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20:50:41 222 人看过

如开发商解除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合同,前提是:开发商开发的物业出售没有达到一半以上;当出售的物业达到一半以上时,开发商就无权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需要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但是开发商可以就物业服务企业违约追究物业服务企业的违约责任。

在以上这个前提的基础上,如果开发商想和物业服务企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那么只有物业服务企业在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违约条款情况下,符合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条件,方可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一、前期物业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合同的当事人

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一般都是法人组织。

2、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方面的内容。

3、服务内容质量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环境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管理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管理服务内容等。

4、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约定的方式(包干制或酬金制);物业服务费用开支项目;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酬金制条件下,酬金计提方式、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的公布及其争议的处理等。

5、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的主要内容包括这部分资金的缴存、使用、续筹和管理。

6、违约责任

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违约责任的约定和处理、免责条款的约定等。

7、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主要包括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条件、合同争议处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归属以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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