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投标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6:30:31 116 人看过

甲乙两家公司联合投标某一工程,甲公司由于自身原因没有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其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

1.甲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两家公司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3.乙公司承担一部分连带责任

4.甲乙公司协商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是哪个?为什么?

问题补充:

我认为答案是2但是参考答案是1呢不知道为什么

最佳答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2、所以答案为2。按照答案也许这么理解:甲公司未履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单独完成履行。则乙公司对业主无违约责任,而甲公司由于未遵守联合体协议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这样的话题目也太含糊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投标人如何获得联合体投标的付款?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分别共同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投标协议在联合体成立后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的,所以在该协议里已经有约定。履约担保可以牵头人一个人支付,也可以由成员组成员按约定比例支付,这是都允许的。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的比较买房涉及金融宠大,一般很少有人能在短期内凑足大笔资金,所以很多房屋的买卖都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当然也有人喜欢一次性付足购房款,从而彻底解决问题。那么一次性付款与分期付款各有什么优劣呢下面我们不妨比较一下:1、从支付的金融来说,一次性付款人金融要少于分期付款的总金融。这是因为,分期付款未缴纳部分,实际上等于出售方给予购买者在将来的缴付金额中不仅包括未付足的款项,同时包括该笔资金的应付利息。所以,分期付款最后的总支出一般要大于一次性付款的金额。2、从投资人掌握资金的灵活性来说,这里的比较有一个前提,即分期付款者同样持有一次性付款的资金,只是他不愿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而已。
    2023-07-11
    499人看过
  • 评审如何面对联合体投标
    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越来越多地出现联合体的面孔,政府采购法律对联合体投标也作了积极而明确的规定,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相对供应商单个个体投标而言,联合体投标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显得比较复杂,特别是关键的评标工作往往令专家们无所适从。政府采购项目通常为批量性项目,规模较大,一般情况下,一个供应商难以独立完成,让少数供应商中标容易形成垄断,很不公平,也容易加重中标企业的负担。允许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不但可以分散市场压力,而且能让更多的供应商获得政府采购形成的商业机会。值得注意的是政府采购项目通常为复合型采购项目,即一个采购项目往往含有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中两个或三个对象,如网络建设,既有服务内容,也有货物内容,需要多个供应商联合完成。另外正是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多为批量性项目
    2023-06-14
    77人看过
  • 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责任
    牵头方也是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之一,招标文件和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会明确各成员方的分工和职责。一、建筑承包的方式有哪些有下列承包方式:1.总承包,即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2.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3.独立承包,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的承包方式。4.联合承包。即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二、如何认定寻衅滋事团伙认定寻衅滋事团伙要注意以下几点:1、有两个以上成员;2、组织结构,较为松散;3、基于共同的犯罪意图和目标纠合在一起,没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团伙头目自发
    2023-03-27
    307人看过
  • 联合体投标资质如何办理
    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应具备与其承担工作内容有关的相应资质。但对牵头人无相关规定资质规定的,不影响联合体协议效力。2、牵头人单独与业主签订合同,违反了以下规定:(1)所签署合同实质背离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2)牵头人不具备承担合同内容资质,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3、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招标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要求宣布前述所签合同。一、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解释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违法转包、分包的;(5)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是否有效合同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合同内容合法,不具备下列情形的,则挂靠协议就是有效的: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
    2023-06-19
    127人看过
  • 联合体投标具有哪些特征
    联合体投标具有以下的特征:(1)联合体的主体包括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联合体是为了进行投标及中标后履行合同而组织起来的一个临时性的非法人组织;(3)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就中标项目,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相关知识:1.联合体投标的含义和特征。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组成一个非法人的联合体,以该联合体的名义,作为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2.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条件。为了确保联合体投标的质量,防止利用联合体的方式规避法律,使不具备投标资格者投标甚至中标,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及与招标人的关系。首先,在联合体内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
    2023-06-14
    172人看过
  • 投标联合体的组织与管理
    由数家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组成的投标联合体,其是否能够统一协调、有序高效地运行,是其能否获得招标人的信任并中标、中标后能否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投标协议的要求按时合格地完成招标工程项目的关键因素之一。而这又取决于管理组织工作的优劣高下。在实践中,因为组成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方的情况迥异、招标的工程项目千差万别、投标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也因此不可能统一,所以不同的投标联合体的组织与管理具有不同的方式和内容。但不管其组织与管理如何地千变万化,其目的只有一个:中标并按时合格地完成招标的工程项目。下面,我们将结合在实践中遇到的招投标案例及我们的思考,提出一种较为合理、具有某种普遍适用性的招投标联合体组织与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可称之为“2C-IL”模式。管理委员会由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的授权代表组成,是联合体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负责人(或称“主任”、“首席委员”等等)一般由牵头单位的代表担任;专家委员会由投标
    2023-06-14
    474人看过
  • 联合体投标工程合同注意事项?
    一、联合体投标工程合同注意事项?1、联合体的组合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两个以上非法人组织组成,也可以由法人与其他组织组成。2、联合体是临时性组织联合体是1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增强投标竞争力,减少联合体各方因支付履约保证金而带来的资金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各方技术力量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项目完工的可靠性。3、联合体组成无强制性联合体“可以组成”,也可以不组成。是否组成联合体,是由联合体各方自愿决定的。对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也有相应的规定,并进一步说明了联合体组成属于政府采购供应商自愿的行为。4、联合体对外是1个身份联合体对外是1个投标人的身份。也就是说,联合体虽然不是一个法人组织,但是对外投标应以所有组成联合体各方的共同名义进行,不能以其中一个主体或者两个(多个)主体的名义进行,即“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这里需要
    2023-06-07
    296人看过
  • 什么是联合体投标?如何操作
