劣的过失犯罪,从警示角度考虑,保留公职更应从严控制;
4、必须严格落实报批程序要求。关于《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中的“上一级机关”,宜区别把握:
(1)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政务处分,可参考2005年7月中央纪委法规室对《关于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的处分批准程序的请示》的答复精神,上一级党组织包括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笔者建议,对拟保留公职的案件,可由相关监察机关报同级党委批准后,以同级党委名义书面报上一级监委审批。请示应当围绕“案情特殊”阐述“保留公职更为恰当”的具体理由,预判处理效果。所附材料建议参考党纪报批案件要求,附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裁定、违纪违法事实见面材料、审查报告、审理报告、忏悔反思,以及能够证明案情特殊可保留公职的现实表现、专业技术等级、荣誉表彰等材料。待上一级监委同意后,由呈报监委作出政务撤职处分。案情特殊、复杂的,必要时上一级监委可将案件报同级党委批准或备案;
(2)对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拟作出撤职处分的,“上一级机关”包括任免机关、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机关。此外,要把握撤职处分作出的时间,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符合保留公职条件的受处分人,在司法机关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前,也可暂不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待判决、裁定作出后再视情处理。
5、不同的对象可能面临不同的处理结果: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缓刑的,可以保留公职;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但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3)对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处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均规定,其工作人员被判处刑罚的,均给予开除处分;
(4)对国有企业人员的处理。1982年《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相关解答意见规定,对企业职工,包括其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以及宣告缓刑的,一般可不予开除。该条例于2008年被废止后,对行政机关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被判处刑罚的,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开除处分;对非行政机关任命的国有企业人员被判处刑罚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企业内部惩戒规定处理,并非一律解除合同。
一、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1、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2、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3、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政务处分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被处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2、违法事实和证据;
3、政务处分的种类和依据;
4、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申请复审、复核的途径和期限;
5、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但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公职人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予以开除。
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哪些情况下会判缓刑
缓刑期间注意的事项: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六条公职人员被开除的,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
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晋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不再受原政务处分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的,不恢复原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
-
判缓刑监外执行是否开除公职?
422人看过
-
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
432人看过
-
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
51人看过
-
准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
87人看过
-
缓刑执行是否意味着公职被开除?
334人看过
-
醉驾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
135人看过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
行贿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6被判决缓刑仍然属于劳动者或者公职人员受到了刑事处罚 只要受到刑事处罚就是用人单位或者行政机关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开除公职的 法定事由 所以开除公职是必然的除非法院宣判无罪。
-
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3判缓刑也是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为,会被开除公职。 如果是公务员就一定会被开除公职。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第(一)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因此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为的就不再具备担任公务员的条件,会被开除公职。 如果是企、事业单位,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判缓刑是否能开除公职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30判缓刑开除职务的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被判缓刑,会开除公职吗?被判刑的,也要分情况根据身份来决定是否开除公职。 如非行政机关任命的和不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处拘役的不管是不是缓刑,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以上处分,可以不开除,但行政机关任命的和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被判处拘役缓刑的,必须开除公职。对开除结果有争议的,可以提起行
-
被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9对于公职人员,应该遵纪守法,做好表率,那么,判处拘役缓刑是否会开除公职吗?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也就是就,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被判刑后,就会被开除,而不一定是实刑,也包括缓刑。 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可见,拘役的上限刑期与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相衔接。这一
-
拘役缓期执行是否开除公职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8不论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实施的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只要被依法判处刑罚——不论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还是被单独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一律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