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存在抵押担保。房屋所有人可以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房屋产权和使用权没有争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房屋抵押的特征
(一)房子抵押是原债款债款联系的担保,原债款债款联系是主合同,房子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用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二)抵押的房子能够由抵押权人保管,也能够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慎重保养所抵押房子。
(三)负有清偿债款责任的一方不实行责任时,房子抵押人能够直接行使房子抵押权,不依靠债款人的行为即可完成其权力。
(四)抵押物须是房子,房子抵押人能够是债款人,也能够是第三人,抵押人有必要对抵押的房子具有一切权,假如抵押房子是国有房子,则抵押人有必要对该抵押房子享有处置权。
(五)房子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选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则担保的规模。
(六)房子抵押人将房子抵押后,并不丢失房子的一切权,因而,抵押人应自己承当房子意外灭失的危险。
(七)房子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假如房子抵押人未经房子抵押权人赞同,将抵押房子转给第三人时,房子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子享有追索权,房子受让人因而遭到的丢失,由房子抵押人承当。
-
房屋产权证是否存在抵押,已抵押的房产过户怎么办
159人看过
-
抵押小产权房是否存在风险?
345人看过
-
抵押物流拍后是否还存在抵押权
438人看过
-
房屋抵押中房屋他项权证谁保存?
162人看过
-
为何抵押房屋产权不足以担保?
72人看过
-
抵押权存在能否确权
411人看过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
房屋抵押贷款担保是否存在风险?宁夏在线咨询 2024-12-20作为担保方,承担一定的风险。在保证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时支付债务,担保人理应在其保障范围内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务事项。 对于一般保证人,他们享有所谓的“先诉抗辩权”。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未能履行债务义务,债权人不能立即请求一般保证人来承担保证责任。只有经过主合约依法审理或仲裁程序之后,并且确认贷款人依法强制执行仍然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
-
房屋产权可以在担保公司抵押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271、不能。 2、相关规定: (1)根据法律规定,抵押的财产主要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及其他财产; (2)抵押人未能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及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3、所以合同是不能作为抵押财产的,实践中,也不会有人会接受
-
房产抵押,设置房屋他项权证后,对抵押权人是否还存在其他风险?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抵押物价值贬损(外部环境的变化、抵押物自身状况变差等)——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是公司并被宣布破产——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应当有限清偿:国家税收、破产费用、公益性债务,然后是工人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保
-
一宗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权后一顺位抵押的可能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21一宗房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后一顺位抵押风险存在。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可以就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
房屋抵押中房屋他项权证谁保存?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03在实践中,对于《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包括土地的两证,以下同)由谁保管,抵押人、抵押权人分别保管,还是一并由抵押权人保管,不同的抵押权人其采取的做法是不同的。有的银行只保管《房屋他项权证》,有的银行连同《房屋他项权证》一并收取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