    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对于联合投标可作以下理解:(1)联合体承包建筑工程的联合各方为法人。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组成各方应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这一规定的目的是防止资质较低的一方借用资质等级较高的一方的名义取得中标人资格,造成中标后不能保证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现象的发生。(2)联合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联合体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增强投标竞争能力,减少联合体各方因支付巨额履约保证而产生的资金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有关各方技术力量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的项目完成的可靠性。(3)联合体是自愿组成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属于投标人自己的事情,是否组成,如何组成完全由投标人自己确定,招标人不
    2023-08-17
    162人看过
  • 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哪些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的优势目前市场经济全球化程度越来越高,政府采购规模越来越大,特别是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对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数家企业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的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成为填补企业资源和技术缺口,提高企业竞争力以及分散、降低企业经营风险,适应当前市场环境的一种良好方式。联合体中标,按照联合体的内部分工,各自按资质类别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能够提高中标人的履约能力。防止中标人因履约能力差而转包采购项目,损害采购人的利益。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也不能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甚至拒绝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的条件供应商具备的条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
    2023-06-14
    123人看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违法
    招标文件中一则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规定,不成想竟引发了一起投诉。近期,沿海某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接到了一起供应商投诉。投诉称,某项目招标文件中注明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该条规定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接到这样的投诉,对于该地监管部门而言,还是第一次。让监管部门犯难的是,几乎翻遍了所有的法律法规文件,也找不出相关的处理依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到底是否违法?发生这样的质疑和投诉后,相关政府采购部门又该如何处理?围绕该话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包括实务专家、律师在内的多位业内人士,结果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答案。观点一:违法,不能阻扰市场进入当记者提及该案例后,大部分受访者立马都会援引《政府采购法》第24条的相关规定。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这应当是违法的。东部某省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24条的明文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
    2023-04-24
    409人看过
  • 谁收到了联合体投标的付款?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分别共同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投标协议在联合体成立后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的,所以在该协议里已经有约定。履约担保可以牵头人一个人支付,也可以由成员组成员按约定比例支付,这是都允许的。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的比较买房涉及金融宠大,一般很少有人能在短期内凑足大笔资金,所以很多房屋的买卖都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当然也有人喜欢一次性付足购房款,从而彻底解决问题。那么一次性付款与分期付款各有什么优劣呢下面我们不妨比较一下:1、从支付的金融来说,一次性付款人金融要少于分期付款的总金融。这是因为,分期付款未缴纳部分,实际上等于出售方给予购买者在将来的缴付金额中不仅包括未付足的款项,同时包括该笔资金的应付利息。所以,分期付款最后的总支出一般要大于一次性付款的金额。2、从投资人掌握资金的灵活性来说,这里的比较有一个前提,即分期付款者同样持有一次性付款的资金,只是他不愿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而已。
    2023-07-11
    165人看过
  • 牵头人在联合体中的责任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但都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时,只由联合体全体授权的牵头人签字盖章是不对的。必须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个人连带责任担保会牵连配偶吗不会,只要妻子举证证明该担保并不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容负债务,其就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购置家庭用品、修缮房屋及为支付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
    2023-07-05
    362人看过
  •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风险问题
    联合体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的法人代表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的成员方都具有投标的资格和能力,都具有法律地位,资源共享,有承担风险的能力.联合体的成员们都要是自愿联合组成的一个共同型组织,任何一方触犯到了法律整个联合体都要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在进行投标之前都要进行协商,不能一方以自己的意愿去强制投标,要尊重联合体的意见。联合体投标书注意事项1.联合体的组合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两个以上非法人组织组成,也可以由法人与其他组织组成。2.联合体是临时性组织联合体是1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增强投标竞争力,减少联合体各方因支付履约保证金而带来的资金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各方技术力量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项目完工的可靠性。3.联合体组成无强制性联合体可以组成,也可以不组成。是否组成联合体,是由联合体各方自愿决定的。对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也有相
    2023-07-10
    164人看过
  • 组成投标联合体的法律依据
    现实的需要促使了法律的相关规定的产生。我国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此条是我国对投标联合体共同投标活动的唯一的直接法律依据。它对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对中标项目承担的责任、不得强制共同投标等做了非常原则
    2023-06-14
    325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间是法定连带责任还是约定连带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0
      《招标投标法》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但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联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该款很明确的告知我们联合体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是法律规定的。联合体协议是联合体各方之间用来划分工作范围及权利义务的协议,是通过约定来实现的。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是法定的
    • 什么是投标联合体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所谓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法或者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这是对投标联合体资质条件的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
    • 什么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对于联合投标可作以下理解: (1)联合体承包建筑工程的联合各方为法人。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组成各方应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这一规定的目的是防止资质较低的一方借用资质等级较高的一方的名义取
    • 投标文件要组成联合体投标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6
      必须要的。首先,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视为废标。因此,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组成联合体(需要不同相关资质)投标的话,那么,贵司则必须满足其要求;如果招标文件未强制要求投标人须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话,则证明题述《联合体协议书》系投标文件格式文本内容之一,即无需放入投标文件当中。联合体投标指的是某承包单位为了承揽不适于自己单独承包的工程项目而与其他单位联合,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去投标的行为。
    • 投标联合体是什么意思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所谓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法或者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这是对投标联合体资质条件的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