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关于抚养费问题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5:33:50 299 人看过

离婚关于抚养费的问题的规定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一、现在抚养费标准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离婚孩子每月要付多少抚养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其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进行给付。对于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其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抚养费要多少离婚后抚养费问题
    离婚以后抚养费的问题的规定如下: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为父母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2、父母无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要多少钱?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
    2023-08-11
    332人看过
  • 【离婚抚养费问题】最高院关于索要抚养费诉讼时效的限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法院如何处理的复函》。解释的精神是:抚养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抚养孩子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用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所以不适用时效的规定。至于抚养费从何时要起,我个人认为女方是依据协议和法定义务抚养孩子,只是现在丧失了抚养能力,所以只能要求男方从现在开始支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
    2023-06-14
    284人看过
  • 抚养费案件追讨的相关问题解析
    追索抚养费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追索抚养费案件诉讼时效的适用年追索抚养费案件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可以随时起诉,法律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有: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3-07-06
    98人看过
  • 关于离婚协议离婚两个子女抚养问题
    一般来说,父母可以先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如果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尊重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法官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是基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在实践中,孩子的年龄和目前与哪一方共同生活对抚养权的归属有很大影响。具体来说:(1)两岁以下儿童的抚养权一般属于母亲,除非母亲有极其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2)两岁至八岁儿童的抚养权,法院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孩子较多,综合考虑目前双方的生活、经济条件、教育背景等因素;(3)八岁以上儿童的抚养权归属主要取决于儿童的意见,儿童表示愿意与谁共同生活,法院一般会将抚养权判给谁。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对于六岁以上的儿童,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也会参考儿童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写离婚协议书关于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先由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2023-08-08
    463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抚养权问题规定有哪些
    最高院关于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1.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哺乳期后的子女,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一、离婚抚养权的判定标准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定标准如下:一、哺乳期内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有其他不适宜随母亲生活的原因,也可随父亲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三、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二、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条件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则一般遵循下列规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
    2023-03-05
    385人看过
  • 关于母亲变更抚养权有哪些关系的问题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何办理母亲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方法有:(1)就是经过双方的沟通交流,进行协议变更。意思就是双方可以在私下进行协商,都同意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申请,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2)第二种就是因为双方的协商结果令双方都不满意,所以可以提起诉讼,让法院出面来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
    2023-07-21
    88人看过
  • 抚养费解决离婚问题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
    2023-07-02
    98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这段内容描述了民事诉讼的一般流程。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后,法院会受理案件并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和其他文件发送给被告。被告需要在收到副本后提出答辩状。法院会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并安排开庭审判。按照以下程序,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之后,法院在受理此案件后,符合条件的进行了立案。立案之后会将起诉状副本以及其他文件发送给被告。被告收到副本之后需要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会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最后开庭审判。 被 告 如 何 应 对 起 诉 状 ?被告如何应对起诉状,可以参考下述法律分析:起诉状是原告向被告发出的正式文书,表明了原告对被告的指控和要求。当被告收到起诉状时,应该尽快采取以下行动:1. 仔细阅读起诉状,确保理解原告的指控和要求;2. 如果有异议,可以立即与原告联系,要求听取原告的进一步证据和解释;3. 如果没有异议,可以开始制定自己的答辩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
    2023-09-07
    250人看过
  • 关于离婚的离婚条件问题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一、男方不能主动提出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的限制。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
    2023-03-24
    294人看过
  • 抚养权与离婚:关于孩子归谁的问题
    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二至八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孩子的生活习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离婚小孩子归谁离婚时,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则一般以女方抚养为原则。如果大于两周岁,父母可以就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根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
    2023-07-11
    294人看过
  • 关于收养孩子有哪些问题
    近年来,收养孩子一直备受关注。仅合肥市庐阳区,每年民政局都要办理收养工作10至15件,其中大多数为婚后多年未能生育夫妻收养1岁以下弃婴。其中牵扯的事务太多,每年因为收养造成的“事件”也屡屡发生。此次我省试点第三方评估,对其中的一些细节也做出了相应规定。【焦点一】:万一以后对孩子不好怎么办?将根据有关规则取消收养关系昨日,第三方机构对收养人,除了评估,还有约谈,从吴-萍的谈话记录了解到,她已经做好了收养孩子的准备。孩子被收养了,如果收养人以后对其不好,怎么办?庐阳区民政局也给出答复:被收养儿童在收养家庭里的生活情况将被跟踪,如果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将根据有关规则取消收养关系,抱回孩子。这个工作也将由民政部门、第三方机构来做。我们将不定期“突然袭击”,上门检查被收养儿童融入家庭的情况。【焦点二】:没有住房家庭能不能收养?不可以,如特爱孩子,可给“努力期”按照现在的规定,收养人需要有自己的住房,那
    2023-05-04
    282人看过
  • 在离婚案件中如何处理孩子抚养的问题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
    2023-04-21
    479人看过
  • 家暴案件中离婚和孩子抚养问题如何判定?
    被家暴起诉离婚的,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抚养权的归属是以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前提,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生活条件和有利于孩子健康生活等因素具体分析判定的。如果家暴一方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影响,则不利于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法院一般会判决由女方直接抚养。被家暴起诉离婚孩子归谁被家暴起诉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夫妻离婚,若是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都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处理,一般是由离婚夫妻先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话再由法院进行判决。男方家暴,对女方是有利的,可以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2023-07-08
    174人看过
  •  母乳喂养与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或还在哺乳期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此,如果离婚,孩子会由母亲抚养。如果母亲患有疾病,不适宜再母乳喂养孩子,而父亲要求子女随自己生活的,则法院也可以将孩子判归父亲。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或还在哺乳期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此,如果离婚,孩子会由母亲抚养。如果母亲患有疾病,不适宜再母乳喂养孩子,而父亲要求子女随自己生活的,则法院也可以将孩子判归父亲。 离 婚 后 , 孩 子 由 谁 直 接 抚 养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离婚后,非婚生子女由谁直接抚养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由生父或生母直接抚养。如果生父或生母无法确定,则由一方父母担任抚养人,
    2023-09-03
    235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有哪些问题要考虑?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7
      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 婚姻法关于离婚案件中有关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规定主要涉及到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8
      1、我们单位的住房会判谁?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可能由其中一方来居住,有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此类纠纷。 2、小孩子会给谁? 以对孩子成长有利为原则,看双方的抚养条件。 3、他没工作会给小孩子生活费吗? 4、他们说我是有外遇了先在国庆去看了人再才走的,我并没有。我该怎么在法庭上为自己说话? 不承认就是。 5、他们还去查我的手机上的一些信息,并想在其中找到证据来告我有外遇,会让他查吗? 他能用上面的东西作
    • 婚姻法中关于离婚原因有哪些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05
      婚姻概况及离婚原因 这部分主要写双方的认识时间、结婚时间、登记机关,离婚的主要原因等。 写这些内容主要为了说明双方感情基础已经不存在,符合离婚的条件。
    •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有哪些,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18
      关于孩子扶养费的问题: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
    • 关于离婚诉讼中的案件管辖权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2
      离婚诉讼案件管辖权的规定是: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