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担保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4:30:35 486 人看过

混合担保是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也就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混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混合担保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有约定从约定,且该约定不用区分物保类型;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若债务人自己提供担保物的,则该物保先于人保清偿,若是第三人提供担保,该担保与人保的清偿顺序由债权人选择。

混合担保是指,担保人不但以人来担保,而且还额外通过物作为担保,如果对物的担保及人的担保的债权实现顺序有约定,应当遵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才先就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而如果物的担保由第三人提供,则债权人可自主选择先就物的担保抑或是人的担保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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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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