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8:25:02 357 人看过

员工工资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公司破产,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员工工资一个月分两次是否属于发违法

员工工资一个月分两次发是否违法,视情况而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将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分两次发放并不违法,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就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将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分两次发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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