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0 21:20:13 400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且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人。同时,在一般情况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其法定代表人。因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第一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可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人。在一般情况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其法定代表人。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是 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意味着,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型企业,其主要负责人都应当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最高责任,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此外,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建立或者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不得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方面对从业人员施加影响或者强令其冒险作业。

综上所述,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主要负责人的决定,支持和配合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也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人。因此,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型企业,其主要负责人都应当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最高责任,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此外,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主要负责人还应建立或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职责。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主要负责人的决定,支持和配合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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